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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能解决很多问题


  为深入推动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青岛市264所城区优质中小学与272所农村中小学最近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采用"一校一策"定制合作模式。据青岛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此举是青岛城乡中小学合作办学机制一次创新。参加合作办学的中小学,针对农村中小学列出的创建高水平现代化学校需求清单,分别确定合作办学的具体内容,实施"一校一策"。(10月27日青岛早报)
  管理学中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公式:"1+1>2",即通过优化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将两方面的力量进行整合,凝聚共识,给组织带来更大的收益。青岛市通过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采用"一校一策"的定制合作模式,结合农村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有利于缩小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内涵发展水平的差距,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的发展,最终实现双赢,真正产生"1+1>2"的效果。
  这使我想到本地近年来探索实施的"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策略(以下简称"共同体")。我所在的山东省宁阳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经济发展水平位居泰安市中下游。2013年,我们县率先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初步实现了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然而,这种均衡只是实现了城乡办学条件的基本统一,是低层次的均衡。如何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实现优质均衡,成了摆在教育部门面前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经过深入的调研和论证,我县提出并实施了"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策略,即以城区和部分乡镇优质学校为龙头,将全县所有农村薄弱学校按地域划分成几个片区,分别与优质学校结对,组建成七个"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共同体"内部除了共享管理资源、教学资源、德育资源外,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共同体内部教师合理流动,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我县规定:共同体内部教师资源由领头学校根据需要统一聘任,领头学校教师要定期到共同体农村学校支教,农村学校要定期选派教师到领头学校挂职学习。支教和挂职年限至少一年,由所在学校根据工作实绩作出评价,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树先、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领头学校无支教经历的教师,不得参与相应的职称评审。这一措施的实施,激发了领头学校教师队伍的内部活力,有效提高了农村学校的师资水平。
  二是共同体内部干部统一安排,实现优质管理资源共享。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政策确定后,领导干部是关键。为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共同体内部实施"捆绑式"评价,即把共同体视为一个整体,在每年的县督导评估中,共同体内农村学校的发展水平,纳入对领头学校校长的综合评价。我县给予每个共同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在领导干部任命上,可以由领头学校牵头,定期在共同体内部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在共同体内部统一调配领导干部,领头学校副校长或中层干部可以到共同体农村学校担任校级或中层领导,农村学校校长或中层干部也可以到领头学校任职。通过这一措施,较好地发挥了领导干部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了农村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是成立"教研共同体",探索教研新途径。为提高农村学校教学水平,我县要求:共同体学校内部要统一课程安排、统一课堂要求、统一作业设置、统一开展教研活动。为此,我县在七个"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的框架下,成立了以县学科教研员为统领,以领头学校骨干教师为主体,学科教师全员参与的"教研共同体"。教研共同体与"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公开课、同课异构等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分享优质学校的教学资源和教学智慧,为农村学校教师的快速成长搭建了舞台。
  实践表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能只看到学校办学条件的均衡,应把主要精力放在以教育质量为中心的内涵提升上,才能最终实现义务教育的高位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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