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咸平五年春天,爆出了一桩由一封信引发的科考贿赂案。一个经常游走于洛阳、开封一带的算卦者,偶然得到了一封向临津县尉任懿索讨贿款的书信。于是这个叫常德方的河阴人,把此事通过御史中丞赵昌言,捅到了朝廷。案子经过御史台的审问,任懿供认:咸平二年,他补入为太学生后,住在僧人仁雅处。三年后,他通过仁雅,求与主考官王钦若素有往来的主僧惠秦,为他打通关节。但他又拿不出现金,于是立字据,出价七铤白银,计三百五十两。 然而拖了一段时间,一个由翰林侍读学士邢昺、内侍副都知阎承翰、曹州知州边肃、许州知州毋宾古组成的专案小组重审后,做出了以下判决:中介人和尚仁雅"杖脊,配隶郢州牢城";主考官洪湛"受银,法当死,特诏削籍、流放儋州";主僧惠秦虽有书信等罪证,但实际自己并未得到好处,念其已经年过七十,所以"判赎铜八斤,特杖一百,黥面配商州坑冶"。之前提到的受贿者王钦若,居然不再提起! 于是,正在在去陕西边境谈判的途中的洪湛,被立即召回后,得到这个结果,是他做梦也行不到的。任懿招供自己确实行贿了,但他现在的供词是:他通过两个僧人操办此事,自己并没有直接出面,所以受贿者是谁他不知道。而他与洪湛的关系是:大舅子张驾,早年曾和洪湛一起举进士,两人关系较好,之前任懿本人仅仅和大舅一起去洪家拜会过洪湛,当时带去了"石榴二百枚、木炭百秤"作为礼物,仅此而已。 洪湛是在前三场已经考完,主考官王旦突然升任了枢密副使,才由洪湛代领其事,继续主持最后二场考试的。然而拖了一段时间后,案件提及的人员中,张驾已死,僧人曾经供出的两个中介人宁文德、徐兴等人则人间蒸发,不知去向了。在洪家搜查后也没有得到赃物,值钱的东西只找到一些白金器。是洪湛从当时的名人梁颢家借来的,他们两家一直有往来。 明眼人一看就会提出疑问:既然主僧惠秦与王钦若素有往来,他又怎么会舍近求远,不去找王钦若,而去找洪湛行贿呢?更何况涉案的宁文德、徐兴本来就是钦若身边的人。这显然是一件嫁祸于人的冤案。 原来,仁雅、惠秦二僧充当中介人后,当然不能白白中介,于是拿了七挺银子的白条后,又让任懿另写一张五挺的字据,两人算是吞没了二铤后就活动开了。照例规定,考试开始后,考官进了贡院,就不能接触外人了。于是他们又通过王钦若的馆客宁文德、仆夫徐兴,将字据送到了王钦若妻子李氏手里。李氏立即把任懿的姓名写在家仆祁睿的左臂上,以避过考场搜检,把消息通知了王钦若。考到第五场的时候,祁睿再次以送汤饮为名进入考场。毕竟王钦若比较老于世故,他觉得此事不甚靠谱,所以让祁睿传话出去,说要收取现银。不过,先把活干好是最重要的,不然,就连希望也没有了,赊账总比没有买卖好。更何况此时任懿还在考场里,也难以从他那里拿到现银。于是任懿忽悠成功,不仅顺利过了关,还立即得到了官职。不知道任懿根本就没那笔钱,还是觉得僧人心太狠而想赖账,反正他也觉得自己捏别人的软肋,所以他登科而去后,并没有及时兑现银两的意思。还没上任,又恰遭母丧,他就一直拖欠着再说,其间两个僧人出面催讨,自然也是不会少的。等到在老家刚守完孝到临津上任,僧人仁雅显然有些发急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自己的好处费没拿到,甚至断了这条财路还都在其次,得罪了王钦若可不是好玩的。所以他的催讨信中不乏气急败坏的责骂。可是偏偏此信落到了算命先生常德方手里! 此时王钦若也正在帮着宋真宗大搞忽悠人的"天书运动",为消除澶渊之盟颜面扫地的阴影,想制造虚幻的"天意"来自欺欺人。所以正在最得势的时候,于是就找到了洪湛这个替罪羊。 王钦若的手法首先是,让在押的祁睿等涉案人员逃走,再利用此前祁睿是亳州小吏的身份,称家奴都是新用的,祁睿也是事后才来的,与案件无关。至于主僧惠秦则退的一干二净,干脆说根本不认识。然后再让任懿改口,把同考官洪湛牵扯进来。可怜洪湛被召回时,其实此案已经定案了! 本来仅仅是一张白条,惠秦当然没拿到实际好处,赃物银挺自然也不存在,于是,就连洪湛家借梁颢的白金器,就被当作赃物充公了。第二年朝廷大赦,可伶四十一岁的洪湛,带着他才几岁的儿子从的流放地儋州移往惠州,半路上不明不白地死在了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