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关于著作权方面的案件,但最引起关注的就是著作权的继承问题。著作权继承有哪些权利?这也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问题之一。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著作权中的人身是指以下的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继承的。公民死亡后,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予以保护。 至于发表权,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那么,在作者死亡50年内,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则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指以下的权利: (一)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二)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三)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四)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五)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六)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 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八)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九)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一)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上述规定的十二种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 以上就是本期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讲座的主要内容,相信大家看过之后对著作权是否可以继承?这个问题已经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