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虐待儿童,家长甚是担心,那么老师虐待儿童如何取证呢?遇到老师虐待儿童家长应该如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接下来请大家来本站了解一下吧。 老师虐待儿童如何取证?具体方法如下: 我国法律对虐待儿童行为规定较为滞后,以往仅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甚至只是寻衅滋事罪论处,带来了许多棘手的社会问题。 儿童遭受来自不同方面的虐待,且遭教师虐待也在施虐高发行为之中。其中,施虐行为主要是这对躯体、心理,很少涉及到其他方面的虐待。由此我们也可以推断出幼教虐童也主要存在于躯体、心理虐待方面。 儿童容易抵触取证过程:儿童本身法律维权意识薄弱,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加上受虐后的羞耻心理,并不愿意将被虐待的问题公开或是不能完整表达出受虐待的过程。 虐童证据不足无法立案:对于受虐儿童的取证,受条件限制,目前仅有科学检验、痕迹鉴定、寻找目击证人、调查当事人及儿童父母等方法。然而在现实操作中,只有公安机关确定立案,才能进行取证维权。 学校老师虐待儿童,家长一定要注意取证,孩子身上的伤痕一定要拍照取证,最好用手机录的视频或者电脑摄像头录的视频,这样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孩子。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63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虐童行为不仅对儿童身体的健康和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及影响,还导致儿童在人际交往的中常常表现出敌对的归因趋势。所以,杜绝虐待儿童,从每个人做起,善待儿童。 以上内容由本站提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不同年龄人群常见的人为伤害有哪些,小编会在下期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解答,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