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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了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提高中的作用,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有效监督公司财务部的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以计划为特征的社长负责制:已经由社长审查的计划内支付,由相关事业部社长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审查即可处理的计划外,必须有公司社长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lt;会计法&gt;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会计法-->
  二、财务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的责任。
  1.提出职场设置、人员配置、会计组织程序等方案。同时负责选拔、训练和评价会计负责人。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同时负责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进行成本费预测、规划、控制、计算、分析和评价,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总部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选择录用、晋升退休等提案和意见。
  3.负责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评价。
  4、负责公司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进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加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规划、会计、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制定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协助监督执行的财务经理控制、分析、评价成本。
  8.监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证明书、报告书的整理、收集和立案,按规定手续报销。
  9.参与制定价格和工资、奖金和福利政策。
  10.完成领导交接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收费、再收费、报销,手续齐全,数字准确,账目清晰,处理及时
  2、发票发行和审查、各业务费用发生、回收监督、业务报告整理、审查、总结、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监督、保管和统计报告填写
  3、会计业务的会计、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文件的保存和管理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提交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簿,严格审查现金收据。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支付现金,不得白条库。
  3、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日清月结,及时检查,保证会计实际一致。
  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的总则。
  第一条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理财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规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评价工作。
  (三)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买、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检查。
  (五)按期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进行分析、评价。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会员要认真执行&lt;会计法&gt;,坚决按财务制度工作,保护公司秘密。<!--会计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证书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证书是公司发生的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书面证书,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查无误的原始证明书制作记账证明书。会计证明书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写证明书的日期、证明书号码、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附有原始证明书的张数、填写证明书的人、审查员、会计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证明书也应由出纳员签字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按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比较与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计工作,经营会计人员应认真审计各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准确性。制作会计证明书、报告书时应由负责人审查,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审查。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会计内容定期检查会计账簿记录的相关数量,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交易单位或个人等相互核对,保证账簿证书一致、账簿一致、账簿一致。
  第十条制作会计文件,包括会计证明书、会计账簿、会计报告书等会计资料制作文件,妥善保管。按照&lt;会计档案管理办法&gt;的规定存放和销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退休,必须将本人管理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班人。会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监督负责监督,交接负责人和监督负责人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交接负责人可以离开或退休。
  第三章资本金和债务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管理。公司募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发行出资证明书,进行入账。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出,股东会批准,可按章程规定增资。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向非股东的人转让出资或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必须实际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在降低筹措成本的同时,必须按月计入利息支出,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债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年以上应付未支付的货款应查找原因,向确实无法支付的货款报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保证业务,根据公司规定的审查程序批准后,财务管理中心注册后可以正式对外发行,财务管理中心应纳入公司或负债管理,保证期满后立即向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撤销保证。
  第四章流动理财。
  第十八条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lt;现金管理暂行条例&gt;,根据本公司的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应立即存入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到库和随意挪用现金。出纳员必须每天结算现金日记账的账目馀额,与库存现金相比,发现不一致的原因必须立即查明。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以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所有现金支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证明书。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银行账户印章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存放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章。
  第21条出纳人员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发行空头支票,不得将银行账户借给任何机构和个人结算或取现。每月底做好与银行的会计工作,制作银行存款馀额调整表,分析未到账,寻找原因,报告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度末分析会计年龄和清算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和管理业务部门,积极催促业务部门,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严格个人借款审批流程,借款审批流程为: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各种费用特别方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线投资管理:短线投资是指一年内可以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线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计算收入成本和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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