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词委婉 古人说话写文章有很多顾忌。因此,常常不把所要说的话直接说出来,而采用一种委婉曲折的说法,拐弯抹角地表达出来。如不熟悉这些说法,是很容易引起误解的。《汉书·萧望之传》就曾记载这样一件事:汉元帝时,当上中书令要职的宦官弘恭和石显,诬告元帝的师傅萧望之、周堪等。要求"请谒者召致廷尉"。当时汉元帝刘奭刚即位,不懂"谒者召致廷尉"就是逮捕下狱的委婉语。以为只是让掌传达的人把他们喊到司法官那里去问问。就批准了弘恭、石显的报告。于是造成误会,把自己所尊敬的师傅关进了监狱。 这一类说法,由来已久。西汉初期,贾谊在他的《陈政事疏》里就曾作过介绍。他说:古时候,高级官员有贪污行为的,不说不廉洁,而说"簠簋(音辅轨)不饰",字面意思是"盛祭品的筐子不修饰";有淫乱腐化行为的,不说污秽,而要说"帷薄不修",字面意思是"屋里的帘帷不整治";软弱无能、不堪任事的,不说软弱无能,而要说"下官不职",字面意思是"下属官吏不称职"。这样一种说委婉语的社会风气,也必然在古人文章中得到反映。试举数例如下: 事有不可知者三,有不可奈何者亦三。宫车一日晏驾,是事之不可知者一也;君卒然捐馆舍,是事之不可知者二也;使臣卒然填沟壑,是事之不可知者三也。 ——《史记·范雎蔡泽列传》 "宫车晏驾"的字面意思是说帝王坐的车子迟出,而实际上是说帝王(这里指秦昭王)的死;"捐馆舍"即"捐弃居住的馆舍",在这里是称对方(秦相范雎)的死;而"填沟壑"则是王稽谦称自己的死。 恐卒然不可为讳,是仆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 ——司马迁《报任安书》 "不可为讳"表面意思是"不能为你隐讳",实则指对方的被处斩。"仆"是奴仆,这里却是谦称自己。"左右"表面上是指对方左右的人,实则是对对方的敬称。表示不敢与对方直接对话,只能跟对方左右供驱使的人交谈。 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忧,不能造朝。 ——《孟子·公孙丑》 "采薪"即砍柴,是所谓贱者之事,贱者病,则有不能砍柴的忧虑。因此,用"采薪之忧"谦称自己有病。 臣幸得待罪行间,赖陛下神灵,军大捷,皆诸校力战之功也。 ——《汉书·卫青传》 "待罪"是等待处罪的意思,但实际上指任职。"待罪行间"是谦称自己在军中担任指挥官。 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执事。 ——《左传·僖公二十六年》 "寡君"本义是寡德之君,这里是谦称本国君主。"敝邑"是对自己国家的谦称。"辱于敝邑",实指对方(齐孝公)对本国(鲁国)的侵犯。"执事"本是供役使的人,这里却是敬称对方。这段话属外交辞令。在外交场合古人更讲究辞令的委婉得体,但在今人看来却未免晦涩难懂。如:"不腆敝赋,以犒从者。"(《左传·成公二年》)表面上是说:"用我们不丰厚的兵赋,慰劳您的随从",实际意思却是"我们军队跟你们军队作战。" 古人这种用词委婉的习惯,往往使得字面意思和要表达的实际思想存在一段距离。阅读时必须细心领会,逐步熟悉。 (二)援用故实 援用古事来证实或说明自己的观点,是古人行文的常用手法。正如古代文论家刘勰所说的"明理引乎成辞,征义举乎人事,乃圣贤之鸿谟,经籍之通矩也"[1]。援用古事所以能收到较好的表达效果,不仅由于"征于旧则易为信,举彼所知则易为从"[2],而且还能使语言形象生动、含蓄有味。因而,在先秦散文中就很常见。如: 故偃王行仁义而徐亡,子贡辩智而鲁削。以是言之,夫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 ——《韩非子·五蠹》 这里援引两件古事,说明仁义辩智无益于国。这两件古事的具体经过,在文章前面都作了完整的叙述。阅读时不须要翻查古籍,就可以理解。这是先秦散文用事的一个特点。在汉人的文章中,为了使文字精炼,引用古事则多半不作完整的叙述,只用一两句话加以概括。如: 臣闻比干剖心,子胥鸱夷,臣始不信,乃今知之。 ——邹阳《狱中上梁王书》 这里引用古书记载的两件事:殷贤臣比干忠谏纣王而被剖心,伍子胥忠于吴王夫差而被赐死,尸体也被装入皮袋(鸱夷),投入江中。用这两件事说明"忠无不报,信不见疑"是"虚语"。