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更是如此。但近来,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频现,这不仅让学校管理蒙羞,更令在校就餐的孩子及其家长心惊胆战……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幼儿园、中小学、高校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一条是要求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让校长或相关负责人和学生同桌共餐,看起来在强化他们的责任,但细细推敲,其实问题多多。 首先,先不要说校长和负责人(以下都简称"校长")是不是愿意和孩子们一同吃饭,单从时间上就难以保证。校长日理万机,每天"大事"缠身,接待任务不断。面对各级领导,陪领导还是陪学生,这自不待言。 其次,即便校长陪餐,谁能保证校长和学生就吃同样的饭。古代就有人发明阴阳壶,一个壶中能倒出两种酒,桌虽同,但餐却可以不一样。一日三餐,天天如此,校长作为学校最高长官,谁好意思到他碗里去"挑肉吃"? 再次,俗话说,喝水拿筷子,摆设而已。校长不愿意食学生餐,即便是陪,也可能只是个形式,他完全可以陪学生吃完后自己回去再吃,而孩子们却不可能再陪校长去吃这"二餐"。 所谓强扭的瓜不甜。校长如果不把学生用餐当回事,硬把他绑在学生餐桌上也无济于事。如果校长真把孩子的健康、营养、食品安全放在心上,应该把注意力放在饭前,确保制餐所有环节都没问题。诚如是,校长即便不陪餐,同样可以保证孩子吃得放心和安全。反之,如果饭菜质量无保证,就算校长陪孩子们一块中毒,那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校长陪餐就如过去媒体报道的领导下井、市长饮水、会长喝奶一样,不过是一种表面光鲜的形式而已,并不能从根本上强化他们的责任心,更不表明他们真正关心学生手中的碗。 其实,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中,就有类似规定,此后便有邢台市教育局、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学校陆续实施;后被广东、安徽、湖南、山东等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推行,只是时至今日,这些地方的校长还在"陪餐"吗?情况到底如何?我们没有再看见过相关的后续报道。 实际上,要切实保证学生用餐营养与安全,关键并不在于校长陪餐这样的外显形式,而在于内部过程管理是否到位。因此,校长陪餐的核心并不在于"用口",更在于"用心"。只要从校长开始,所有相关人员,尽职履责,按规定办事,严格标准,规范操作,强化餐前、餐中、餐后等各个环节的过程性管理,把一切"隐患"消灭在学生"入口"前,那才是最根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