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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第一篇: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委托单位(甲方):
  培养单位(乙方):泸州医学院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委托泸州医学院(简称乙方)在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
  姓名:
  专业:
  研究方向:
  学制:
  二、培养与管理
  1、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学费)应由委托培养研究生筹集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7000.00元/年×3年)交乙方用于培养研究生,毕业回委托培养单位(甲方)工作后,由单位(甲方)予以报销。委托培养研究生必须在每年9月研究生报到注册时交清当年的培养费(7000.00元/年)或三年一次性交清(21000.00元/3年)。但是,如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教育部文件或四川省收费标准)有新的变化,则将按新标准执行。缓交培养费(学费)者,需按我院有关规定缴纳滞纳金。超过报到注册时间三个月不交培养费(学费)者,停止研究生学习并退回原单位,乙方不支付终止协议费。
  2、委托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甲方负责提供研究生本人三年内的生活费(或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住宿费、教材或书籍购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或研究生本人自付)。委托培养研究生入学时只需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其人事、工资、户口、公费医疗等关系一般保留在甲方。
  3、委托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乙方按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同样的要求进行培养,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甲方应主动配合做好研究生的培养和学籍管理的各项工作。
  4、委托培养研究生如因病或其他原因需休学、退学或不宜继续培养时,应按乙方制定的《泸州医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处理,并退回原单位,乙方不支付终止协议费。
  三、毕业就业
  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应到甲方报到工作。其学籍档案等关系由乙方转交给甲方。
  四、甲方应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发放工资和按规定应发给的生活福利费。
  2、接受和安置中途辍学的委托培养研究生。
  3、配合乙方共同做好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和学籍管理的各项工作。
  五、乙方应承担以下职责
  1、按有关规定,从双方同意的生源中录取合格的研究生。
  2、按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格进行培养,会同甲方共同做好培养和学籍管理的各项工作。
  3、完成培养后,负责将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寄送给甲方。
  六、委托培养研究生应承担以下职责
  l、根据所学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保证品学兼优并按时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如未按时毕业,其生活费及其它费用(第二条第2款)由委托培养研究生与甲方协商解决。
  2、如因病或其它原因需休学、退学或不宜继续培养时,按《泸州医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处理。
  3、毕业后,必须按协议书规定到甲方工作,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若违反协议书规定,到其它单位工作,则需向甲方支付赔偿费人民币万元(或按甲方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需向乙方支付赔偿费 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改委托培养费 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七、共同条约
  1、签约叁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书各项条款所列内容,并信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乙方或研究生本人未经另两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协议,均应分别向其余两方交付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终止协议费。终止协议后,若甲方不继续承担委托培养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工资和按规定应享受的生活福利费等费用,则一概由委托培养研究生本人自理,乙方不承担上述费用,但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可自行联系工作单位。
  3、本协议书经研究生本人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生效日期按甲方签章之日算起。在执行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一方要求变更协议书内容,必须与另两方协商,经同意并另行备件后,方可变更。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叁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委托培养研究生姓名乙方:泸州医学院(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签字(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地址:家庭住址:地址:四川 泸州市忠山
  泸州医学院
  邮编:646000
  电话:电话:电话:0830―3161326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根据_________号文件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推行研究生委托培养制度,为用人单位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此,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受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在_________专业(学科)培养硕士生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壹人,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学制及修业期限
  学制:_________年
  修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二、培养要求
  (1)丙方修业期间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的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全部课程学习,课题调研、论文撰写、答辩和学位授予均按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2)丙方在修业期间应遵守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毕业后按协议回到原委托单位工作。
  三、学习期间的待遇和管理
  (1)丙方与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硕士生毕业后待遇相同。
  (2)丙方在修业期间享受甲方工资和医疗保险及福利待遇,乙方不再为其发放助学金。
  (3)丙方修业期满,其《毕业证书》、《学位评书》及党团组织关系及学习期间的有关(转载请注明来源wWW.HAOWorD.cOm)档案等均由乙方直接转给甲方,丙方不能自行领取。
  四、培养经费