在文章中,两件古事只用八个字表示。因而,只有熟悉这些故实,才能透彻理解文意。但仍与先秦时期一样,属于明用故实。 魏晋以后,文人用典达到高峰,形成"捃拾细事,争疏僻典。以一事不知为耻,以字有来历为高"[3]的风气。写文章援用古事的目的,往往由"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4],转为用来使文章委婉、典雅、富丽。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是始于魏晋、盛于齐梁的骈体文。如: 畏南山之雨,忽践秦庭;让东海之滨,遂餐周粟。 ——庾信《哀江南赋序》 这里四句话,每句都引用了一个典故。第一句,出自《列女传》,陶答子妻讥刺丈夫不修名节,说了一个南山豹为不使雾雨湿坏毛色,而宁愿七日不下山找食的故事。第二句,出自《左传》,申包胥哭秦庭,乞师救楚。第三句,用战国时齐田和迁齐康公于海滨,自立为国君的故实。第四句,反用伯夷叔齐在周灭殷后,不食周粟而饿死的故实。从字面上看,这几句是说:怕南山的雾雨湿坏了毛色,又很快踏上秦庭;齐康公避于海滨,让位给田和,我于是又吃了周粟。实际上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却是:本想保持名节,没想到又出使西魏;西魏亡于北周,我又惭愧地做了北周的臣子。本意不明说,完全用典故来表达思想。跟先秦两汉古文用典有明显不同。要理解这些典故,不仅要熟悉这些古事,还要细心领会作者的用意。同一个典故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可以正用,也可以反用。如上面所举的用"遂餐周粟"来反衬自己不能像伯夷叔齐那样保持名节的惭愧心情,就是反用故事。又如《哀江南赋序》后面有这样几句:"日暮途远,人间何世;将军一去,大树飘零。"第一句,出自《史记·伍子胥列传》,伍子胥曾说:"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第二句由《庄子·人间世》篇名而来。第三、四句则用东汉冯异事。冯异在每次战后论功时,谦逊地独坐树下,被称为"大树将军"。但在这篇文章中,只借用其中一部分字面上的意义。第一句借"日暮"表年已将老。第三、四句,借"将军"指自己,并不是说自己像冯异那样谦逊。而"大树飘零"又只是用来比喻部下的溃散。 有时甚至把故实缩减成两个字,用来代替自己所要说的意思。如: 伟长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 ——曹丕《与吴质书》 "箕山",是用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隐居箕山的事。这里用来指代不慕荣利的高洁志向。 臣生当陨首,死当结草。 ——李密《陈情表》 "结草",出自《左传》,晋将魏颗不以父亲爱妾殉葬而让她改嫁,妾父的鬼魂在晋秦的一次战斗中,结草以绊秦将,使魏颗获胜。这里只用"结草"二字点出,用来表示自己报恩的诚意。这些都属于暗用故实。 (三)引经据典 引用前人的"成辞",论证自己的观点古已有之,有根有据,也是古人写文章论说事理时经常运用的手法。因而"引经据典"也就成了古代议论文字的特色之一。试看下面例子: 民事不可缓也。《诗》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孟子·滕文公》 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 ——《荀子·王制》 这两例都是先提出论点,然后再用古语作论据。在先秦两汉时期,作者为了使对方相信自己的观点,一般都注明来历,明确标出是引用古语。而且多数是照原文抄录。往往但求意显,不嫌文繁。也有时只述大意,不用原文。如"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尚书·泰誓》)这段话在《左传·成公二年》引作"大誓所谓‘商兆民离,周十人同’者,众也。"这就是顾炎武《日知录》说的"略其文而用其意"。但仍然意思完整,出处明确。 不标明引用,而且对原文加以删节、改造,融化到自己文章中,使古语"不啻自其口出"[5],是汉以后的文章家的惯用手法。 