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足迹,也叫脚印,是人赤脚或穿着鞋袜时脚踏蹬在地面等承痕体上,所形成的痕迹总称。犯罪足迹是在犯罪现场上遗留率最高的一类痕迹,是由作案者在犯罪活动中站立、行走、跑和蹬跳,脚与地面或其他物面(桌面、椅面、窗台、衣物、纸张等)接触时形成的痕迹,是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中最为常见的重要物证之一。 【关键词】犯罪现场;足迹;足迹检验 足迹检验技术是同刑事犯罪斗争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为侦查破案提供准确、可靠的线索和科学的依据。足迹的检验鉴定结论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是鉴定人依据同一认定理论,运用痕迹学的检验方法,对现场足迹与嫌疑人的足迹样本进行观察、测量、比对,根据其特征认定或否定结论。 一、足迹检验时应注意的特征 足迹的检验鉴定主要是对赤脚足迹,穿鞋足迹和穿袜足迹的检验鉴定,亦称对赤脚脚印、穿鞋脚印、穿袜脚印的检验鉴定。1.赤足足迹,是指人脚直接与地面等承痕体接触所形成的足迹。赤足足迹具有认定人身的作用。足底面皮肤和手掌面皮肤一样,分布着乳突纹线、褶纹、皱纹。2.对鞋、袜足迹检验鉴定时应注意的特征,足迹检验鉴定中鞋、袜特征,是指人穿着鞋、袜形成的足迹中所反映出的造痕鞋、袜接触地面的外表结构形态。 二、足迹检验程序和方法 (一)对于现场提取的足迹,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在确定了系罪犯遗留的足迹后,就要对足迹进行全面的分析。1.要分析现场足迹与罪犯的关系。包括赤足印种类、袜足印种类;2.分析犯罪嫌疑人形态。包括年龄、身高、体态、步法特征等形态;3.要分析伪装足迹和足迹遗留的时间。 (二)制作足迹样本。1.根据现场足迹的种类,提取嫌疑人的足迹样本。2.按照现场承受客体的属性和形成足迹的动作制作足迹样本。3.整体测量,种类确定。首先确定种类是否一致,起、落足痕迹特征是足迹中十分重要的特征,起决定性作用。不论是足迹的形象检验还是不同鞋检验,起、落足痕迹特征都可以作为种类识别的依据。4.交叉观察,相互比对释差异点,为检验结论提供充分依据。符合点的肯定,交叉观察,相互比对,吃透足迹各区域内的特征,必须是现场足迹与嫌疑人足迹的一般特征和个别特征,这是检验鉴定的关键所在。 三、足迹检验中出现误差的原因 足迹检验所涉及的学科教多,如生理解剖学、人体运动学、力学、摩擦工艺学、橡胶工艺学、人文科学、土壤学等等。若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基础理论,在足迹检验时很容易出现偏差,严重影响案件的侦破工作。1.年龄与步伐因素。足迹与年龄有关是普遍性的规律,而现场足迹则是个体特征的反映。由于职业、居住环境、生活条件、身体状况、行走等诸方面的因素,势必会导致个体特征与普遍性规律之间产生差异。2.制鞋工艺及地域方面的因素。在制鞋工艺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鞋子款式众多,而有些鞋子的鞋长与实际脚长的放余量或鞋子的内外侧长度之差与教科书提供的参量有一定的误差。3.足迹提取方面的因素。现场勘查人员在提取足迹时,如果造成了足迹特征的变形,就会成为足迹检验中出现误差的一个客观原因。4.肢体残疾因素。残缺足迹,所反映形态、步法特征较少,可供参考的内容也少,如果仅凭一两个似是而非的疑问特征就对其进行检验,就会使鉴定结论出现较大误差。5.其他因素。首先,足迹的承痕客体种类繁多,如沙土、水泥、柏油、皮革、瓷砖、木材、金属、玻璃、橡胶、塑料、纺织物等。不同承痕客体的物理结构和性质(如弹性、硬度、塑性、渗透性、摩擦系数等)不同,使得其承载的足迹所反映的特征各有不同。其次,人体所受的外力有重力、惯性力、支撑反作用力、浮力和物体阻力等;所受内力有肌力、组织被动力、内部反作用力等。根据各种力的不同作用,所形成的足迹可简单地分为静态足迹及半静态的非行走的蹬、踏足迹和动态足迹等类。如果在足迹检验时对这种差异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就会造成误差。 四、足迹检验的要求 足迹的检验鉴定结论已经成为公安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确定案件性质、判断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 为尽量减少足迹检验中的误差,提高分析、检验的准确性,技术人员要不断认真学习在足迹的检验鉴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鉴定程序,坚持检验工作的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犯罪痕迹进行勘查、检验和鉴定,系统掌握有关足迹检验的各种理论知识,熟知足迹形成的机理及分析、检验的原理,并要做到活学活用,切忌生搬硬套;要对现场遗留的足迹进行认真分析、综合判断,以做到透过现象看本质,切忌不加研究、主观臆断;要在提取现场足迹时细心操作,不能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足迹特征的变异。对于难度较大的足迹鉴定,还要通过专家会诊的方式,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以保证足迹检验结论的可靠性,以求准确、及时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参考文献】 [1]公安部.全国痕迹学术交流会论文選[C].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 [2]陈曲.痕迹检验教程[M].云南警官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3]韩均良.痕迹检验[M].中国明主法治出版社,2007. [4]张书杰.足迹痕迹学[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