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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训与惩罚读后感简介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一)
  把这"千百种死刑"简化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死刑,这就确定了一种关于惩罚行为的全新道德。
  断头机也是在几乎不触及人的肉体的情况下夺走人的生命。其目的就是对一个拥有各种权利,包括生存权的司法对象行使法律,而不是对一个有疼痛感觉的肉体行使法律。
  我们必须指出,那么多的防范措施表明,时至今日死刑依然是一种景观,因而必须切实地禁止围观。
  因此,在现代刑事司法体系中存留着"酷刑"的痕迹。这种痕迹从未完全抹掉,而是逐渐被非肉体刑法体系包裹起来。
  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惩罚景观的旧伙伴——肉体和鲜血——隐退了。一个新角色带着面具登上舞台。一种悲剧结束了,一种喜剧开演了。这是一种影子表演,只有声音,没有面孔,各种。实体都是无形的因此,惩罚司法的机制必须刺透这种无形的现实。
  这种机制是长期以来围绕着判决的实施及其因人而异的调整而发展起来的,造成了司法决策权威的大量衍生,并把决策权扩展到判决以外的领域。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二)
  《规训与惩罚》是福柯重要的着作之一,它讨论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历史,通过分析惩罚方式,将刑法史与人文科学史联系起来。作者用客观的态度,将惩罚制度单纯的当做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并没有带有任何道德观念。那些声称以掌握罪犯的灵魂秘密为目标的惩罚制度,实质上还是通过肉体对犯人施加影响,
  作者米歇尔·福柯,法国哲学家、社会思想家[和"思想系统的历史学家"。他在人文科学各方面很大的影响。他被认为是一个后现代主义者和后结构主义者,虽然他本人对这个分类并不欣赏,但他的好多理论都带有惊世骇俗的颠覆性。
  福柯的《疯癫与文明》以及《性经验史》,还有这部《规训与惩罚》,都称得上脍炙人口。也许《规训与惩罚》并不是福柯着作里最艰深的一本,但是它已经足够让我绞尽脑汁。《规训与惩罚》更像是一本刑罚史,但如果我真的这么给它下了定义,又未免忽视福柯的历史观:"如果这意味着我从现在的角度来写一部关于过去的历史,那不是我的兴趣所在。如果这意味着写一部关于现在的历史,那才是我的兴趣所在。"
  理性的历史批判观点,抛弃主观意识的探究态度,是这部解释"权力"的书的精髓。
  全书共有四个部分:酷刑、惩罚、规训、监狱。即刑罚历史的三个阶段:"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古典时期即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展示""再现"式惩罚;19世纪开始的使用现代规训技术的监狱和普遍化的监视。
  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进入的这四个时期,惩罚的文明程度不断加强,刑罚也似乎越来越人性化,然而从更深入的层面分析,权力对人肉体的控制是否真的减轻,还需要读者思考。
  一,酷刑。
  酷刑肆虐的时期,西方大概还没有完全进入文明社会。
  《规训与惩罚》开头,弑君者被处死的场面给读者带来很大刺激,几匹马拉扯着犯人的身体并且在伤口灌入松香,犯人在痛苦中四肢却没有断裂,刽子手只好硬着头皮帮忙。作者对这一场景进行了细致的描写,读来脊背发凉。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莫言的《檀香刑》,那同样是一篇读来不寒而栗的文字,用一根削尖的大木棍沿着人的脊柱从下往上钉,刽子手甚至还煮了补汤来给犯人续命,为了延长犯人的痛苦,就是俗话说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似乎在权力集中的年代,或者说是王权鼎盛的年代,政治上层为了维护统治,巩固权力,总能想到一些极其残忍的方式,用来约束自己的同类。
  《水浒传》里的王婆被凌迟处死,她会遭受很缓慢的死亡过程,忍受一刀刀的痛苦,直到整个人变成一滩血肉。鳌拜弄死政敌时也用了这招,据说有位大臣足足挨了一千多刀,受刑三天才死去。
  传说中的满清十大酷刑,也是让人闻风丧胆。这时,这种刑罚已经不仅是一种折磨,更代表着权力对人格尊严的践踏和侮辱。古代中国的贵族大臣们犯了罪,统治者往往会网开一面,毒酒或三尺白绫代表着"留个全尸"和免于公开处死的仁慈。
  公开处决犯人,甚至犯人死后还要暴尸示众,无非是带着一种"以儆效尤"的目的。这就是作者提到的肉体的意义。在特意公开的死刑,精确的计算肉体承受的痛苦甚至划分等级的情况下,犯人的肉体被当做一种工具,用来体现王权的强大不可侵犯。忤逆王权必然要承受非人的待遇,是王权通过仪式化的公开处死,想要传递给观众即被统治的民众的信息。而刽子手是一个特殊的角色,他展示王权但自己只是王权的服从者,或者说只是权力的提线木偶。
  处死并不是目的,让观者胆战心惊,受刑者痛不欲生,权力在极端的方式中得到展示,才是酷刑的主要目的。然而这种灭绝人性的方法,容易让民众忽略罪犯的罪行,看到自己的同类承受如此强烈的肉体痛苦,被统治者会产生对王权的失望和逆反情绪。十九世纪初,这些酷刑逐渐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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