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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扶桑读后感与心得体会


  扶桑读后感一
  这是一个悲壮的女子,身世凄惨,经历的一切,让人痛惜不已。这样一个温婉的女子,在被残害的生活里,静静地以她的悲悯宽容,与世界和解。
  一袭红袍是她的象征,在一个微小的试茶温的动作时,勾下颈子,倾斜了茶盅,用嘴唇轻沾一下茶面。这个动作诱惑了克里斯,一个十二岁的白人少年,也是扶桑一生唯一爱的人。
  克里斯骑着马,穿越整个城市,来到逼仄的唐人区,在一个个肮脏的街道,寻找格子窗里,着红袍的扶桑。
  无恶不作的大勇,无意间发现扶桑与他的素未谋面的未婚妻惊人的相似,两人试探着,最后和解。大勇死了,扶桑在刑场上与他举行了婚礼,带着他的骨灰回到家乡。大勇从无恶不作到改恶从善是不是被扶桑唤起最后的良知,他相信未谋面的未婚妻,还在支撑着最后一处港湾,一个不计较他过去的家。后来,家乡的来信,未婚妻早已在几年前被人拐卖到这个黑暗肮脏的美洲大陆。而扶桑,有很大的可能就是她。
  设想了很多次克里斯与扶桑的重逢,无声无息,或儿孙满堂,或白发苍苍……那年少时身不由己的喜欢,就这样被岁月轻描淡写地遗忘。
  每一次看完这样悲剧的结局,心情很压抑,我无法回到过去,重现昔日的那些故事,安慰受伤的心灵,或感叹一声世事不易。在与过去黑暗的时代作强烈的对比,唯有珍惜现在,认真生活,不负岁月。
  扶桑读后感二
  你是我在风中不经意间捕捉到的味道,
  妖娆、雍容,与暗黑的风景镶嵌,
  大朵的牡丹花蜂拥而至你的身上,温润的憨厚的美挂在你弯弯的嘴角,美的不知所以,
  所以我想靠近你,融入你,可是我找不到走进你心的门,
  我在外面观望,一度想要解救你于我眼中的水火,可是我错了。
  你依然挂上了那雍容暗沉的红色缎子,如火焰一般,你的美以我熟悉的方式回来了,我那样无措。
  你离开我,生病了,我用我幼小的一生义气去救你,辗转于别人手里。
  然后,我做了最恶魔的事,离开两年。回来时你站在那里,我无法原谅自己,无法走向你。
  你还是来了,你在等我,我也用一生的迫切在等你。
  然而,你知道事实了,却用那样宽容的姿态敞开胸襟宽恕我,你宽恕了我。
  我想和你一起,战胜肤色,战胜眼光,只是你。
  第二天,我醒来,手里只有你的一缕头发,找了很久,才知道你和他结婚了,在他的刑场上。
  我们错过一生,我始终不明白你的美是如何深入我的骨髓,在我行将就木时,突然心动,你是大地,忍耐一切,宽容一切,接纳滋养,也接纳堕落。你是东方,是女性。
  你是我显少能记得的名字,你的眼神总是不同于别人闪着探索的光芒,
  你的孩子气使我把你当成孩子,可是你的眼睛想旅行。
  我从不曾期待,不曾多言语,不曾。我们用一点语言沟通,但其实我们不需要。
  我可以容纳那些使我疼痛、厌恶的事,我顺着流水生活。
  可是,我开始等你,期望你出现,直到我咬掉你的扣子。
  我不曾恼怒,依然等你。在你拉着我的手告诉他们,让空气都凝结时,你弄疼我了。第二天,我嫁给大勇,把他骨灰带回乡。
  多年后,我们见了也不会认出来,认出来也不会有交集了。
  故事终将会随着我们埋葬于黄土中,无人叹息、无人来嗅。
  扶桑读后感三
  选了个周末来读《扶桑》,中间些许事情耽搁,直到晚上十一点五十多分钟读完,读完最后一个字已经泪流满面,小说的文字停在了扶桑转身时那年迈、蹒跚的背影,她在异乡消磨了最美的年华,此时的她褪去了鲜红的衣装,也苍老了昨日的面容,她已经是一位慈祥的老妇人,一个平凡人的人——平凡如你我!
