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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分享。
  会计法律制度的组成
  (1)会计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委员会通过某些立法程序制定的会计法。例如,1999年10月31日修订并通过了第9次全国人大常委会12的会议。《会计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简称注册会计师法)。
  (2)会计管理规定。指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或由国务院起草并由国务院许可的法律法规,以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的会计关系。例如国务院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3)统一的国家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会计,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系统,包括部门规章制度性文件。根据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主管签名的"立法法"中规定的程序,以发布系统,例如已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规约——基本规约"等。由财政部第33部长命令。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国家会计工作主管部门(即国务院财务部门)制定和发布的机构措施,例如公司会计规约体系。财政部,财政部和财政部协同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地方会计法规:在不违反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会计法规。
  会计管理系统
  (1)会计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务部门负责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其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制定会计制度的权限
  国务院财务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宣布了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和会计监督有特别要求,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实际措施或补充规定,并报告给国务院金融部进行审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军事措施,以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向国务院金融部申报。
  (3)会计人员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获得会计资格证书。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有会计师或者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从业三年以上。
  (2)财务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考核,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单位内的会计管理
  单位内部会计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的管理,并应确保会计机构和单位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指示,煽动,或者强迫会计组织和会计人员对会计事项进行非法处理,并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表单位行使权力的主要负责人。
  会计
  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原则,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年度,会计规格货币,填写会计凭证,注册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单,会计档案管理等有统一的规定。
  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真实性要求,相关性要求,清晰度要求,可比性要求,经济实质比法律形式要求,重要性要求,审慎性要求和及时性要求更加重要。
  2.会计的一般要求包括:
  (一)依法确立账簿
  (2)根据实际经济和业务事项进行核算
  (3)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明确会计内容
  (5)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6)公历为会计年度。我国规定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7)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8)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9)正确使用会计记录。中文应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记录,同时可以在中华民族自治地方同时使用通用的地方中华民族文字。中国中的外国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语。
  3.会计凭证(有关详实信息,请参见"会计基础")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
  单 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以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确保其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内部管理体系,并改善经营管理程度和效率。系统和方法。
  2.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每个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应当确立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事务,会计事项的审阅者,经办人员和财产保管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当明确,分开,相互限制;
  (二)重大外国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经济,商业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三)明确财产清单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
  (四)定期对会计数据进行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应明确。
  4.会计机构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会计师权限?
  (1)对于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根据其权力拒绝处理或更正。
  (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付款和有关资料不一致的,应当及时处理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有权处理的账目。;无权处理的,应当随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要求查明原因并处理。
  (2)政府对会计工作的监督
  1.政府对会计工作的监督观念
  政府对会计工作的监督主要是指对财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的会计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的行政处罚。一种外部监督。
  2.政府会计工作监督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并对非法会计活动实行行政处罚。审计,税务,行政管理,证券监督管理,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责任和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数据进行监督检查。例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会计凭证,对账单和相关材料。
  3.财务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目的和范围
  财务部门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会计行为,对发现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处罚。非法会计行为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财务部门监督所有单位的以下事项:
  (一)是否依法设立会计账簿;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
  (三)会计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有会计资格。
  此外,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和指导。财务部门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
  (3)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托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和鉴证的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全国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范围。
  2.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担以下审计服务:
  (一)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核实企业资金并出具验资报告;
  (三)处理业务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服务。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1.奉献与爱心
  热爱本职工作,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只有当会计师为自己确定了出发点时,他们才会勤勉尽责地学习业务技术,并使他们的知识和技能适于他们的特定要求。会计工作。
  2.熟悉法律法规
  法律意识是保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的重要前提。会计工作不仅是保持帐户,结算帐户和偿还帐户。会计工作一直关乎执法和合规问题。会计人员不仅应熟悉财务法律,法规和统一的国家会计制度,而且应能够与会计工作相结合进行普遍宣传;他们在处理各种经济活动时应了解法律和章循章,并依法守门。为了服务和监督目标,我们可以推动会计法律制度,加强其法律概念,协助他们区分法律的是非,并促使他们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依法做事,避免不正当行为。
  3.依法做事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并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会计信息的披露不仅应反映在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的记录中,而且还应反映在财务报告中,以使投资者,债权人,单位外部的公共和社会监督部门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获得可靠的会计信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是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做到这一点。此时,会计师应继续树立自己的专业形象和职业尊严,敢于抵制不身心健康的趋向以及一切违法违纪的行为。斗争。
  4.客观公正
  会计人员要从实情中谋求真理,客观公正地处理会计事务。这是会计师的工作态度和追求的境界。做好会计工作无疑需要专业知识和专门知识,但这不足以确保会计守则的准确性。会计工作质量。是否有务实的精神上和客观公正的态度也很重要。否则,将使用知识和技能。在差错的地方,甚至参与欺诈或欺诈行为。
  5.健全服务
  会计工作的特点决定了会计师应该熟悉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以便运用他们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来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和增加经济效益。为实施企业管理的企业和机构开启了广阔的世界。要在这个广阔的世界中驰gall,需要强劲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而做好这一部分工作对于经济管理至关重要。部门的运作和管理。这也是会计师的责任。
  6.保守秘密
  会计师应保守其单位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要求并取得单位领导的同意,否则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该单位的会计信息。由于工作特性,会计师有机遇了解有关会计规约的信息。该单位的重要秘密。例如,关键技术,工艺规程,公式,控制方法和成本信息都是企业非常重要的秘密。一旦这些秘密泄露给显著的或潜在的竞争者,将会对单位的经济利益导致重大损害,这对于泄露其秘密的单位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应该确立泄露商业机密是禁忌的观念。他们必须随时随地严苛保护自己明白的内部秘密。他们不得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而认罪或提供给外界。
  会计法律制度的组成
  (1)会计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委员会通过某些立法程序制定的会计法。例如,1999年10月31日修订并通过了第9次全国人大常委会12的会议。《会计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简称注册会计师法)。
  (2)会计管理规定。指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或由国务院起草并由国务院准许的法律法规,以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的会计关系。例如国务院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3)统一的国家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会计,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系统,包括部门规章制度性文件。根据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主管签名的"立法法"中规定的程序,以发布系统,例如已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守则——基本规约"等。由财政部第33部长命令。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国家会计工作主管部门(即国务院财务部门)制定和发布的机构措施,例如公司会计规约体系。财政部,财政部和财政部共同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地方会计法规:在不违反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会计法规。
  会计管理系统
  (1)会计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务部门负责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其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制定会计制度的权限
  国务院财务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宣布了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和会计监督有特别要求,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实际措施或补充规定,并报告给国务院金融部进行审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军事措施,以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向国务院金融部申报。
  (3)会计人员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获得会计资格证书。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有会计师或者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从业三年以上。
  (2)财务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考核,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单位内的会计管理
  单位内部会计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的管理,并应确保会计机构和单位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指示,煽动,或者强迫会计组织和会计人员对会计事项进行非法处理,并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表单位行使权力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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