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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的探讨


  摘 要: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健全和完善,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健全,推动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兴起和发展。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各方面发展的产物,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也是我国法制文明的标志,更是真正保障落实人民当家做主这一政治制度的基础,同时也能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和尊重。法律援助制度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效的落实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法律;援助;对策建议
  法律援助,是国家对一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少或免除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在我国法律的发展中,扮演者重要角色,弥补了这部分法律的空白。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人民对法律需求的增多,对法律援助工作也有了更多的要求。
  一、我国法律援助的意义和原则
  法律援助制度能够更好的保护我国弱势群体的权益,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作用,也是我国倡导的依法治国、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的体现,更是切实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迫切要求。
  1.法律援助促进了司法公正
  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来实现社会的公平,平等保护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是对法律信仰平等的推崇,更是对实现法律公平正义信仰的体现。
  2.法律援助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制度的出现就是为了尽可能的保护弱势群体,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偿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的帮助,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这是法律援助制度最根本的目标。
  3.法律援助维护了社会和谐
  从大方面来看,法律援助有利于化解人民之间的矛盾,有效的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化解矛盾,让他们相信社会法律的公平,消除误解,也能使事件的处理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中进行审判,避免不通过法律方式解决。
  二、我国在法律援助方面的现状及建议
  我国的法律援助,发展并不完善,存在诸多不足。例如法律援助专业人员不足、援助途径狭窄、援助信息闭塞、有待提高的服务质量等,妨碍了有效发挥法律援助的效能。要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真正服务与民,我们需要正视这些不足,弥补缺陷。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引导法律援助发展,开通各种求助途径,方便人民获取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宣传不到位
  现在,很多人并不太了解法律援助,不知道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影响到了人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司法的工作,更应该是一项政府服务行为,是国家的责任,应该给予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支持。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应该继续加强,而不是只做表面工作就行,不是做了这项工作就行,而是要看这项工作是否取得了效果,是否实现其存在的意义。在对法律援助方面的调研中,很多人并不知道它的存在,因此要对法律援助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它的存在以及援助途径,发挥其作用。
  2.從事法律援助的专业人才缺乏
  当前,我国的法律援助机构只是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现在迫切需要实现的是从有到好的过程。法律援助工作被人民所接受,是国家及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但是就现实状况而言,我国在法律援助方面从业人员数量不足、知识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使得法律援助不能起到很好地作用。由于人员不足,很多工作人员一方面要承担法律援助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办理援助案件,而且,这其中有资质承办案件的人仅为特定的一两个。专业工作人员少,法律援助的案件多,供不应求的问题满足不了法律援助的特定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还有,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的待遇不高,现在的法律援助机构从业人员中有行政编制的,但是更多的是事业编制的,全国绝大多数的地方事业编制人员在待遇上比行政编制的人员少了职级并轨、车改补助、1200元的政法补贴,再加上职称评定方面的重重限制,导致了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吸引不到专业人员的参与。援助机构中的援助律师的收入本来就比社会律师的收入低好多,待遇上再不提高就很难解决法律援助人员缺少、案件质量提高不了的现状。解决这一问题要注意一方面要增加公职律师数量,另一方面也要严格控制非专业人员的进入和对现有人员的法律培训。还要引导社会服务组织团体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社会服务组织团体在实际工作中,很少去参与法律援助类似的工作,应该鼓励具备法律知识的社团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鼓励学院法律组织加强法律援助方面的研究或是直接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利用社会和学院等法律组织自身的能力及影响力向社会传播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素质、专业知识,更好的发挥法律援助作用。
  3.法律援助质量评估机制不完善
  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法律援助质量评估机制较为传统,主要是一个体系内人员的评估,这种评估带有较大的宽容性,对援助案件的质量合格与否做出判断,往往流于形式。拓宽评估人员的范围,引入法院、检察院、妇联、残联、老龄委、社团组织和工会以及青少年权利保护等部门,既能督促案件质量的提高,又对法律援助进行了社会宣传,一举两得。加紧制定统一的案件评估标准,强调评价指标,按照评价指标,严格把关,实地考核,注重受援人员的评价。案件评估与办案补贴相挂钩,通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考核,达到提高案件质量和法律援助的社会评价。
  4.加快《法律援助法》的立法
  当前,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的最高文件是国务院的《法律援助条例》,因《条例》的级别不够,在需要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工作,要求其他部门配合时缺乏法律的依据,对其他部门缺乏约束力,导致了很多工作难以开展,或开展不到位、打折扣。所以加快《法律援助法》的立法已成当务之急。
  三、结语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惠民政策,能够帮助弱势群体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依法保障他们应享受的各项权利,这是对我国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好的验证和实践,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法律援助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着一些不足,同时仅仅由司法机构去实施,动力不足,我们应该从各个方面,扩大对法律援助的建设,需要国家、社会和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林松.关于法律援助立法工作的思考[J].人民政坛,2013(3):125-127.
  [2]蔡超.论我国新时期法律援助的再完善[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1):16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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