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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年度新农合工作总结


  2010 年度新农合工作总结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民健康,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民"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 问题,我县高度重视。 2010 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平稳推进 。 现将我县 2010 年度新农合工作总结如下:
  一、地方政府高度重视
  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多次调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合管办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010 年 9 月,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并轨。政府常务会讨论并通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国家审计署对我县新农合工作进行专项审计,未发现明显违规违纪行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 7 月份组织由分管副县长带队,对"**模式"进行考察学习,并拿出了详实的考察报告,对我县的新农合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二、运行质量指标情况
  1 、参合率稳步上升。 2006 年为 87.8 %, 2007 年为 90.15 %, 2008 年为 97.17 %, 2009 年为 97.37 %, 2010 年为 100 %。
  2 、住院率逐年提高。 2006 年为 2.14 %, 2007 年为 3.76 %, 2008 年为 4.79 %, 2009 年为 6.33 %, 2010 年约为 6.53 %,住院率近 2 年都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3 、实际补偿比稳步提高。 综合实际补偿比 2006 年为 34.56 %, 2007 年为 32.85% , 2008 年为 44.16% , 2009 年为 44.35% , 2010 年为 45.04% , 2010 年县外、县级、乡镇实际补偿比分别为: 39.12% 、 56% 、 66.79% ,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我县的综合实际补偿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为 41% 的病人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用去约 62% 新农合资金,远远超出全省平均水平,造成我县的综合实际补偿比大大下降。
  4 、次均住院费用控制情况。 我县乡镇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 2006 年为 1721 元, 2007 年为 1662 元, 2008 年为 1265 元, 2009 年为 1045 元, 2010 年为 1223 元;县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 2006 年为 2920 元, 2007 年为 3450 元, 2008 年为 3538 元, 2009 年为 3238 元, 2010 年为 3881 元。乡镇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逐年下降,由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控制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县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由较高水平控制到全省平均水平,但今年控制效果不理想,正在采取有效控费措施。
  5 、资金使用进度合理。 2010 年,我县农业人口 86.7087 万,参合农民 86.7044 万,参合率近 100 %。我县当年新农合统筹资金共 13005.66 万元,历年滚存结余 2191.33 万元,可使用资金共 15196.99 万元(含风险基金 856 万元)。
  2010 年,全县受理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达 56661 人次,发生住院费用 25927.5365 万元,住院补偿金额 11677.4465 万元 ( 其中 乡镇占 14% ,县级占 24% ,县外占 62% ) ,住院实际补偿比为 45.04 %;住院分娩补偿 5051 人次,补偿金额 176.09 万元;慢性病补偿 2492 人次,补偿金额 214.1642 万元;门诊统筹总费用 3277.4447 , 门诊统筹补偿 756067 人次,补偿金额 722.7022 万元;住院、分娩、慢性病和门诊统筹共补偿 12790.4028 万元,占当年新农合基金 98.34 %,占新农合累计基金 84.16 %。
  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 、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工作。 我县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工作于 2009 年 6 月份正式启动,  2009 年 1 月和 11 月份以及 2010 年 8 月份分别对全县 303 个民生工程村卫生室人员进行新农合收费软件知识培训,并根据 《**县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评审办法》对其进行评审验收,把是否可以与新农合信息平台联网运行作为基本准入条件之一,同时制订了《**县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意见》。 2010 年 1 月份和 8 月份又对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工作进行强化培训。并且统一使用乡村一体化管理软件,为 9 月份医改启动做好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全县 303 个村卫生室全部正式运行新农合信息系统,获得新农合卫生室门诊统筹补偿 37 万人次,补偿金额为 312 万元。
  2 、县外即时结报工作。 2009 年我县与**市 9 所市直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即时结报协议书, 2010 年实现网络即时结报,农民在出院后,医疗机构直接兑付参合患者医疗费补偿金。 2010 年 9 月我县与省级 14 所定点医院签订网络即时结报协议书。截至目前,市直 9 所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市一院、**医院、二院、三院、四院、五院、六院、七院、八院,以及省级 14 所定点医院分别是:省立医院、省立医院南区、安医一附院、省中医学院一附院、省中医学院附属针灸医院、附院省立**医院、省立儿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 105 医院、武警医院、省肺科医院、省立**医院、省肿瘤医院、安医二附院、安医四附院,共 23 所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已开展网络即时结报工作,基金拨付及时准确,这将使大多数患病农民报销医疗费不再受跑路、等待之苦。
  3 、信息系统与各级医院 HIS 的联网情况。
  目前,我县信息系统与各级医院 HIS 的联网数目共有 386 个,其中,省级医疗机构 14 所,市级医疗机构 9 所,县级医疗机构 6 所,乡镇医疗机构 54 所,村卫生室 303 个。
  4 、 IC 卡使用情况
  2010 年 1 月,启用 "IC 卡 " 新农合就诊卡,实行一户一卡,参合农民在看病时须携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卡》和相关身份证明,必须通过刷卡方可获得新农合补偿,并可查询该户的就诊情况和详细补偿信息。新农合就诊卡的使用,既方便农民看病就医,又便于监管。
  四、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的主要措施和主要成效
  每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新农合的六项检查内容量化分值, 总共 100 分,给每 个定点医疗 机 构打分,高于 90 分的给予表扬,低于 70 分的大会批评,限期整改;在检查的同时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督查意见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通报新农合督查情况及新农合运行质量分析,编制简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新农合专家组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和病历评审,并督促限期整改。加强医疗机构收费监管,在信息系统中设置诊疗项目最高限价,从而无法实现超标准收费,有效地规范了收费标准。
  通过以上监管措施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得到了较好的管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未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现象。二是实际补偿比逐年提高。三是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控制良好。
  五、保障资**全方面的主要措施和主要成效