夫桃李不言而成蹊,有实存也;男子树兰而不芳,无其情也。 ——《文心雕龙·情采》 这里上句见《史记·李将军列传赞》"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下句见《淮南子·缪称》"男子树兰,美而不芳"。不熟悉古书,就很难知道这是用古人成辞。 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 ——魏徵《谏太宗十思疏》 "怨不在大"意思是说:怨恨不在于大小。是删《尚书·康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一句而来的。"载舟覆舟"则是压缩上面所举《荀子·王制》例引用的古语而成的。上一例,不知出处,字面上还可以理解。这一例,如果不知出处,字面上就很难解释。 有时,作者引用古语只截取一端,有意留有余地,让读者去领会其言外之意。如: 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刘禹锡《陋室铭》 孔子的话,出自《论语·子罕》,原文是"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这里只截取后一句。但是,熟悉古书的读者,一看就会联想到上一句"君子居之",并领会到作者正是要以此来跟上文"斯是陋室,唯君德馨"相照应的。 呜呼噫嘻!时耶命耶?从古如斯。为之奈何?守在四夷。 ——李华《吊古战场文》 "守在四夷"是作者对全文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案。语出《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古者天子守在四夷",是说古代天子使四夷为之守土。这还不是作者真正用意。《左传》原文下面还有几句"天子卑,守在诸侯;诸侯守在四邻。诸侯卑,守在四竟"。可见"守在四夷"的原因是"天子尊",与下文"天子卑"参互见义。作者意思是:天子能修文治,使自己的地位尊而不卑,则四夷宾服,也就没有残酷的战祸了。 采用这种手法,是建立在读者熟悉古语的基础上的。在作者看来只要稍加提示,读者就能明白。但对今天的读者来说,必须先查得出处,弄懂原文意思,再进一步去考察引用者的意图。 自先秦以来,被引用最多的古书是《诗经》。因此,"子曰诗云"几乎成了古文的代名词。值得提出的是,古人引《诗经》上的话,往往"断章取义",并不一定符合《诗经》原意。试看下面例子: 《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礼记·中庸》 这里所引的诗,见《诗·大雅·旱麓》,是说鸢在天空飞翔,鱼在深渊跳跃。这里引用来说明君子之道上至天,下至地。仅仅是借用字面意思。 《诗》曰"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故君子结于一也。 ——《荀子·劝学》 这里引的诗,见《诗·曹风·鸤鸠》,原文"其仪一兮"是指有贤德的人处处仪态如一。荀子要说明的意思是有贤德的人用心专一。显然有很大差别。前人只取行文方便,在这些方面并不加考究。所以清代学者卢文弨说:"《诗》无定形,读《诗》亦无定解。""经传所援引各有取义,而不必尽符乎本旨"[6]。在春秋战国时期,列国之间外事往来,普遍运用赋诗言志的办法,更是不顾原意,断章取义。这是我们读《左传》等古籍时应注意的。 (四)变文避复 同字重出,是古人行文一忌。因而,在写文章时,遇到上下文有相同的字重复出现的情况,古人则往往更换其字。如"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尚书·舜典》)"殛"往往被理解为诛杀,似乎鲧的罪恶是四凶之最,其实不然。马叙伦《古书疑义举例校录》云:"‘殛’乃‘极’之借字。《仪礼·大射仪》注‘极犹放也’。"他的意见是正确的。这四句中"流、放、窜、殛"四字同义,都是放逐的意思。文章所以要这样写,是为了避免同字重出。前人也说"异其文,述作之体"[7]。"前年杀彭越,往年杀韩信。"(《汉书·英布传》)张晏注"往年与前年同耳,文相避也。"可见,变文避复是古人行文的体式。俞樾称之为"变文以成辞而无异义"[8],目的是使文章有变化而不流于呆滞。