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一直喜欢一张碟,名为《钢琴小瀑布》,每次听都是在午后,时光随着钢琴缓缓流逝,仿佛钢琴瀑布般安静,磅礴。所以,光标闪现了本书的名字:时光瀑布。 在阳光明媚的秋季,太阳快要升起的清晨,在薄薄的雾气里,看到一整片荒野,浅红色的野花默默地在野地里生长。我会惊叹强盛的生命力,在这个万物凋零的季节,野花野草葱葱郁郁的长成风景。时光在秋日的阳光里流逝,就如生命的繁盛、衰老与延续。 一直幻想自己瘦一点,再瘦一点,这样我就可以穿上白色的蕾丝长裙,可是我的体重却一直扶摇而上,我只能选择棉布蕾丝腰裙,想想,这真是件令人惊悚的事情。棉布裙,白色帆布鞋,这是我夏天的行头。可现在我已经不爱穿白色帆布鞋了,我爱上了蓝色牛仔鞋,我想了解我与这是流行时尚的世界有多大差距,所以,我开始酝酿这样一部小说。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关系,邂逅是最美的一种。我想用时光与时尚来一场完美的邂逅,试图用自己并不时尚的视觉来描绘这个到处充满时尚的世界。熬夜起来看法国时尚秀的日子已经成为过去,如今对于时尚,仅限于网络时尚杂志,当然还有网络购物频道上惊吓人的标价上的奢侈品,还有就是商场橱柜里摆设的香水与时装,流行什么,与你所在的环境是息息相关的。就如《芈月传》的流行,让水红色变成街头巷尾的流行色。我至今都记得电视剧里那款水红色的口红,俗是俗,可是俗得很美。 我是喜欢到处走的,不过最近七年我一直生活在回忆里,回忆自己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因为这七年我在原地停留,有时候甚至坐上大巴出大山都能让我好开心一阵子。最长的旅行当然是去一个叫古城的地方,我对那个地方并不熟,是个中转小县城。我想回家,而那个城市是与回家相反的方向。我以为是个顾名思义的古城镇,结果很繁华,很热闹,也很现代,至少生活方式是现代的。在那里吃了一碗正宗的猪骨汤米粉,遇到了一个自己中意的男孩,尽管转身就是离别。我喜欢这样的时光,去向一个陌生的地方,仿佛就是为了遇见命里注定要遇见的人。我经常会在人群里邂逅自己喜欢的男孩,可是我们是陌生人,寒暄后留个QQ号,时间久了就忘了联系。可是想起那次邂逅,你又会惊叹命运。 现在依旧喜欢走,尽管我必须停留。喜欢是一个人的本性,就像人类爱自由,这是天性。我喜欢生活在别处。 杰西五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