  但扶桑注定又不会平凡,如今如昨,她注定会和平常人划出泾渭,那是楚河汉界,那是阴阳暌隔。没有人能看透她,没人看透在那血红衣装,在那娇小身躯中包裹着的灵魂。
  小说以晚清时代赴海外打工的华工为背景,华工这是一群很特殊的群体,远赴重洋、背井离乡,挣着低廉的薪水,干着最辛苦的活,"他们天不亮就会从木窝棚或土窝棚里钻出,不声不响地在山梁上走成一条线,个个赤足,身上背一个锈了的罐头铁听,对称打上眼,系一根布绳挎在肩上,里面装着米饭和咸鸭蛋。"这样每日每夜无休无止的劳作。而且时时处处还会受到白人工友的欺辱谩骂。
  初次接触这个名词是在《罗辑思维》的一期名为《被排斥的中国人》的节目,里面介绍了美国于1882年颁布的《排华法案》——美国当局针对难以遏制又无限需求的华人劳工做了最严厉的限制。
  而这部法案小说中也有提到:"狗婊子养的白鬼新通过一个法案,要把中国人从这个国家排除出去","新法案把中国人作为惟一被排斥的异民,这是地道的种族压迫。他们还说,铁路老板们把铁路成功归到德国人的严谨,英国人的持恒,爱尔兰人的乐天精神,从来不提一个字的中国苦力,从来就把中国人当驴。"此法案一经颁布,其结果也引发了历史上的一次全体华工的罢工运动......
  作为华工他们聪明,他们不带家眷了无牵挂,他们任劳任怨忍气吞声,他们不知疲累的工作勤劳,可是他们也被白人排斥,被白人视为低贱,被白人无情的鞭挞,他们是下等人!
  可饶是如此,毕竟他们还有手有脚有一膀子力气,有的在遥远的东方故乡还有着牵挂着他们的老娘和媳妇,甚至有的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提到孩子他们笑了,泥黄的皮肤会展出两排黄白的牙齿,望着月想着媳妇儿女,想着遥遥的归期。
  可,扶桑呢?
  她本是一个湖南茶户的女儿,扶桑在摇篮里跟广东一个八岁的少爷订了亲。她十四岁结婚的时候,这位少爷已经去了海外,她跟一只火红的公鸡拜的堂。又过几年她在集市上被一个男人拐上船到了美国旧金山,做了一个土酒窑中的妓女。在九尺的唐人巷中她守着一个如牢笼般的窗户,如这座楼上所有和她一样的女人等待着男子的泄欲玩乐,而赚来收入。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克里斯——一个年岁在十二岁的美国孩子——他有着黄色头发,蓝色的眼睛,他是个白种人;同时他也在看她,他着迷着从她身上散发是我来自东方女子的神秘气息。
  于此他和她展开了一段被家族反对,叛逃,禁锢,冲动,逃离的爱情往事,他脸上开始有着超出年岁的沧桑成熟;她和他展开了一段,被世俗鄙夷,被世道破坏,记忆,相思,等待,宽恕,黯然,决然的爱情往事,她自始至终保有着淡然,从容和天真。他们一个是外国人,一个是女人——都让人看不透。
  但他们两个都无一例外被那个叫"爱情"的各自伤害,爱情也都成为了往事。
  他的叛逃,他背叛在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天真无邪去了窑子,他得以见到了她,他又无法冲破来自世俗来自家庭布下的网,他又背叛了她走上了极端,后来在白种人组织的暴乱中,整个唐人街房屋店铺被焚毁破坏,男工女奴死走逃亡,这些白种人中有他;她在一辆没有马的马车上被二三十个白种人实施了暴行,这些白种人中也有他。眼前这个无声无息、默默忍受的女子拿走了每一个人衣服上的纽扣,包括他的。他开始悔,开始逃......
  她呢?从来都好像是逆来顺受的,她憨厚老实,在被拐的那一天都不知喊叫一声,她总是淡漠无言,诸事好像皆与她无关,她不知道因为她曾在港口之嘴广场发生了一场黄种人之间的角斗;大勇曾把她安置在客厅里,蒙了丹凤朝阳的重绣盖头,一身重绣大礼服,让一个个男人进来,依她挑选一个合适的来结婚,可她却记不住每一个人的名字。
  她只想着裹藏在她如乌云般头发中的那一颗铜纽扣。
  她知道,所有的事情她都知道,像每个人绝望前拼尽最后最后一丝气力的嘶吼她会,绝望中无济于事的挣扎她也会。她认识这些嬉皮笑脸、蓬头垢面、恶心卑贱的每一个人,可是即便如此能有什么用?