因此,古文中,上下文字异而义同的现象甚为常见。例如: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尚书·太甲》 "逭"与"违"同义。在这里都是逃避的意思。 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 ——《左传·隐公三年》 "羞"与"荐"同义。在这里都是指进献美味。 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韩非子·五蠹》 这里"竞、逐、争"三字意义相同。 以夏进炉,以冬奏扇。 ——《论衡·逢遇》 "奏"与"进"意义也相同。 遇到上下文有同样用法的虚词,古人有时也加以变化: 非父则母,非兄而姒。 ——《墨子·明鬼》 "而"与"则"用法相同。 卫青、霍去病亦以外戚贵,然颇用材能自进。 ——《史记·佞幸列传》 "用"与"以"同,都是凭借的意思。 以上所举,都是在上下文类似结构中变文以避复。这是古文中经常可以见到的。掌握古人行文的这一习惯,有助于我们通过比较去获得词义。但变文避复也并不是只出现于这种类似的结构中。如《汉书·翟方进传》:"兄宣静言令色,外巧内嫉。""静言"即"巧言",本用《论语·学而》"巧言令色"的成语。改"巧"为"静",是为了避下文的"巧"字。唐颜师古不明此例,注云:"静,安也。令,善也。言其阳为安静之言,外有善色,而实嫉害也。"应系误解[9]。 变换上下文中的代词的现象,在秦汉古文中是时常可以碰到的。如: 相国为民请吾苑不许,我不过为桀纣主,而相国为贤相。吾故原相国,欲令百姓闻吾过。 ——《汉书·萧何传》 上句主语用"我",后句换用"吾"。 始吾从若饮,我不盗而璧,若笞我。若善守汝国,我顾且盗而城。 ——《史记·张仪列传》 第一人称代词"吾"、"我"更换使用,第二人称代词"若"、"而"、"汝"交替出现。 除避复外,也难以找到可靠的规律。 古文中,为避复而更换名词的现象虽较少见,但更值得重视。例如: 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 ——《三国志·陈思王植传》 "绝缨"事发生在楚国,"盗马"事却与赵国无关。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穆公良马被盗,查获后,穆公"赐酒而赦之"。后来在秦晋的一次战争中,秦因盗马人的帮助转败为胜。可见文中后一句本应作"楚秦以济其难"。由于"秦"字在上句已出现,为避免同字重出,故改为"赵"。因秦的祖先受周封于赵城,曾以"赵"为姓。 《左传》这部书,在叙事中,遇到上下文有人名重出的现象时,也常常改换称呼。如"晋侯使郤乞告瑕吕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曰:‘朝国人而以君命赏……’。"(《僖公十五年》)这里的"子金"就是上面说的"瑕吕饴甥"(姓吕,字子金。瑕是他的食邑)。更换称呼,文中并不加说明,极易误解为两人。明代学者杨慎就曾谈到自己读《左传》的苦恼,他说:"予读左氏书赵朔、赵同、赵括事,茫然如堕蒙瞶,既书字,又书名,又书官,似谜语诳儿童者。"[10] 名词的变文避复,确实会给读者带来理解上的麻烦。魏晋以后的诗歌,上下文避复的要求更为严格,因此,甚至出现为避复而不顾事实的现象。如谢灵运《述祖德诗》"弘高犒晋师,仲连却秦军"。郑商人弦高犒师事,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所犒的是秦师,不是晋师。谢诗是为避下句"秦"字而改的。但这样一改就与史实不符。只有了解古人变文避复的习惯,在遇到类似现象时,才不至于迷惑。 (五)词语割裂 古人行文,常常为了某种需要,不惜把词语割裂,运用于自己的文章中。这种词语割裂的现象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割裂式省称,一是割裂式代称。 割裂式省称,主要是割裂姓名。如: 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锺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 ——《滕王阁序》 这里的"杨意",即举荐司马相如的杨得意。"