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6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男子梁某多次驾驶车辆,故意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他人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骗取赔偿金。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2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梁某趁他人驾车变换车道之际,驾驶车辆故意与他人车辆发生刮碰,造成他人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后果,从而达到骗取他人赔偿金的目的。其中2018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梁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桂GM2XXX的宝马轿车在广东省深圳市先后趁车辆变换车道之际,故意与3辆车刮碰,共骗取7043元保险赔偿金。 2018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梁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桂GM2XXX的宝马轿车在柳州市城中区趁公交车开车出站变道之机,先后驾车故意与两辆公交车发生刮碰,从而骗取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8288元的赔偿金。 2018年8月4日17时许,被告人梁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粤B2SXXX的黑色奥迪轿车来到柳州市城中区解放北路中交大厦路口处,趁车牌号为桂BA0XXX的30路公交车从文惠路转向解放北路时,驾车故意与该公交车发生刮碰,欲继续实施诈骗,公交公司安全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被告人梁某系前两次公交车事故的驾驶员,当即报警,被告人梁某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