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县 发改局以实现工作法治化建设为目标,在区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重点加强法治建设,有效结合我局实际,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我局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工作领导组织,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健全政策法规科人员配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法制、普法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起草以及案件的审理工作。 (二)建立工作制度,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学法制度。把法制建设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安排相应的法制知识学习。二是建立集中培训制度。明确每年举行两次集中普法、学习。开展 "法制宣传月"活动。三是坚持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将学法用法考核纳入个人年终考核,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四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做好研究部署,妥善解决法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法制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严格按照区法制办有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并根据科室职责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二是定制出台工作方案,明确由局法制建设(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常年检查督促,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重视宣传教育,强化法制意识 (一)开展广场宣传活动。一是利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局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读价格政策,面对面倾听消费者的价格诉求,并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或咨询。活动现场向群众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余份,接受价格咨询5人次。二是以"服务民生、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民主"为主题,坚持从广大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求出发,着力开展新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每年"12・8"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活动中,我局精心制做统计法律知识宣传板,通过资料发放、现场讲解、群众咨询、知识问答等形式进行宣传。现场群众热情参与,法制宣讲人员认真讲解,解决咨询对象的问题。 (二)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一是与统计业务知识紧密结合,利用年报会对被调查对象和协助调查的进行专业和法制知识培训;二是多媒体宣传,参与每年法制宣传月广场活动,利用法制橱窗宣传、街道板报、宣传展架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统计相关法律知识,共发放统计普法宣传资料 100余份。 三、规范制度创新,做好管理保障 (一)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考评制度,发布《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制度,严格把好案件初审关,杜绝假案、错案的发生;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按照有错必究,责任自负的原则,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执法行为。 (二)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理价格鉴证案件。按照 "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查委托案件,及时对委托单位的符合鉴证案件做出结论,为司法机关定性处理提供法律依据。做到鉴证方法科学、符合鉴定目的,数据和参数合理,计算准确。 (三)健全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管,切实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切实保障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设立投诉热线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提升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的效果。 四、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行政效能 (一)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提升统计服务内容。一是统计信息发布提速增效。更新编印统计数据资料,密切结合统计调查制度改革,经济发展热点以及政府考绩重点内容,统计月度信息卡,增加横向对比数据,公布项目更突出经济工作重点、公布时效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增强统计预警分析。 (二)认真做好价格举报、价格认证工作。区价格举报中心,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着眼点,利用 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和耐心解答价格举报和咨询,严格执行价格法律规定,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梳理。我局切实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概念、清理重点、方法和步骤,确保了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整体推进。二是及时解决问题。根据清理工作的要求,对两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进行了调整,准确界定清理结果;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及温商回归力度,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参考价值。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如法制宣传形式单一,无工作亮点;组织全员法制培训次数较少,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思想不重视,法制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