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国家对法律法规的建设越来越完善,在此背景下,以往的人民法院的作用已经不能完全适用于社会的需要,人民法院面临着改革的挑战。但是这之中集中体现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法律和法官之间的关系,还有和司法效益之间都产生了新的矛盾。筆者认为,通过合理的法律方法正式推动人民法院改革的有效途径。法官通过法律方法的操作而实现审批的公平性,将司法的职业化和民主化有机融合,同时对法官审批建立克制管理机制,保障法官对法律方法的有效利用。 关键词:法律方法;人民法院;改革 一、引言 司法改革的涉及范围很广泛,传统意义上的公检法三方都需要做出调整,更具体来说就主要针对法院和检察院的改革,这两者在工作性质上很接近,同时在工作中也是相辅相成又互相制约,但是这两者毕竟是隶属不同的部门,改革方向差异比较大,所以本文只针对人民法院的改革进行浅显的叙述。现在案件越来越多,案件性质也变的越来越复杂,原有的司法审判的不足就逐渐体现出来,目前我国人民法院的最高领导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其改革之路也需要由它引导。在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很多,如果从实际问题进行改革虽然解决了问题的实效性,但是与理论又相违背,国家发展的理想目标对应的现实冲突是难以解决的,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引入法律方法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我国当前人民法院改革面临的现实与理想的冲突 (一)法院独立或法官独立问题 通过《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界定,我们能够清楚的知道,人民法院能够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但是不能独立于其他主体,比如说,人民法院对党组织的一些审判机关进行干预,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再比如人大常委会对个别要案要求人们法院对案件汇报。所以说人民法院的这种独立实际上与某种意义上的"行政独立"无差别。同时,在此基础上,法官是不独立的,独立的是人民法院,也就是说法官不能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人民对法院能否依法行使公正判决的关注度一直存在,这是能否实现依法治国的标志。 如果当前的司法改革回避这个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司法的困境。 (二)司法民主化或司法职业化 司法活动是一项专业性强并且需要从业人员高素质的法官来完成。在法院引进新入职员时,必须强度对法官的职业化建设,非职业的从业人员不能参加审判。司法考试是引入人才的重要途径,它坚持了司法大众化、司法走群众路线,着眼于目前人民眼中的困难来解决实际问题,并自觉接受监督。在具体的司法活动中,法院推行司法民主化,比如推行的人民陪审团制度,让相关人民群众能直接接触案件的审理。司法改革到底是民主化还是职业化,也是近几年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争议。其实这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但是在实际建设中的问题比较多,职业化是为了更精专的处理案件,同样是学习法律的人,面对不同领域的法律也是隔行如隔山,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很明显的,但是与民主化就有所冲突,这两者怎样转化,或者说怎么实现这两者的有机融合是个棘手的问题。 (三)司法能动或司法克制 司法能动理论早就出现过,但是并没有引起相关重视,不过这几年随着时代信息的开放性,司法能动的热度反而涌现。有的法院提出‘能动司法是对人们法院司法理念的进一步发展根据这个结论还有部分学者编辑了很多相关学术来证明这一论点。然后全国不少法院开始走司法能动的路子,也确实解决了一部分的社会难题。但是十八大以后,司法能动又受到冷落,但是它曾经带来的益处是不可否认的,与它对立面的司法克制引发了相关争论。 三、以法律方法为进路的司法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措施 (一)发展前景:在我国会遇到更小的阻力 在司法改革上的探索争论了很多年,笔者总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首先,推崇西方先进的司法制度,主张借鉴西方三权分立的司法改革政策。第二,从诉讼程序上着手推进司法改革。第三,强调根据我国特殊国情和本土现有资源进行司法改革。这三种方法其实各有各的好处,但是在实际推行中都比较难,改革毕竟不是喊口号那么简单。相比之下,法律方法作为司法改革的新思路能够面向社会,被实际推行,它是符合司法理论原理的,而且它不具备意识形态,同时最关键的是对整个司法体系的冲击不大还能带来相对公正的审判结果。 (二)关键领域:保障和制约法官审判的制度 司法改革一旦开始就要站在全局,进行全方位的改革,牵扯司法制度的每个领域。每个领域的改革都不是小问题,以法律方法为进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充分利用法律方法,这限制了法官在个案中的解释权,如果出现难解决的问题,必须要向上级请示。第二,激励法官的智慧,遇到问题向上级请示能够规避法官的独断,但是也有可能造成好时机的延误,在选拔法官时就要引进高素质人才,同时培养法官在判案时的智慧。第三,制约法官审判权,这是法律方法下司法改革的保障,目的是为了防止法官滥用职权。第四,追究法官的司法责任,有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不变的规律。法官的责任不能与行政工作的责任相同,要符合司法政策,实现法官在权利和责任上的统一。 参考文献: [1]王鹏.投资者保护、代理成本与公司绩效.经济研究,2008年第2期. [2]夏立军,方轶强.政府控制、治理环境与公司价值——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经济研究,201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