锺期"即春秋时俞伯牙的知音锺子期。各被割去中间一字。 世祖旌贤,建葛亮之胤。 ——《晋书·王濬传》 这里"葛亮"即诸葛亮。把复姓割成一字。 马卿为自叙传,具在其集中。 ——《史通·杂说》 汉司马相如字长卿,所以又称司马长卿。这里姓与字各被割去一字。 从以上数例中可以看出,姓名割裂并无一定规律。在这几例中,割裂后还剩两个字。辨认尚不太困难。有时,割裂成一个字,就使人难以捉摸。如: 巨滔天而泯夏兮,考遘愍以行谣。 ——《汉书·叙传》 "巨"是王莽,王莽字巨君。这里只用一个"巨"字。 管束缚兮桎梏,百贸易兮传卖。 ——王逸《九思》 这里的"管"是管仲,称姓不称名,尚可理解。"百"指百里奚,复姓百里,名奚。割裂成一个"百"字,就很难理解。 古文中两个人名合称时,往往割裂方式并不一致。试看下面例子: 使曹、勃不能制。 ——贾谊《新书·权重》 "曹"是曹参,"勃"是周勃。一个用姓,一个用名。 绛、灌等或谗平。 ——《汉书·陈平传》 "绛"是绛侯周勃,"灌"是灌婴。一个用封号,一个用姓。 迹三代之季世,览宗、宣之飨国。 ——《汉书·杜钦传》 韦昭注"宗,殷高宗也。宣,周宣王也。皆飨国长久。"殷高宗武丁省称"宗",周宣王姬静省称"宣"。如没有韦昭的注,那是很费猜测的。 夷、叔之伦,甘长饥于首阳。 ——《三国志·王昶传》 "夷、叔"指殷孤竹君的两个儿子伯夷和叔齐。一个用后一字,一个用前一字。 还有把程婴和公孙杵臼并称为"程、杵",把伊尹和周公合称为"伊、公"等等。这种割裂式省称在汉以来的诗赋中最为常见。主要原因,当然是为了就音凑对或使文字整齐。但往往不顾内容,"任意宰割",甚至晦涩到非作者自注不可。阅读时应结合史实细心查考,否则是很容易张冠李戴的。 所谓割裂式代称,是指古代文人喜欢把前人文章中的词句,斩头去尾地写进自己的文章里,而且,是把要说的词语割去,用和它相连的部分来代替。如: 陛下隆于友于,不忍遏绝。 ——《后汉书·史弼传》 这里的"友于"是指兄弟。是割裂《尚书·君陈》"惟孝友于兄弟"一句而成的。 引领望京室,南路在伐柯。 ——潘岳《河阳县作》 用的是"伐柯"二字,实际上要说的意思是道路"不远"。这是从《诗·豳风·伐柯》"伐柯伐柯,其则不远"一语割裂而来的。 若昔贤可称,则今体宜弃;俱为盍各,则未之敢许。 ——萧纲《与湘东王书》 "盍各"二字是说"言志"。因为《论语·公冶长》有"盍各言尔志"一语。 何倚伏之难量,亦庆吊之相及。 ——萧统《陶渊明集序》 用"倚伏"代"祸福"。因为《老子》第五十章有"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话。 这种割裂式代称,能使语言含蓄、幽默。《南史·到溉传》有段记载:"溉孙荩早聪慧,尝从武帝幸京口,登北顾楼赋诗。荩受诏便就。上以示溉曰:‘荩定是才子,翻恐卿从来文章假手于荩。’因赐绢二十匹。后溉每和御诗,上辄手诏戏溉曰:‘得无诒厥之力乎?’""诒厥"就是指"孙",因为《诗·大雅·文王有声》有"诒厥孙谋"一语。这里说"诒厥之力",比直接说"孙子之力"含蓄有味,收到一定的修辞效果。作用如同后代的歇后语。 但总的说来,割裂式代称和割裂式省称一样,都是一种不良的文风,是不足为训的。由于它在古文中是既成事实,阅读时对它必须有所认识。 (六)避讳改字 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人们写文章遇到当代帝王或本人父、祖的名字,都必须回避。回避的办法,大致有三种:一是空字。如许慎写《说文解字》为避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名讳,就在禾部该写"秀"字的地方空一格,注上"上讳"二字。二是缺笔。是省去一个字的最后一两笔。如"丘"字,为避孔子讳,写作;"民"字,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写作;"胤"字,为避宋太祖赵匡胤讳,写作。三是改字,即改换另一个字代替。这是古人最常用的一种避讳法,也是阅读古文时最应引起重视的。姑举数例如下: 周公及武公娶于薛,孝惠娶于商,自桓以下娶于齐。 ——《左传·哀公二十四年》 薛、齐都是国名,"商"也应是国名,可是春秋时并无商国。