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与传统的金融模式相比,它具有明显优势。互联网金融不仅打破了金融垄断,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能充分利用大量社会闲散资金,同时可借助科技的发展,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部分,它的风险控制关系到整个行业能否健康发展。基于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通过分析P2P网贷运行中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风险分析 一、引言 过去我国长期执行金融抑制政策,使得传统的金融借贷业务主要发生在商业银行与大型企业之间,而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群体面临融资困难的问题,这严重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在此大背景下,凭借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势头,P2P网贷平台便应运而生。与传统融资模式相比,P2P网贷提供了一个快捷、便利、成本低、范围广的融资渠道。此外,由于当前我国银行存款利率较低,国民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因此广大群众必然会追求收益更高的投资方式,这为P2P网贷的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成长环境。然而随着P2P网贷的快速发展,相应的风险隐患逐渐显露出来。如果P2P网贷行业想要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进而与传统的商业银行形成互补的局面,那么就必须采取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完善行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以便加强风控,使得群众放心的把资金像存入银行一样投资到P2P平台中。 介于此,国内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围绕互联网金融背景下P2P网贷行业发展中的风险隐患进行了研究。如董妍(2015)[1]指出了P2P网贷平台发展过程中风险控制的必要因素以及构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P2P风险控制机制。谈超,王冀宁(2014)[2]对P2P网络借贷平台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们认为道德风险是P2P网贷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俞林,康灿华(2015)[3]通过构建包含贷款方、借款方和监管方在内的博弈模型,提出了建立行业内的统一信用评级体制,引入保险制度,构建合适的利率定价机制和市场进入,运行,退出机制等建议。官大飚(2012)[4]从P2P网贷运营中存在的贷款资金断裂导致信用风险,挪用第三方资金账户造成操作风险,弱化政府宏观调控造成政策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概况以及特点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目前还处于初步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互联网金融在用户密度、金融规模、业务品种、法律法规体系、信用体系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全国的普及,我国正式踏入互联网金融时代,各家商业银行陆续推出网上银行以及手机银行[5]。随后在2000年第三方支付崛起,使得互联网交易过程中的存在的资金流动以及资金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马云所建立的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巴巴推出的支付宝、余额宝等支付模式深受大家的喜爱。2006年,P2P网贷正式进入中国,随后在中国蓬勃发展,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上海的拍拍贷以及北京的宜人贷。到2015年底,我国的P2P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2015年全年的P2P网络借贷成交量达到了2528亿元人民币。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模式的结合,所以相较于传统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有其独特的特点。 (一)打破传统的金融垄断,弥补传统金融模式的缺陷 众所周知,在我国,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融资比较困难,因为传统的商业银行只会为大型、国有、政府担保等企业融资,这使得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能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融资,比如小额贷款公司、租赁公司等,这些公司一般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加上对借方征信审查不严格,使得资金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而互联网金融能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因此能很大程度上弥补传统金融模式的缺陷。 (二)互联网金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首先,互聯网金融省去了传统商业银行数量众多的营业网点费用和大量的人力资源费用。其次,互联网金融突破了传统银行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在搜集信息,业务成交,内部管理等方面实现了自动化、实时化,运营成本显著降低。 (三)互联网金融具有高效率,信息透明的特点 借助着云计算、大数据、搜索引擎、媒体网络等先进的技术书段,互联网金融可以以接近零成本的代价来搜寻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财务、偏好、信用等特点,使得融资双方的财务信息直接进行匹配,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和透明度,使得传统金融模式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大大缓解,市场接近于无金融中介状态,极大地提高了社会资本配置效率[6]。 (四)风险特殊 互联网金融的独特特点使得其风险诱导因素和风险影响与传统的金融模式相比较也略有不同[7]。在传统金融模式存在的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以外,互联网金融还存在着运营风险。 