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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政同责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安徽省宿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通过落实党政同责、巩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成果、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强化技术支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手段,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落实党政同责保安全。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2018年8月3日,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宿办发〔2018〕21号)。该意见从全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设"食安宿州",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社会共治、凝聚治理合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一岗双责"、督查督办、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加强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对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作了具体的规定,涵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方方面面,标志着我市在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这一重大领域,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主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体制方面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巩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成果保安全。2017- 2018年,宿州市围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目标,凝心聚力,通过构建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并完善食品药品检测技术支撑体系等"二个体系",落实组织领导到位、学习宣传到位、基础建设到位等"三个到位",建立创建工作调度制度、创建工作督查制度、创建工作协作制度、创建工作社会共治制度等"四项制度",管控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等"五个环节",全面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取得了明显成效。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荣获"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称号。同时,宿州市把在创建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有效举措坚持了下来,变为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常态;把创建中形成的好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变为日常工作的基本遵循、具体要求,巩固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果,强化业已形成的监管合力,努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升级版",全力实现打造"食安宿州"的目标。
  夯实基层监管基础保安全。乡镇(街道)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食品安全责任的最终落实者和执行者。要把食品安全监管延伸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打通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消除食品安全监管死角盲区,宿州市克服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困难,下决心在每个乡(街道办事处)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实行"一乡一所"制。强化基层监管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作为具体责任人,抓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同时加强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配强配齐监管工作人员和监管设施装备,确保乡镇办事有机构、监管有专人、工作有经费、执法有手段、后勤有保障,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真正把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强化技术支撑保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不仅关系到加快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也是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的重要基础和技术保障。技术支撑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食品抽样检测。为了加强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条件,宿州市政府投资新建近万平方的食品检验监测中心。同时建立食品快检体系,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集贸市场建立快速检测室,在第一时间避免有问题的食品流向广大人民群众的餐桌;二是食品风险监测网络。宿州市建立了涵盖市、县、乡直到社区医院的监测点和哨点医院,全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三是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宿州市加快推进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等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继续推动白酒、肉制品行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社会共治保安全。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事业,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筑起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宿州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责任保险、有奖举报制度。并以政府名义购买了食品安全保险。同时,利用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型媒体引导消费者切实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参与共治的社会责任。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即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统一整合为12315热线,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畅通投诉举报平台,方便公众参与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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