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局上下坚持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倡导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一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广泛开展宣教培训,全面强化执法检查,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保持了安全生产平稳过渡。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我局通过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出台并下达了"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针对不同阶段分别出台了切合我县住建系统的"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这些方案,目标清楚、任务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具体。1--12月份,我们先后召开20次安全生产会议(其中安全例会12次,各种专题会议8次)进行部署和督查工作,共出台了27份具有指导性的文件以及通知(函)(其中文件18份,函9份),针对不同环节的工作,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措施。班子成员分别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要求,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对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求进行了目标细化。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运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安全生产承诺,签订承诺书120份。各项措施制度的完善健全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了岗位和人头,安全责任更加明确。 (二)紧盯重点时段,狠抓安全防范能力。根据不同时段以及住建系统的行业特点,我们结合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及早安排部署。不论是春季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还是五一和端午小长假阶段,我们都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安排布置,并且制定专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进入汛期后,结合主汛期强降雨的特点,周密安排部署了各项防范工作,并制订了汛期的应急预案,储备了各种应急装备物资。将县城西小河、获泽河、后小河、青林沟河各段汛期安全责任进行了重新划分,加强了巡查力量。对市政道路、桥梁、坝体及施工现场的深基坑等重点部位逐一进行了排查,对县城排水设施(包括雨水井、污水井)全面进行清掏,确保了排水畅通。通过及时排除隐患,排除险情,确保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 (三)汲取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5.16事故后,我局立即组织8个检查组在全系统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到目前为止,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54家次,排查隐患361条,已整改销号331条。建筑施工:截止目前共排查建设项目120项次,核发隐患整改通知86份。针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项目,核发停工整改通知书42份,共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36条,下达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70余万元。通过检查整治,规范了参建主体的履责行为,扭转了建筑安全生产局面。公用燃气:结合大检查工作,开展了油气管线专项整治,汽车加气站专项整治,城中村瓶装液化气站点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燃气管线205公里,入户管网512公里,查出管线交叉占压情况29处。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合同管理和加强用气使用场所安全管理,加强燃气设施巡查管理。积极对燃气企业和用气场所进行督查,检查燃气企业11个,用气单位50个,排查隐患50条,下达隐患整改意见22份,目前各项隐患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四)夯实安全基础,狠抓宣传教育工作。我们一贯重视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年初组织监管人员赴太原、郑州培训,培训内容有新安全生产法、住建部新出台的两个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燃气安全责任规避的相关内容等。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系统大造宣传声势,各企业单位共悬挂安全条幅260多条,制作宣传版面50余块。安全生产咨询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共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操作手册2000多份,接受咨询300人次。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安全信息1000余条。充分利用周五集体学习的时间,组织观看了国家安监总局推选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建筑施工和公用行业都组织从业人员在本企业或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了安全宣誓,共2000多人进行集体安全宣誓,并进行现场安全签名。企业法人代表也进行了安全承诺,并举行签字仪式。同时,企业项目经理、班组长和关键岗位员工均作出安全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非法违法在建工程仍占很大比例,对违法工程处罚力度和执法深度都不够。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个别项目经理、总监不能正常在岗履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存在人证分离现象。 (三)部分乡镇燃气企业未履行建设程序,未批先建,在未通过竣工验收,未取得供气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供气,造成安全隐患。油气管线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交叉和占压的隐患整改难度大。 (四)近年燃气行业快速发展,目前燃气用户已达5万余户,延伸到10个乡镇,但该行业快速发展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形成强烈反差,造成了燃气行业已成为全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急需组建一支专门的燃气监察队伍。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重新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针对无证和证照不全企业和项目、拒不执行停产停工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执法机制。坚持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特别是认真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 (三)注重长效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尽快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实施部门动态监管的信息平台。建立各类安全监管台账。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彻底改变施工现场混乱局面。 (四)注重应急管理,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注重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督促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五)注重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安全素质意识。 利用各种方法途径加大宣传,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