原来商就是宋(宋国是殷商之后),是作者为避鲁定公姬宋的名讳而改的。 博览亡不通,依老子、严周之指,著书十余万言。 ——《汉书·王贡两龚鲍传》 "严周"是什么人?西汉以前不闻有严周其人。原来严周即庄周,是作者为避东汉明帝刘庄的名讳而改的。《汉书》中这种改换很多,如把庄助改为严助,庄子陵改为严子陵。 微子开者,殷帝乙之首子,而纣之庶兄也。 ——《史记·宋微子世家》 据《左传·哀公九年》记载:"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可见微子本名启,《史记》却写作"微子开",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是司马迁为避汉景帝刘启的名讳而改的。 其他如晋代避司马昭讳,改昭君为明君或明妃。避晋简文帝皇后郑阿春的名讳,改"皮里春秋"为"皮里阳秋"。隋代避炀帝杨广名讳,改《广雅》为《博雅》。唐代避唐明皇李隆基名讳,改"万机"为"万枢"等等。在古文中是不胜枚举的。 不仅写文章要为避讳而改字,有时对前代著作中该避的字也往往加以追改。如: 因读吴王夫差时事,僖废书叹曰:"若是,所谓画龙不成反为狗者。" ——《后汉书·孔僖传》 《后汉书》原文本应作"画虎不成反为狗",这里写作"画龙",是唐章怀太子李贤注《后汉书》时,为避李渊祖父李虎的名讳而追改的。 管仲相威公,霸诸侯,攘戎狄,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叛。 ——苏洵《管仲论》 据史书记载,管仲是在齐桓公时为相的,不是威公。这是南宋人为避宋钦宗赵桓的名讳而追改的。其他如朱熹注"四书",为避宋孝宗赵眘(古慎字)的名讳,把"四书"中的"慎"字都改为"谨"字。为避宋太祖赵匡胤名讳,改《孟子》"一匡天下"为"一正天下"等等,都是后人追改古书。 以上所举均是避帝王的名讳,旧称"国讳"。古人写文章遇到自己父、祖的名讳,也要回避。旧称"家讳"。如司马迁父名谈,《史记·赵世家》"张孟谈"改为"张孟同";《佞幸传》"赵谈"改为"赵同"。汉淮南王刘安父名长,因而《淮南子》全书不用一个"长"字。遇到要用"长"字的地方,则以"修"字代替。另外如韩愈的文集不用"益"字,欧阳修文集不用"观"字,苏轼文集不用"序"字,都是为了避家讳。 避讳改字,主要是采用同义或近义字相代的办法。在魏晋以前,由于"不讳嫌名(同音字)",有时也用同音字代替,如司马迁用"同"代"谈","同"、"谈"在当时是同音字。 直到范晔写《后汉书》改郭泰为郭太,也还是用同音字代替。后代讳及同音字,于是就改用同义字相代。所以北齐颜之推说"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以代换之"[11]。对于前代因避讳而改的字,后人因阅读不便,又往往加以回改,有的改了,有的又没有改。阅读时也应引起注意。 至于为避帝王名讳而改换职官、地区的名称,在古书中就更普遍了。如避汉文帝刘恒讳,改恒山为常山。避晋愍帝司马邺讳,改建业为建康。孙权立儿子孙和为太子,改禾兴为嘉兴。唐避李隆基讳,改隆州为阆中。汉避刘秀讳,改秀才为茂才。隋避文帝杨坚父杨忠讳,改侍中为侍内。唐避李世民讳,改民部为户部。有人把白居易曾担任过的江州司马,解释为"负责江州军事的长官",那也是因为不知道唐代的"司马",就是汉代的"治中",是"主众曹文书"的文职官员。改"治中"为"司马",是为了避唐高宗李治的名讳。 避讳改字、改名称,给古书造成了混乱,也给后人阅读古文增加了困难。因此,必须懂得一些历代避讳方面的知识。在这方面要想作进一步了解,陈垣的《史讳举例》是一部值得参考的介绍避讳学的专著。 【注释】 [1]见《文心雕龙·事类》。 [2]见黄侃《文心雕龙札记》。 [3]见黄侃《文心雕龙札记》。 [4]见《文心雕龙·事类》。 [5]见《文心雕龙·事类》。 [6]见《抱经堂文集》卷三《校本〈韩诗外传〉序》。 [7]见《古书疑义举例》卷一引《枚传》。 [8]见《古书疑义举例》卷一。 [9]参见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六。 [10]见《丹铅杂录》卷六。 [11]见《颜氏家训·风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