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一所乡村中学,一个老师正在上外国文学,有个学生请老师介绍一下中国的西游记,老师是这样向学生解释的: 故事说的是一个中国的和尚(a bonze)去西方旅游的经历(注:《西游记》英译为Record of a journey to the west),这种旅游的性质实质是一种探险。他骑着一匹白色的马,带着一位名叫沙僧的仆人。为了打发旅途的寂寞,他还带了一只宠物猴和一头宠物猪上路。 一路上,这个和尚路过许多高山,渡过一些大河大川,受到许多惊吓,他走过名叫火焰山的火山口,艳遇过一个只有女孩的女儿国。据说他带的猴子本领很大,一路上替他扫除许多障碍,其实不过是一只蝎子、两只蜈蚣、五只黄鼠狼、七只蜘蛛等而已,大的动物有一头牛、两只狮子和三头狼。猴子还有一些让人不解的行为,比如一发火就烧,一路上烧了几个山洞、一棵柳树、还有几个漂亮的宫殿,还围着一堆白骨狠打许多遍才罢手。 和尚带的宠物猪看起来没什么作用,只是充当旅途的解闷工具罢了,据说它一口气吃了四只西瓜,把和尚、佣人、猴子的一份都吃了,还说它调戏了七只蜘蛛,被蜘蛛们狠咬了一口。 那个佣人却什么用也没有,整天担着一副破行李,听任摆布。 和尚花了十三年才到了印度,寻了一些印度佛经,像得了宝贝一样凯旋回国了。 学生们听罢非常惊讶:一是想不到中国人这么热衷冒险,二是想不到一千年前中国人就喜欢宠物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