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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 要: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近些年来已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内部审计还存在定位偏差、机构设置不合理,监督缺乏独立性、审计人员参差不齐等问题,完善内部治理审计,需要一个漫长的实践过程,还需理论界不断总结、交流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更新观念、完善组织形式、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等措施来提高企业内部审计质量。
  关键词:内部审计;对策
  一、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定位偏差,作用难以发挥
  首先,有些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设立审计机构是应主管部门要求,简单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凑足内审人员了事,不配备专门人才;有些企业为了"上等级"、"装门面",致使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其次,有些企业片面地认为内部审计机构是代表所有者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使得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对内部审计部门敬而远之,谈"审"色变,再加上审计与其他部门沟通的方式存在问题——往往沟通的方式是审计报告,导致了审计与其他职能部门产生对立的局面,使内部审计机构无法发挥"好管家"、"好帮手"的作用。
  此外,内部审计定位的偏差还重点体现在其职能定位的偏差,造成的直接影响是内部审计范围狭窄,发挥作用有限。许多企业模仿国外实现了内部审计,但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的只要功能还是履行监督职责,只要认为还是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重点仍在财务收支。而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客观、公正的约束和评价机制,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评价、控制和咨询职能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使得审计领域、范围受到限制,内部审计发展受到影响。
  (二)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大体有五种行使:一是隶属于财会部门,受财务经理的领导;二是隶属于总经理(总裁),受总经理(总裁)领导;三是隶属于监事会,受监事领导;四是隶属于董事会,受董事会领导;五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其中以第二种形式居多,在这种形式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无法得到保证,影响了其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的积极性;审计人员在参与企业管理活动,开展审计业务时,或多或少地受到管理者的暗示,或者审计人员迫于某种压力,不能充分揭示管理者的失误而带来的后果,这必将使审计的效果和评价大打折扣,内部审计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地发挥。
  (三)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企业现有审计人员多是从财会岗位转过来的,对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必将熟悉,而会计人员大脑中的以数量化、理性化为核心的思想又带有僵硬的成分,不便于进行发散性思维,知识层面比较单一,对现代管理等知识相对欠缺,不能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控制和咨询职能。同时企业又不重视内部审计在岗人员的培训,致使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及业务素质停滞不前。
  二、完善我国内部审计的对策
  (一)更新观念
  首先,管理需要产生了内部审计,并使之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不说可审可不审,而是必须审。其次,现代管理需要内部审计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经济业务进行监督,对其真实性、正确性表示意见;内部审计人员还应积极参与企业内部的经营决策,对单位的决策、计划、方案的可行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评价,揭示矛盾、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提出建议,将服务意识贯穿于内部审计监督、控制、评价、咨询的全过程,并应充分发挥咨询职能在内部审计中的作用,以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有序发展。
  (二)完善组织形式
  内部审计隶属于谁,即受谁的领导,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内部审计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我们应借鉴西方国家企业的做法,对内部审计组织形式进行改革,即在公司制企业中,内部审计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以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未实行公司制的企业中,内部审计由企业只要负责人(总经理)直接领导;对于"一级法人、分级管理"体制下的中央直隶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可实行"统一领导,自成体系"体制下的逐级派驻制,以解决"检查难、报告难、处理难"的三难问题。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工作涉及的范围广、知识面宽、政策性强,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知识结构,必须注重知识的更新和知识面的扩展,必须熟识国家的法律法令和经济改革的方针政策,必须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的知识,特别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财会、统计、经济活动分析、财税、市场营销、写作及算计知识的定期培训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审计人员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同时辅以管理审计师考核或考试制度。其次,内部审计机构在人员构成上也应多元化,应配备精通企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将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中,建立起一支知识结构多元化、专业知识技能化、职业道德标准化的内部审计队伍。另外,在机制上、制度上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可从社会上聘请外审人员参与企业的审计项目,以保证审计的高度独立性。
  (四)建立健全法制基础
  作为构成审计体系的三类审计组织机构,国家审计有《审计法》作为法律依据,民间审计以《注册会计师法》作为法律依据,而在我国,内部审计缺乏高级的法律规范来指导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只有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一项部门法规。我国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内部审计法》,从法律上确立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而由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并颁布《内部审计准则》,从实务上具体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内部审计职业化进程。
  (五)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
  内部审计人员是内部管理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操作者。强化他们的风险意识,对控制和防范内部管理审计风险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审计的计划阶段,要认真评估管理控制的控制风险;在审计的实施阶段,要依法收集和认定审计证据,并且尽最大努力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充实性;在审计的报告阶段,对审计意见的表达应留有余地,避免使用绝对化的语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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