  在基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收支分离、管办分离、用拨分离,县财政局在县工商银行设立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在县工商银行设立合作医疗支出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建立了基金管理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等监督机制,定期监督、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杜绝资金管理上的漏洞。
  落实医疗费用补偿金公示制度,参合农民的医疗费补偿金在乡镇和村两级进行每月公示,让群众监督。通过新农合信息系统打印一式三份的报补单,一份由该患者签字并交县合管办保存,另一份参合患者留存。多数乡镇参合农民的县外就医医疗费补偿金通过农户一卡通打卡发放。同时县合管办人员每月都到多家医疗机构现场查看或进村入户核实或电话咨询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补偿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国家审计署**特派办 5 月在我县进行为期 4 周的新农合专项审计,期间未发现新农合基**全隐患。**市审计局、县审计局对我县新农合基**全方面给予肯定。
  六、管理经办能力改善情况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于 2005 年同意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 10 名。今年,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入新农合,县合管办更名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增编 2 人。办公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督查用车于 2009 年购置。参加了省市级多次新农合培训,并在县内举办经办人员和医疗机构的新农合知识培训班。
  落实了省政府 〔 2009 〕 58 号文件精神,在县卫生系统内部公开招聘 18 名具有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作为专职审核员,补充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编制从卫生系统中调剂。选聘录用工作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目前, 18 个乡镇派驻人员已通过考核,正式入编到位。对乡镇派驻人员的培训工作已经结束,正有序开展工作。
  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并轨
  2010 年 9 月县政府印发了 《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并轨工作实施方案 》( 东政办〔 2010 〕 63 号 ),实现七个统一,一是 统一机构名称,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体划归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更名为 " **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 ;二是统一组织实施;三是统一缴费标准;四是统一缴费时间;五是统一补偿待遇;六是统一办理合作医疗证;七是统一办理资金补偿一卡通。
  八、推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使用试行办法
  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以 307 种国家基本药物为主体。同时,为保障基层临床用药,增加 277 种**省补充药品。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确需配备使用其他药品的,应按规定在省确定的补充药品范围内选用。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使用补充药品的采购金额占每月总采购金额比例 ≤ 10%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补充药品的采购金额占每月总采购金额比例 ≤ 30% 。
  自 2010 年 9 月 1 日起,乡镇卫生院 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 9 月 1 日前库存药品(含非基本药物和非补充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县采购价;同时 9 月 1 日前库存药品中不属于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而属于新农合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仍然可以获得新农合补偿。 从而切实减轻了医药费用负担,让患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
  九、县乡村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配送
  为规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渠道,降低医药费用, 2009 年  9  月,我县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实行药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制度。今年 9 月 1 日起,基本药物已实施省统一招标网上采购。
  同时成立县卫生系统财务核算中心,将乡镇卫生院的财务账目统一管理,从源头规范财会行为,为新农合的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
  十、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成效,但我县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乡镇卫生院硬件设施不足,人才缺乏,医疗条件、医疗水平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二是少数县外医疗机构还没能全部实行即时结报工作,农民获得新农合补偿金的时间较长,并且县外医疗机构目录外用药现象严重,等等。三是近**县加之农民就医习惯及健康意识增强,县外就诊过多,增长过快,造成资金风险。四是省市级医院大规模发展,甚至收住生小病住院的患者,限制县内医疗机构的发展。五是医疗机构的监管任务还相当艰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创新作为,努力工作。
  十一、下一步打算
  (一)将我县新农合县级平台与部分省外省市级医疗机构无缝对接,开展网上即时结报工作。
  (二)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按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奖惩分明。
  (三)加强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引导病人合理就医 。 各医疗机构为给广大参合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在科学管理能力、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服务意识上狠下功夫,不断完善县内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方便农民就近就医,减轻农民看病负担,增加农民受益比例,具体做法: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医务人员牢固树立 " 诚信服务、以人为本 " 和 " 一切以病人为中心 " 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道德素养,树立医务人员新形象,要求医务人员以良好的医德、高尚的情操、精湛的医术、关切的语言和规范的行为,给患病群众提供优质、温馨的服务。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了提高技术人员结构素质,有计划地招录和选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各单位还制订了人才培养目标规划,采取 " 请进来、送出去 " 的办法,定期聘请省、市级医疗专家来院讲学或手术会诊,选送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定期开展业务人员理论讲座与考核。三是加强医疗机构硬件建设的投入。争取 各项国债资金项目,做好房屋、设备建设,改善医疗环境,向参合群众和广大病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四是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为合理有效利用我县卫生资源,让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杂症不出县,县内医疗机构间要加强协作,减少病员流失到县外,这样既减轻了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又减少了合作医疗基金风险。
  (四) 在上级领导下开展"新农合住院按总额预付方式和按单病种付费方式"改善试点工作。
  (五)开展新农合补偿和大病救助"一站式"服务。
  (六)大力加强经办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好各项培训工作,强化服务,提高效能,完善报补审核审批。
  (七)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管理,扩展功能,延伸服务。
  (八)加**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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