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摸清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运营、效益、市场和规范管理情况,进一步分析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可借鉴经验,为县委、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好的建议和意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贫困户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县政协组织调研组于4月10日-20日分别到农牧局及水东、居仁、厍东关、左鸠戛、中岭等乡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纳雍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纳雍县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通过大力宣传、强化指导、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举办农民合作社培训等方式,大力发展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总体发展数量快速增长,但运行不规范,质量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截至2018年5月,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012户,登记成员11万余人,成员出资总额逾22亿。其中2018年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50户,注册资金22730.1万元。经营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技术服务、供应农用物资、组织生产、加工、销售等,涵盖种植、养殖、林业、渔业、服务业。 目前通过农业部等部门认定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家,其中2家检测不合格,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5家。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 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引导,有效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主导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特别在茶叶、蔬菜、中药材、经果林、畜牧业产业建设方面作用日益明显。如左鸠戛乡珍稀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17年8月成立以来,利用当地丰富的资源作原料,聘请专业人员指导,经营冬荪制种,年产菌棒500万棒,售价1万元/吨以上,安排就业人员10余人;居仁众益绿色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规模达到1000余头,通过向贫困户无偿提供仔猪,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防疫指导,达到出栏标准时按市场价回收,也可自行销售,连续发放3年,带动26户贫困户靠养猪脱贫。 二、纳雍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1.办社目的不明确。部分合作社违背宗旨办社,有的为争取国家优惠政策,获取国家项目资金或征地等方面的便利;有的为取得项目资金和贷款支持;有的为了完成上级政府或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 2.设立登记不规范。部分合作社有证无牌,有生产、无办公场地;章程不规范;注册资金与实际出资不符,投资不到位。 3.运作不规范。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无保障,不按章办事;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管理。 4.合作层次低。除贫困村村社一体化现代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其他合作社入社成员少,覆盖农户比例不高,规模小,形同家庭农场;合作层次低,含金量不高,大部分合作社的服务和业务停留在原材料生产、销售上,科技含量不高、品牌效应不强、商品附加值低。 5.经济实力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一些政策性项目、资金、信贷支持不到位。合作社总体实力不强,"空壳社"占比大,做大做强难。 6.农业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市场风险大。由于农业风险较大,农业商业险种少,农民合作社实力不强、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极其有限。绝大多数合作社内部未建立风险保障机制,一旦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合作社自身无法抵御,农民利益受损。 7.多数合作社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引领,生产技术缺乏,市场开拓能力差。 8.贫困村建立的现代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与入股贫困户利益机制不明,合作社经营效益低,贫困农户看不到分红希望。 三、推进纳雍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1.建立强有力的指导队伍,加强对合作社管理和指导 呼吁恢复乡镇农经机构设置,加强县、乡农经体系建设,建立一支懂经营、会管理,涵盖技术指导、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农业法律法规的高素质管理队伍,强化合作社注册登记审查,对出资额的真实性、农户参与率、基地、办公场地等进行初步审查;帮助建立和完善合作社管理制度;提供相关信息,加强经营指导;帮助建立和规范财务管理;实施合作社运营监管。实施合作社运营年审制度,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运营的、有名无实的合作社按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予以吊销,提升合作社总体规范程度和运营能力。 2.强化能人作用,提高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参与率 有没有一个能人作为合作社领头人,是注定合作社成败的关键。特别是村社一体合作社,选准领办人尤为重要。要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能人、基层干部、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领办和创办农民合作社,发挥能人效应,提高合作社影响力和凝聚力。加大合作社宣传,使农民充分认识和了解合作社的作用、性质,自觉地参与和加入合作社,提高农民的参与率。 3.以健全制度为目标,以实施制度为手段,加强管理,规范运行 农民合作社的良好运行,需要一个健全的组织机构,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要把规范内部运营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合作社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通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组织内部民主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自我服务机制,逐步形成依法组建、股权明晰、民主管理、规范运作的内部运行机制,使合作社沿着科学的轨道发展。逐步建立科学的生产规程和技术规范,统一标准,规范经营。 4.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农民合作社 围绕地方优势主导产业,选择发展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辐射面积广的农民合作社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围绕龙头企业发展农民合作社,以龙头企业为牵引,通过签订单,拓基地,创品牌,充分和有效发挥农民合作社作用,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抓好落实兑现 加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投入,支持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产品认证、市场营销、社员培训等服务工作;税务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合作社在税收上给予减免优惠;农业部门重点支持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产业化以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农业开发项目、科技项目和资金也要向合作社倾斜,通过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良好的发展氛围。 6.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安排必要资金,认真抓好农民合作社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相关培训班,并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开拓视野,借鉴外地经验,提高其素质,加快合作社发展步伐;积极向社会招纳人才,把那些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贤能之士聘请到合作社进行指导和管理,逐步提高合作社人员的整体素质。 7.加强税收、信贷支持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合作社贷款难、资金周转不灵的实际困难。一是认真抓好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的落实和兑现。二是通过政府引导、协调和担保,使各类金融单位通过提供无息、低息、长期等优惠贷款,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及时、足额的资金支持。 8.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化解机制 一是建立地方性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结合商业保险,实行非盈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二是引导建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由农民、合作社自愿出资形成的非盈利性合作保险组织,政府给予经济扶持。三是建立农业保险风险补偿基金制度,分散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四是由农民合作社在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基金,用于弥补经营上的亏损,以保护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9.抓好典型示范,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深入调查研究,重点培育和推广一批章程规范、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利益连接机制好的农民合作社,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奖励,加强宣传和推广,辐射带动一批覆盖面广、农户参与率高、增收效果明显的农民合作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引领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 10.优化组织结构,创新发展模式 一是鼓励农民和国家技术经济部门、事业单位、涉农企业、公司联办农民合作社,充分利用这些部门和单位的资金、技术优势发展合作社。二是鼓励区域合作和交流。根据服务内容、职能和行业,鼓励乡与乡、村与村、社与社、农户之间股份合作、兼并、重组、联合进程,推行以县、乡为主的农民联合社(联合会)运作模式,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壮大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逐步形成多形式、宽领域、高效益的发展格局,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