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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模式的风险分析


  【摘 要】P2P(peer to peer)是一种新型的金融创新模式,从出现以来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P2P网络借贷和应用迅速发展,从服务共享、文件共享、视频传播到即时通信等,其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对人们生活和社会发展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P2P网络借贷引起了很多风险,并给互网络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必将对网络安全、企业、个人、社会利益带来侵害,影响到信息化的发展和网络环境的建设。然而,对于P2P网络借贷来说,缺乏深刻、全面的分析,在技术、安全、研究等方面也仅仅是处在被动的防御地位。本文介绍了什么是P2P网络借贷,通过了解其含义及特点,让更多人了解投融资的新型模式。然后本文从P2P网络借贷涉及的四种风险问题,信用风险、高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洗钱风险,进而分析P2P网络借贷的风险,提高风险意识。最后针对这五种风险提出了一些控制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风险管理
  一、P2P网络借贷的含义
  P2P(Peer-to-Peer)网络借贷是指个人经过有资质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做为载体,并给资金借款人和贷款人进行匹配。首先借款人发放借款标签,然后投资人间进行竞标,最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过程。该交换是不经过中间工作站平台的,在对等网络中实现。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网络实现直接借贷是P2P网络借贷。
  P2P网络借贷的模式主要表现为个体对个体的资金流向和信息获取,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脱离了传统的资金媒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P2P网络借贷包涵在"金融脱媒"的概念里。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从2006年开始持续出现并在2014年迅速发展,在快速增长的同时,P2P网络借贷的风险也逐渐渐体现出来。网络金融持续发展的同时,加强风险将成为必然选择。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面临的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可以将信用风险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担保业务,网络借贷平台有利息和本金保障,商业的开展使平台本身承担了违约风险,即业务风险。另一类是针对信用贷款,这种贷款网络借贷平台信用审核滞后,大量违约情况出现会导致平台成交量减少,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即违约风险。业务风险和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方面我国缺少健全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网络借贷平台缺少信用审核技能,为扩展平台交易量,放宽贷款限制的条件,所以不能很好掌控借款人的收入情况,以及不能监控资金的专款专用等,在这些情况下使得坏账风险增加。另一方面风险备付金不能很好的实现覆盖,当发生风险时,如果备付金不足则抵挡风险发生的能力弱,导致网络借贷平台计提坏账的风险较高。
  信用评级审核检验手段有限,注册身份混乱障碍,注册资本的门槛太低,不能有效的监督管理和制约。当投资者自有资金较少,而且又对业务规模范围不进行限制,一旦动用的资产过大使坏账大幅增加,承担规模超过网站能力范围,网络借贷平台损失太大导致破产几率也加大。
  (二)高利率风险
  网络借贷平台收取的盈利模式是收取相关费用和利息,变成了高利贷的风险。当贷款利率在10%提高到20%时,再加上需要支付的费用,借款者实际要支付的利率高达20%以上,与高利贷的边缘相接近,如果中小企业的借款人负担过重,容易导致借款人逃跑的情况。
  (三)流动性风险
  大多数情况下,该公司的各种风险最终会出现流动性危机,当危机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成公司破产。缺乏自有资金,减少营业利润,缺少第三方的担保,自融资金难的问题等,市场的急剧波动,都可能导致资金链的断裂。
  (四)洗钱风险
  P2P网络借贷行业在我们国家发展仍然处于萌芽阶段,发展还不足十年,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行业相关的管理措施和政策法律法规,所以造成了P2P网络借贷行业没有界定准入门槛、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没有行业量化标准的"三无"现状。现在网络借贷平台不仅欠缺客户身份识别技术,还欠缺履行可疑交易报告和交易记录保存的责任意识,网络平台的匿名性、隐蔽性、造成监管部门对于资金的去向和监管更麻烦,网络平台发展给不法分子的洗钱行为提供了宽泛的空间,存在极大的洗钱风险。
  目前P2P网络借贷机构欠缺上报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的责任意识。 在P2P网络借贷平台操作过程中,很难发现可疑交易。虚拟网络环境监测存在对资金跟踪更麻烦。在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转账过程中,而不是直接由出借人的账户转入借款人账户,必须通过网络平台才能完成循环。大多数网络信贷平台都能通过支付宝、第三方支付模式来完成的,如非法洗钱分子利用登服务器窃取网上银行的密码,只要通过密码确认并准确后能在几乎匿名的情况之下把钱转走,能在瞬间实现非法转移所得。
  三、P2P网络借贷风险控制与防范建议
  (一)健全信用体系
  建议应将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的交易记录纳入中央银行征信体系当中,网络借贷平台在信用核查时需要借款人去银行打印征信报告,这样可以界定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每个平台都要有对超过10天以上违约借款人的信息揭露,与此同时也避免了泄露个人信息的合法性问题。所以,为了降低借款人发生违约,应纳入中央银行征信体系,才能加强借款人违约承保,提高借款人的信用认识。严格做到贷款前信用审核,把控审核合格率。与此同时做到贷后贷款的还款监测,提供通知还款服务,降低被动违约风险情况发生。
  (二)控制利率的范围
  从借款人借款需求来看,能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要求为,有担保物有抵押,中等规模以上,业务稳定的企业,利率大部分在6%-10%之间,大多数中小企业和个人只能得到小额贷款或者民间贷款,利率在20%以上,接近了高利贷的边缘。我们应该防止这样事情发生,通过控制贷款利率的范围来解决。比如符条件的企业在6%-10%,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以上,而中间的10%-20%的借贷市场属于空白,我们应该试着把不符合条件的降到空白的区间内,这样有助于控制利率风险。
  (三)增加防范流动性风险的手段
  利用自有资金和营业利润来构造一个静态的准备金池,大约占交易规模的8%,这样可以减轻流动风险。通过第三方担保的方式也可以加强资金池对流动风险的冲击,还有用自融资金方式来解决资金的流动性问题。自融资金可以增加资金的流动性可以解决某一时间段流动性难的问题,再有就是借新债还旧债来解决当前存在的流动性难问题,这样的风险延续对于P2P网络借贷的中小企业来说比较适合。
  (四)提高洗钱风险的防范意识
  我国P2P网络借贷公司的数据是不完全公开的,这一现象显而易见,应该加快完善有关政策,提高公司的信誉加强信息透明度。通过降低投资的盲目性,可以提供给投资人一些防范的知识,备付金的落实情况平台也可以表露出来。对于反洗钱监管部门要丰富监管经验,加强网络借贷知识的学习,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洗钱风险防范水平和意识,从而加强网络借贷平台的反洗钱监管本领。要加强网络借贷公司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培训和反洗钱意识,加强从业人员对借贷资金流向和来源的鉴别能力,加强网络借贷平台辨别可疑交易的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投资者对P2P网络借贷及隐形风险的意识,高效预防洗钱风险.
  网络借贷公司应该尽快建立可疑交易和大额资金检测系统,对借贷交易数据进行多方面的检测,客户交易如果不符合常规模式将会被系统自动识别,立即上报到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提高网络环境的可控性。
  【参考文献】
  [1]互联网金融.百度百科
  [2]王紫薇.中国P2P网络小额信贷运营模式研究[J].新金融.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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