三、P2P网贷的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包括两方面,其一是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从P2P网贷平台上筹集资金成本还是高于从银行筹集资金的成本,因此借款人违约,借款到期不还或者延期还款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因为不可能保证每位借款人都能按时履行借款义务。就算是银行每年也会有借款收不回来导致坏账的事件,相较于从银行借款时需要财产抵押或者担保,从P2P网贷平台上借款完全凭的是个人信用,因此除了借款人到期没能力还款这一情况以外,故意不还款的比例也大大增加。其二是P2P网贷负责人跑路的风险。部分P2P网贷平台从成立之初都没打算好好发展下去,因此庞氏骗局时有发生。经常出现某某P2P网贷平台负责人跑路事件,一旦这种情况发生,那么投资人的利益将受到极大损失甚至血本无归,就算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努力把该负责人抓捕归案,可能也无济于事,因为投资人的资金可能已被大肆挥霍殆尽,或者已被通过非法洗钱的方式转移到其他地方导致无据可查。 (二)政策风险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业还没有具体详细的法律法规,政府对P2P网贷平台也是抱着先让其发展然后进行规范的态度,使得P2P网贷平台的准入门槛过低,所以导致目前国内的几千家P2P网贷平台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一些审查机制不完善的平台对借款人的审查能力较低。当部分借款人借助于某些虚假材料进行借款时,由于这些P2P网贷平台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的经验和专业性的限制,没有审查出借款人提供的各种材料中的虚假信息,所以大胆的把资金借给他们,结果必然导致资金损失,进而损害P2P网贷平台整个行业的发展。 (三)运营风险 本质上说P2P网贷平台是一个中介机构,只能为投资人和借款人匹配他们之间对应的借贷需求信息。 因此不得设立资金池,可一些P2P网贷平台私设资金池,这不仅使得平台跑路的风险增加,而且使得资金运转复杂化,不透明化。一些P2P网贷平台风控能力较差,没有相应的风险准备金,一旦部分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影響了平台的声誉,很有可能导致挤兑风险。2015年金融市场尤其是股市的剧烈波动,使得很多借款人资金链断裂,许多P2P网贷平台挤兑跑路现象严重,相较于2014年,出现提现困难的P2P平台占到总数的30%。 四、防范P2P借贷风险的策略 (一)完善征信体系 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整体范围较小、人群覆盖量较少、个人信息搜集不准确。目前大部分P2P网贷平台还借用线下调查的方式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级,即派遣工作人员去了解借款人生活方式、还款能力、收入情况以及往日的还款报记录等。这种传统的方式不仅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调查报告的可信度也并不是很高。所以P2P网贷平台需要一种简单快捷且确实有效的方式来给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级。这需要政府进一步努力来完善个人的征信体系,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用卡消费和还款记录、个人收入和财产证明、社保信息等多个信息类别。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监管机制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这意味着P2P借贷行业首部业务规范政策正式面世。进一步明确了P2P网贷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P2P网贷机构不能触碰投资者的资金,更不能吸收大众存款再向外贷款。这一法规的出台使得大部分P2P网贷平台面临着转型的压力。不仅如此该《暂行办法》也明确了中国互联网金额协会,并成立了网贷专业委员会。此外政府也应鼓励P2P网贷各平台实行行业自律和互相监督的职责,共同构建健康的互联网金融下的P2P网贷监管体系。 (三)运作规范、信息公开 在健全法律法规,对P2P网贷平台实施有效监管以外,还应该提高P2P网贷的准入门槛为了防止P2P网贷平台负责人跑路问题,应对借贷双方的资金实行第三方托管制度,为了防止坏账现象,P2P网贷平台应提取与借款额相应的风险准备金,此外还要确保小额分散制度来降低风险。除了运作规范以外,也应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P2P网贷没有建全信息披露制度,几乎没有平台愿意主动向公共展示自己的财务报告,就算展示出来也缺乏公信力,所以必须制定一个行业统一的标准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来向公共展示本年度或者本季度的财务信息。 (四)做理性的投资人 当前很多投资人对P2P网贷都了解甚少,根本就不明白其运作原理,只是听说它的收益较高就盲目的跟风投资。由于很多缺乏相应金融理财知识的大众对合规合法的P2P平台的甄别力不够,不能选择正确合适的平台,因此部分运作不良的P2P平台就有了可乘之机。此外部分平台打着高收益、零风险的旗号,很多投资人被其吸引,但这些平台必定运作不规范,因此大大增加了风险。针对于此,投资人要有清醒的头脑,不仅要学习相应的金融理财知识,而且要做理性的投资人不要被高收益所诱惑。在选择P2P借贷借贷平台时,要充分分析该平台的各种信息,做理性的判断,然后在根据判断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P2P借贷平台。 【参考文献】 [1] 董妍. 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以P2P网贷平台为视角[J]. 商业经济研究,2015,03:79-81. [2] 俞林,康灿华,王龙. 互联网金融监管博弈研究:以P2P网贷模式为例[J]. 南开经济研究,2015,05:126-139. [3] 谈超,王冀宁,孙本芝. P2P网络借贷平台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研究[J]. 金融经济学研究,2014,05:100-108. [4] 官大飚. 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存在的风险及其监管对策[J]. 台湾农业探索,2012,05:61-64. [5] 陶娅娜. 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J]. 金融发展评论,2013,11:58-73. [6] 卢馨,李慧敏. P2P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J]. 改革,2015,02:60-68. [7] 陆岷峰,李琴.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P2P发展目标模式研究——基于P2P本质特征的分析[J].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3:1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