  按照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_________号文件规定,学校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单位(即甲方)收取委托培养费用。硕士研究生的委托培养费共计_________元,签协议之前缴第一年委培费_________元(中途退学不退委培费)。答辩前缴清所有委培费。
  五、执行时间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修改补充,并需以文件记录为准。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代表签字和丙方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江苏大学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协议书
  (甲方)同志(丙方)经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
  试,成绩合格,录取为江苏大学(乙方)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经三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丙方学习专业为。
  二.丙方在乙方学习期间,甲方支付乙方培养费2.4万元,培养费入学前由银行托付汇至江苏大学(银行帐号1104080009000155880江苏省镇江市工商银行中山支行)。
  丙方因故不能继续学习,应由甲方妥善安排,所提供给乙方的经费一律不退。
  三.丙方由乙方按学习专业要求培养,学制年,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硕士学位由乙方按学位条例授予。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由乙方通过甲方交给丙方。
  四.丙方在学习上享受乙方研究生待遇,并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规定,中途如发现不宜培养,应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可不定期对丙方进行考查了解,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丙方入学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其人事、工资、户口、粮油和公费医疗等关系仍保留在甲方。其毕业、结业或肄业,由甲方分配工作,凡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者均由甲方安排工作。
  六.丙方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工作。
  七.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途如有一方不执行协议,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1) 甲方不执行协议,乙方停止培养工作,丙方由甲方安排其工作,甲方已付给乙方的经费不再退回甲方。
  (2) 乙方不执行协议,必须向甲方赔偿全部费用。
  (3) 丙方如不执行协议,必须向甲方和乙方赔偿其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及学位。
  甲方:
  负责人:
  丙方:
  2014年月
  附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 日乙方:江苏大学 负责人:
  第四篇: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xx学校 xx学校 年月日 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发展需求,经酒泉卫生学校(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培养研究生姓名、专业
  姓名:录取院校:
  专业:类别:(博士或硕士)
  二、培养与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学费)应由委托培养研究生筹集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8000.00元/年×3年)交乙方用于培养研究生,毕业回委托培养单位(甲方)工作后,由单位(甲方)予以报销。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可按本校的实际需要,对乙方的培养提出要求和建议;
  2. 经常与乙方取得联系,了解乙方在校的学习、思想、生活等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教育;
  3. 委托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甲方负责提供研究生本人三年内的生活费(或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脱产学习期间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
  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按照该专业的培养计划、教学计划的规定与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2. 经常主动地向甲方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生活情况;
  3. 根据所学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保证品学兼优并按时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如未按时毕业,额外产生的生活费及其它费用由委托培养研究生与甲方协商解决。
  4. 委托培养研究生在读期间,若有触犯国家各项法令的行为或严重违反所纪所规而不宜继续培养者,或出现自动中途退学者,本协议中止,已付培养费乙方需全额退还甲方。
  5. 乙方取得硕士学位后,如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报名;
  6. 乙方毕业后应凭研究生就业报到证赴甲方报到,并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如果乙方未报到,则甲方不予报销其学费、生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所有费用自理,如有其他变故乙方须与甲方协商解决。
  五、其他事宜
  1. 签约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书各项条款所列内容,并信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 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双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
  3. 协议有效期限:从2014年9月1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止 。
  4.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此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研究生终止学习离校时,协议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第五篇: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定向委培单位):
  乙方:哈尔滨工程大学
  丙方(考生):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培养研究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按录取标准,乙方将丙方录取为乙方2014年硕士研究生,丙方毕业后返回甲方工作。
  二、丙方工资关系和户口不转入乙方,享受甲方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三、丙方在学习期间要刻苦学习,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丙方毕业后必须直接到甲方工作。
  五、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自录取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有履行协议的义务。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各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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