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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和平发展与国际法的研究


  周日 洪培鑫
  【摘 要】作为中国新世纪的发展战略,和平发展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中国的和平发展既需要一个良好的国内法律环境,也需要一个以和平安全为核心价值的国际法律环境,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法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随着和平发展的提出,中国的国际法实践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将迈入一个新的阶段,也为中国的国际法学者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
  【关键词】和平发展;国际法;关系
  中国的和平发展发生在世界关系日益加深,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剧的一个时代。实际上,良好的国际法律秩序可以与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密切相关。中国的和平发展必将成为加强维护世界和平的支柱,一定会在建立公正合理的新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有助于建立和完善良好的国际法律秩序。
  一、国际法对中国和平发展的作用
  中国的和平发展,简而言之就是通过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自己,也是通过自身发展促进世界和平。要通过世界和平发展,就是为和平的国际环境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专注发展自己,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今天,和平的国际环境,和谐的世界正在成为中国今天国际社会和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中国加深和扩大中国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的相互依存和经济全球化的外部社会基础。
  国际法通过对国际法律秩序的维护形成和平的国际环境,为中国的和平发展所需要的外部社会起着法律保障作用,同时,际法尤其是作为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则为中国的和平发展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民族自决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等国际法基本原则,从不同的方面表明,中国选择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是中国固有的国际法基本权利,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都无权干涉,除非这种选择损害国际社会或其他国家的正当利益--历史和现实都表明,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是维护世界和平的法律基石。而这一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基本原则,与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涵义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这也是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不仅国际法为中国的和平发展提供了国际法依据,而且中国的和平发展也反过来加强了国际法的合法性和基本原则的强制性。
  二、中国和平与发展对国际法的影响
  中国通过自身的发展来促进世界的和平,主要是通过融入、建设国际法律秩序以形成平等互利的国际关系来促进国际法的发展,并加强国际法的合法性和实施能力,为国际法在新世纪的发展和完善打下良好的基础来實现的。因此,中国的和平发展对当代国际法的发展起着推动和促进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断扩大国际交往和合作,逐步融入国际社会,参与和遵守国际法律秩序,这可以在中国加入大量国际多边条约和国际组织中得到证明。中国的和平发展战略,首先是一个人口占世界四分之一强的大国积极融入、参与和遵守国际法律秩序和遵守国际法的过程,而不是对现有国际体系的挑战和颠覆。平等互利的国际关系有助于国际法的成长,而国际社会强权政治与霸权主义的出现则有可能扼杀国际法的生机。而良好的国际关系的形成,必然会促进国际法的健康成长。中国通过实施和平发展战略积极建设国际法律秩序的过程,也并不能理解为对现有秩序的挑战,因为国际法律秩序自产生之日起,就一直处于变革之中,而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法律秩序的变革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依相伴的过程。中国的发展是和平力量的发展,是多极化的发展。中国坚定不移的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就是坚定不移地在国际法的范围内营造和平,谋求发展。中国的和平发展必然会改变国际法律秩序中不合理的成分,积极推动良好国际法律秩序的实现。因此,通过实施和平发展战略,中国积极建设国际法律秩序的过程也是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良性发展的国际法律秩序的发展过程。形成与国际法律保护密切相关的良好国际法律秩序,必将进一步促进国际法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法律如何与国际法衔接
  (一)我国法律与国际法接轨必须确保国家主权领土完整
  国家对外贸易各方面的利益要求我国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坚决抵制西方各国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考虑到国际法平等互利的原则和规范,符合国际惯例。对于霸权而言,坚决抵制。我国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是依据我国的具体国情要求的,是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体现,是根据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遵循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国家根本利益的宗旨制定个修改的。国际法与国际惯例,是根据国家和国家的习俗和历史情况,是各种政治力量,各种文化力量,各种相互竞争的习惯,相互妥协的产品,主要由多边国际组织开展国家咨询,影响较大。
  (二)我国法律制定和修改应根据具体的国情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持国家利益和民族工业
  依据我国加入国际组织的承诺,应遵循公认国际法准则,在我国保持法律独立性的基础上坚持反对个别强权国家的霸权主义,为国际法的公正性作出贡献,使国际法成为维护国际的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工具。我国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应遵循我国的宪法和根本利益的保证的原则,应警惕西方敌对势力借国际法干涉我国内政的阴谋,打着民主,自由等旗号,实际搞和平演变的阴谋。我国法律制定的基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必须警惕国际法中融合美国强权政治观点的准则和条约,防止和平演变。我国经济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要警惕洋奴思想。要警惕极少受西方教育的欣赏西方制度的人,打着民主和改革的旗号,实际上是在政治上,思想上投降西方的价值观,照搬西方的法律模式,用西方国家的国内法和国际法,全面改造我国的法律,维护利益集团的利益,不顾国家和整个民族和劳动人民的利益。
  四、总结
  展望未来,一个开放、稳定、强大的中国,必将对于推动国际发展法的完善和发展问题的解决发挥更加令人瞩目的作用。同时中国须以国际法为基本准则来指导对外关系的实践,在约束自己的同时也要求其他国家履行国际义务,从而建设和推行中国能够认同的国际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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