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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文件只是教育减负的起点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起草《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以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通知为依据,要求调控学生作业时间,教师需对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同时还要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其中,高中生睡眠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2月18日 人民日报)
  细读《规定》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规定与提法并非首创,而是国家相关减负政策的明文规定。相关文件对在校时间、休息时间、考试次数、作业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只要照标执行,严格监管,就能起到明显的效果,又何须层层下发文件,重复转述规定呢?
  地方教育减负工作,缺的不是文件,而是坚定的决心、有效的措施、严格的监督、真正的问责。近年来,教育减负工作成效不大,甚至出现了越减负担越重的现象,从根本上讲,还是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没能沉下心来,没能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没有处理好减负工作与教学质量、家长需求、社会关注等错综繁杂的关系。
  教育减负是项系统工程,出台硬性规定容易,但执行起来却十分艰难。避免减负文件成为空谈,不能仅关注下发文件、制定政策,还要紧盯执行环节,狠抓监督管控。
  一要强化常态督导。将中小学校减负政策落实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推行随机督导、常态督导、飞行督导,全面了解学校减负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各级减负举报平台,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学校,要重点督导,督促整改。
  二要强化问责机制。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通过有效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处理相关负责人,以问责机制形成减负的高压态势。同时,还要将减负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教育履职情况督导考核,督促地方政府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将减负作为头号工程来抓。
  三要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全面宣传教育减负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与评价观,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要强化质量提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有效的措施与手段,狠抓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引导中小学校在课堂教学、作业设计、考试评价、课外辅导等多个环节深入研究,探索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
  减负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教育的良性发展,涉及面广,参与面大,系统性强。减负文件只是起点,还需更加具体的措施推动,需要更加严格的督导促进。如此,才能步步为营,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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