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销售收入42.90亿元。第100名,杭州中粮美特容器有限公司,2015年销售收入3.96亿元。 百强销售收入总计: 953.27亿元 百强工业增加值总计: 244.18亿元(98家提供) 百强资产总额总计: 1059.98亿元 百强利润总额总计: 72.07亿元(97家提供) 百强对外加工贸易额总计:117.78亿元(53家有相关业务) 百强职工人数总计: 12.85万人 百强企业平均规模提升,资产总额增加,在产业调整期是积极备战、主动拓展的活跃力量; 百强企业实力增加却人员减少,万人规模的精简量呈现着机器替人的速度 百强榜中单一从事包装印刷的企业60家,涉及包装印刷业务的企业88家,包装印刷持续扩容;与此同时,出版物印刷企业渐次减少。报纸印刷企业仅剩2席。 百强企业在努力拓展,但仍面临增产不增收的无奈局面,百强企业在积极转型,但仍需承担去产能时期的分化压力。我们祝愿这只先锋部队,愈战愈勇,稳定前行。 百强榜中单一从事包装印刷的企业60家,涉及包装印刷业务的企业88家,包装印刷持续扩容;与此同时,出版物印刷企业渐次减少,报纸印刷企。业仅剩2席。 今年百强评比进入第十四个年头。本着科学、真实、公正的目标,同时为了体现百强榜单的延续性与可比性,本届榜单仍遵循历年评比设定的基本原则。 1百强数据收集范围锁定在2015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印刷类企业。 2.评选采用的指标体系有六项指标,即产品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对外加工贸易额、职工人数。其中年度销售收入作为排行主指标,其余五项为辅助分析指标。 为了逐步完善百强考核体系,在以"大"确定百强排序的同时,突出"大而强"企业的示范作用。因此在附表中,分别以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每百元资产实现的销售收入等经济效益指标,排序前50名企业。 3.排行范围涵盖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其他印刷等企业。但并不涵盖印刷产业链中的上游企业,如纸业、耗材类和印刷设备类企业。 4.印刷集团以合并报表形式参与排行。但为了保持榜单的印刷行业特色,我们要求所报数据剔除集团中的非印刷部分。这一合并报表原则,恳切希望参报企业自觉遵守。 印刷集团的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5本着"市场榜"的一贯原则,处于相对垄断经营地位的印刷企业,如印钞厂、邮票厂等,不在此榜单的收集目标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