  好在蒙在丹凤朝阳盖头下,眼前只有茫茫的红,她可以静静的等......
  等了他整整一年。
  他此时身在英国,无一时不思念,无一时不忏悔,又无一时不想着躲藏逃避......
  后来他们终于相遇,她内心有许多话,不曾开口眼睛就已经开始倾诉。
  他一次弄乱了她的发髻,掉出了那个纽扣。他知道她宽容了自己。在他而言是罪证是凶器的东西,她却珍藏在浓密的发从中,用柔软的头皮来感知它的存在,他的存在
  他说:我要赎你
  他又说:等结婚的那天,你把那颗纽扣还给我。
  "她不知自己无缘无故笑什么,笑着干吗又摇头。"
  他还是那个天真的他,表面的成熟并不能掩盖内心的幼稚。她或许明白了所谓"爱情"的定义,为了这个词她被风月暗消磨,盖头下的一双眼望穿了秋水,等来的不过是这个......
  如果她还信缘的话,那么她知道他们的缘大概是尽了吧!
  大勇——她的丈夫,大勇通过和扶桑的对话推断出了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而她却知道了还要早。我读到这里并不惊讶,我甚至觉得她知道的比作者想要她知道的还要早。大勇是这帮华工的领袖,他领导了整个华工的罢工运动,他是个传奇的人物,就像来自古老东方传奇小说中的侠客,他总是腰间别着飞镖,当然那只是个装饰或者说是个符号,但无愧于他是个大侠,名副其实的。
  大勇给予了扶桑丈夫般的守护,最后他倾尽所有送给她最宝贵的东西——自由。
  在同时大勇因罪判了绞刑。大勇在绞刑前的那一晚她在一次见到克里斯,他不再对她视若无睹,而对她近乎疯狂又形似悲壮的亲昵,他一副献身者的悲壮和崇高,仿佛用自己的舍生取义来赎回自己和自己的民族犯下的罪恶,欠下的血债。
  到了大勇行刑的那天,他还酣在她的身边,紧握着她的发梢,他或许不知道这一天的意义,又或许他正在发动一场争夺,一场厮杀。
  但是她记得很清楚,今天她应该做什么,她一点点想抽回发梢,直到抽到末尾被他紧紧地握着,她用剪子剪断了头发,剪断了已经缘尽的缘。
  那天的她好美!丹凤朝阳的盖头,一身缎子礼服,上面绣着有细密彩线,"看上去繁华极了。"
  同样这一身繁华,她却不用再等待......
  "盖头掀去后,人们都惨叫起来。扶桑美艳的让许多脆弱者留下了眼泪。"
  而此时,大勇一身黑缎马褂,灰呢长袍,带着五十磅的重拷......
  "大勇对扶桑说:别急,慢慢活,我等得及你。
  扶桑说:回头我送你回家。
  大勇说:一半洒海里吧。
  扶桑说:嗯。那一半呢?
  大勇沉吟一会:洒我老母坟上。他笑笑说:烧成灰老母也认得我。"
  故事的结尾,扶桑携带着夫的骨灰回到了故乡。
  她做事她说话是很少的,而且也不常做出出人意料的事,也不会说出那些让人眼前一亮参透机锋的话,可是在最后她却让人惊起了双眼,包括读者在内的人,以前被她呆讷的样子欺骗了,对比如今的她,我们反而有些傻了。
  这样的转变,使得我们的声嗓就像被噎住,我们瞳孔被那一抹红蒙蔽,眼泪簌簌掉着却毫无知觉。
  她行的决然,是一种解脱,是一种自我保护,是一种自我成全。
  她此刻扶摇而起,羽化成仙,让人们意识到他们自己活该是凡人。
  是她!在那个短暂的时刻,让所有的种族间的差异消失,让那些畛域之见意识断层都消融,像稀稠的糖化为一体。幼时上学时学到红橙黄绿蓝靛紫等量混杂都归一为白,那是一种无意识,无差别,无血色的白——如同此刻的我们。
  结局算是较为完满了,也正于此处最使人落泪了。是的,她对于这个叫大勇的丈夫谈不上爱的,至少不如那个叫克里斯的男人。"她和即将被处死的大勇结婚便是把自己保护起来了","她从此有了一个死去的,不再干涉她的大勇来保护,以免她再被爱情侵扰、伤害"。其实对于克里斯又何尝不是一种保护?或许人生中的一些人,永远鲜活在思想里要比在身边好吧。
  她还是爱着他的,对吗?
  或许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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