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的主要政策包括:进一步扩大人才签证发放范围,凡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标准条件的,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場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都可申请人才签证,外国高端人才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放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进一步提高人才签证申办效率;免除申请费用,外国人才及其家属免交签证费和急件费,"零费用"办理。此外,实施办法对确认外国人才资质、签发人才签证、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等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机衔接机制也作出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