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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居的艺术读后感精选


  《群居的艺术》是一本由辉格著作,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页数:31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群居的艺术》精选点评:
  ●20170727:觉得很有意思,语言很有趣,作者知识量巨大。因为最近在学西班牙语,所以对语言那节很感兴趣,一门语言的行政地位的确立与日常通用语地位的确立居然在不同背景下,以前都没想过这一点,nice。
  ●人为何要组成群体,是凭借哪些制度设计而顺利组成群体的?人又是如何跳出群体束缚而解耦变为个体的?人是社会性动物,但又带有自私基因。自由市场究竟是一种解放人的制度设计还是一种新的束缚?带着这些问题看作者娓娓道来,群居的艺术,涉猎颇广很是有趣。
  ●"邓巴数"理论:因为灵长类动物大脑的认知局限,每个人能维系的熟人关系的数量不超过150个 | 小型熟人社会向大型社会扩张的内在动力:暴力冲突是人类社会组织进化的核心推动力;家长权威使"邓巴数"限制从个人单位上升到家庭单位;专业团体让社会组织摆脱血缘和地域的限制;武装团体的企业化直接导致了国家雏形的诞生 | 阻碍:源自同一个语言群体的两个支系分开大约五百年,两种语言的词汇就会变得面目全非;在古代,人类族群里总是弥漫着对陌生人和陌生环境的恐惧;传统经济模式中处处都有依附关系 | 在社会扩张的过程中,人类创造了"权利"来支撑全新的社会结构:权利的兴起,让个人行动变得更加自由,也提高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
  ●这是我三年内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上一本叫《沐猿而冠》。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对辉格的书(观点)已经不是正确或错误 而是相信与拒绝
  ●没有预期中的深度和质量,一些属于想象或常识。
  ●就像一把梳子
  ●这本不推荐可以说不是人了
  ●有很多我觉得不大可能理清的问题在辉格的世界图景中找到了安放它们的位置
  ●纷杂的社会现象原本就像随机散佚和堆砌在那,经过辉格运用的剃刀梳理,在新的视角下一切都井然有序起来了,显得鳞次栉比。定居是文明的肇始,文化的积累更加使文明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以及文明的二阶美德时常和人类固有的直觉相悖,所以文明脆弱得就像燕巢于幕,因而知晓文明的演变机制弥足珍贵
  《群居的艺术》读后感(一):本土化的宏大视角系列
  "你是如何看待这个世界的?"
  "你眼前的这个世界又是如何形成的?"
  很多章节像是打开了一扇窗,提出了一个问题,但作者却又好像没有把自己的回答,表述清楚。很多观点和概念感觉都不是很有说服力。
  作为一本介于"科普向"与"理论研究向"的著作来说,全书引文很少的情况,对我这个爱较真的读者来说,就有点鸡肋了。
  《群居的艺术》读后感(二):大型社会生活的制度空气是什么
  《群居的艺术》要回答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在邓巴数限制的情况下,如国家这样的巨型社会何以可能。作者提供了许多非常有意思的主题,对于对人类学涉猎不多的人来说本书很可以增长见识。本书提醒我们:保障自由的制度像空气一样必不可少,也像空气一样被人们忽视;文明并非理所当然,人们需要识别(从而维护)支撑文明大厦的柱石。本书虽有些瑕疵,但仍然值得一读,推荐!
  《群居的艺术》读后感(三):不英万夜
  辉格的文章总是值得一看的,是一如既往的天不生大英万古如长夜,是超越邓巴数的奇迹诞生之路,是帝国兴衰背后的支配力量,是个人对个人的全面战争到共同体对共同体的全面战争。总的来说因为由之前对辉格知识体系的了解,这本书对我来说更像是一次复习,而没有初识时的震动。对于站在理性、客观、保守这一思想光谱的人来说,理解辉格更为容易。我与别人不同,读书之后总是感叹多,能复述出的内容少,有所发挥有所创新的更少,姑且写到这打住。
  《群居的艺术》读后感(四):我们的想法在社会结构的哪个部位/哪个阶段?
  人类学的脉络、社会学的内容、经济学式程序式的叙述手段。
  很像一个思想实验,带着你从人类最初的小团体讲起,小团体之间是因为什么样的力量演变成后来上千万人的大都市,甚至于上亿人口的国家。这让我想起了书里描述的人类进化过程中,演变出来的对这种无形力量的敬畏感。作者尝试按照人类发展的时间顺序,替我们结构这份无形的力量,将其分为种种部块,让我们知晓男权社会的诞生,战争在凝聚种群这一过程上的功劳等等。
  很科普的一本书。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看到我们现在倡导的观点,正义、法治、民主等等,他们是从那里流变过来的,在社会结构的哪个部块。有部分甚至让我觉得是我的政治学启蒙哈哈哈哈。
  《群居的艺术》读后感(五):解构的、增量迭代的程序员视角
  作者是一个程序员,看待世界社会的方式和我一样收到了专业影响,以一种解构的、增量迭代的方式来理解外界。
  粗略地、全景地描绘了从原始社会到现代社会的人类在制度创新上取得的成就,包括经济社会国家等层面,其中每一个小点都不是完整论证的,因为每个小点展开都是一本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巨著。所以很多地方并不严谨,只是简要填充了那个思维区域的位置。(很多人不喜欢这种无考据的写作方式,作者本人对考据迷、文本迷相当蔑视,认为陪审团成员依靠社会的一般常识、正义感和判断力就足以去认同一些观点。)
  作者有点过度推崇英美法系制度和其所根植的文化传统土壤。
  我个人对于以后社会需要的去中心化协作决策方式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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