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材料采购合作协议 指南: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资料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食品原料采购合作协议。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地址: 处理人: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地址: 处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诚实自愿、规范供应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向乙方购买食品原料一事,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健康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给甲方,并及时提供食品检验证明。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订购食品原料,订单的具体内容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食品原料采购订单》(以下简称《采购订单》)为准。 采购订单中列出的食品原料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等。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订购食品原料,具体订购数量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 第四条甲方下单前应提前通知乙方,并预留乙方的准备时间。由于甲方。 生产紧急情况下,甲方可以口头订货,但紧急情况解除后,甲方应在天内发出书面采购订单。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采购订单中注明的交货日期为食品原料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日期,乙方应在交货日期或提前一天将食品原料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食品原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是正规厂家认证的产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商品的产品检验证书、实验室检验单或批号明细。严禁使用腐烂、虫蛀、污秽、有毒、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不"产品或食品。 2.必须标注清楚(如产品名称、数量等。),包装正确、牢固、易于搬运,适合货物本身的特点,并有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到达甲方后能有效使用..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乙方的食品原料之日起接受,甲方在乙方确认书上的签字或盖章视为验收合格。但由于食品原料的特殊包装,当天无法进行验收。 第七条乙方作为甲方的长期合作供应商,承诺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单价最优惠,服务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乙方可以每月调整一次价格,报价时间为每月月底前提交下月价格;如果乙方未能在1月底前向甲方提交下个月的价格,则视为下个月的价格没有变化。 乙方确定的价格为含17%增值税的单价和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食品原料单价.. 第八条乙方每次交货后应向甲方出示收据,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检验的,除明显不合格的产品外,食品原料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视为合格。 第九条甲方应按月以下列方式之一支付价款,并根据甲方实际签署的合格食品原料的种类和数量进行计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食品原料销售清单,并与甲方收据核对。无误后,乙方将出具付款收据(或发票)。 1.现金支付。 2.转账付款。 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第十条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未能按期提供原材料的,由乙方承担因延期交货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取消该订单。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甲方有权自发现之日起立即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侵权损失和停产停业损失。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换货责任;如果乙方逾期未归还或更换,甲方可根据本条第一款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甲方可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期向乙方支付价款。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如果甲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 乙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其他。 甲方:乙方: 处理者:处理者: 日期:日期: 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分享! 指南:为了加强对原材料、燃料、包装材料等的采购管理和监督。(以下简称原材料),有效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全面规范原材料采购、验收和支付程序,杜绝劣质原材料采购。 为确保生产所需的优质低价燃烧原料的采购,规避资金风险,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办法。 一、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原材料采购。包括确定统一采购的种类和品种;组织采购工作的监督。 采购部负责采购的日常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价格和资金安全监管。质量监督是质检部门的责任。 第二,采购程序。 公司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物种和品种的确定。领导小组确定统一采购的种类和品种。2.筛选供应商。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类型和品种,根据生产部门的要求,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主要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电话、生产供应规模、预定单价等基本信息。),采购部确定3-5家备选供应商,并提供备选供应商的详细信息(如名称、地址、电话、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证书、银行账号、生产供应规模、预定单价等详细信息及其复印件,请参见附表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并验证信息的真实性。 3.确定供应商。采购团队通过投票(或招标)方式确定1-3家供应商(供货相对稳定的品种2家,供货变化较大的品种3家,区域性采购较强的个别品种1家)。每年向各供应商采购如下:第一:60-70%;二次置业20-30%;最后5-10%。 4.签证合同。原则上,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必须签订合同。采购部门应协商并执行采购合同的条款。财务部评估预付款的安全性,决定是否可以预付款。 5.提出采购计划。生产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计划,经生产副总和主管副总批准后,提交采购部采购。 6.价格监管。财务部监督采购价格和预付款的安全性。7.质量验收。质量验收由质量控制部管理和实施。材料返厂后,按质量验收标准取样检验,出具质量验收意见,合格后通知财务部门结算。 8.财务结算:财务支付和入库的依据必须是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报告。无质量检验和验收报告的,不得入库、付款或使用;生产部门签署退货等严肃处理意见的,财务部门不予结算。 在质量验收和车间意见均合格的情况下,由仓库保管验收入库,并出具入库单。质量验收报告、合同、采购计划、比价表、发票、入库单作为报销附件。只有完成这些附件,财务才能按照财务规定进行结算。 9.生产反馈。生产车间作为使用部门,在质量控制部门出具合格报告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异议,并在使用意见上签字,完成质量签字。(比如内在含量虽然达标,但由于严重结块或对生产使用有其他影响,可以拒收退回)。 三.不合格品的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采购回厂的原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合格的原材料分为三类:轻微不合格、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按以下程序处理: 1.轻微不符合:是指只有少数不影响整体质量的指标项目有小偏差或质量指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但显示不合格值,但不影响生产部门使用。采购部应与供应商协调,适当降低价格,允许入库验收并交付生产使用。 2.不合格:指质量指标不符合质量标准或约定的验收标准。如果原材料虽然对生产有一定影响,但仍可用于生产,采购部应与供应商协调,根据合同进行大额扣费和降价处理。签订处理协议后,根据质量检验结果,交仓库验收入库,交生产使用。 3.严重不符合:指质量指标严重不符合或质量指标合格但不能用于生产,由采购部负责联系供应商退货并追回公司支付的款项和损失。 第四,建立供应商档案。 采购部门需要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从规模、诚信、质量、合作态度等方面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评价和归档,收集和归档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等信息,全面完善采购档案。 第五,采购监督。 公司董事会监事或公司指定的相关负责人会同公司财务部门、质检部门不定期对采购部的工作进行抽查,涉及价格、质量、供应商资质、信誉、合同执行等方面。如果发现采购部人员存在欺骗或索贿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将按照企业责任跟踪和反商业贿赂管理办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