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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中越陆界广西段界碑研究


  历史背景
  中越两国山水相连,历史源远流长。两国陆地边境线长1347公里,连接着中国云南、广西两省区和越南高平、谅山、奠边、莱州、老街、河江及广宁等七省。其中广西段东起北部湾畔的北仑河口,经东兴、防城、宁明、凭祥、龙州、大新、靖西至那坡县各达村接云南界。中越两国陆地边界线的形成和界碑的勘立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和发展。中越关系及边界形成
  安南,古越地也,秦始皇平百越,以为桂林、象郡,今州即秦象郡地也。赵佗王南越,地又属焉。武帝平南越,置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建安中改交州置刺史。唐改安南都尉府,安南之名始此。唐亡为土豪曲承美窃据,寻为南汉刘隐所并。未几国内乱,众推豪渠丁琏为州帅。公元968年,丁部领(丁先皇)以武力征服境内的割据势力,建立国号大瞿越(丁朝),两年后(970年)又自称皇帝与使用年号太平,仿造中国制定了官制。宋乾德初,丁氏父子"遗使贡方物,上表内附"。开宝八年(975年),宋太祖封丁部领为交趾郡王,将越南视为"列藩"。寻黎桓篡丁氏,李公蕴又篡黎氏,陈日煚又篡李氏,宋以远译置不问,皆封为交趾郡王。元兴遣将讨之,势穷归附,封安南国王。明洪武初遣使朝贡,仍封安南国王,赐金印。
  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开始,今越南北部和中部在当时均属于中国的领土范围。直到宋初,丁部领、李公蕴统一越南,成为一个自主的国家后,中越边界开始形成。宋太宗以后曾经多次派官员和越南议画边界。熙宁十年(1077年)二月,就交趾郡王遣兵犯境遭我征讨后请降上表一事,宋神宗在《赐交趾郡王李乾德诏》中提到"可从所请,自今依旧入贡。所有克复州县,已令安抚司各遣人画定疆界,毋辄侵犯。昨掳略省地人口,可并送还。夫顺命者膺长福,负固者多后虞,勉思所从,以保宠禄"。中越两国议定,以宋朝沿边各州县与越南接壤的界线作为两国的边界,自此以后,历代沿革下来。
  中法会勘立碑
  1858年法国发动对越南的侵略战争,1862年、1874年法国先后迫使越南签订了第一次和第二次《西贡条约》。至1884年又签订了《顺化条约》,越南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从此,越南完全沦为法国的殖民地。
  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1885年6月9日),清朝政府与法国签订了《天津条约》(《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承认越南是法国的"保护国",放弃对越南的宗主权,结束了中国与越南的"藩属"关系。该条约第三款规定:"自此次订约画押之后起,限六个月期内,应由中、法两国各派官员,亲赴中国与北圻交界处所,会同勘定界限。倘或于界限难于辩认之处,即于其地设立标记,以明界限之所在。若因立标处所,或因北圻现在之界稍有改正,以期两国共同有益,如彼此意见不合,应各请示于本国。"
  同年七月二十日,清政府任命鸿胪寺卿邓承修往广西,会同两广总督张之}同、广东巡抚倪文蔚、护理广西巡抚李秉衡办理两广与越南勘界事宜,指派内阁学士周德润往云南,会同云贵总督岑毓英、云南巡抚张凯嵩办理滇越界务。两广与越南边界的划分,自光绪十一年(1885年)十一月开始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五月止。通过期间签订的<中法越南条约》《中法界务专条》《广东越南第一图界约》《广东越南第二图界约》《广西中越东路立界图约》《中法桂越条约》完成了对中越陆地边界的定界和立碑(在相关文件中,界碑也被称为界石、界牌、石牌、碑石、石碑等)。从东兴竹山至防城县与宁明县交界处,为广东钦州界;自凭祥平而关由西向东至宁明县吞仓山是为广西东路界;自平而关由东向西到那坡县与云南省富宁县相接是为广西西路界。全长637公里,广西段(含粤越段在内)实际共立界碑245块。
  中越核勘立碑
  中越陆地边界依据中国清政府与当时作为越南宗主国的法国政府签订条约划定,由于界约规定粗略,有的与实地界碑、地图又相互矛盾,从而形成边界争议地区。
  20世纪70年代,中越两国曾就陆地边界问题举行过副外长级谈判,但未能达成协议。1991年11月两国关系正常化后恢复了边界谈判,并于1993年10月达成了《关于解决两国边界领土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其中,对于陆地边界,双方同意以中法界约为基础核定边界,并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公平合理地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两国边界问题,重新签订陆地边界条约。1995年12月,在谈判相持阶段,两国最高领导人确定了"大局为重,互谅互让、公平合理、友好协商"的十六字方针,为边界谈判指明了方向。1999年12月,双方通过谈判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划定所有争议地区,并完成了条约文本和附图的制作。
  1999年12月30日,中越两国政府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两国开始在中越边境进行勘界立碑和清障排雷工作。2000年8月和11月,中越联合勘界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开始起草勘界有关法律文件。2001年11月,两国政府成立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勘界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勘委),负责勘界立碑工作,并起草两国陆地边界勘界议定书及其附图。联勘委下设十二个联合勘界组,负责实地勘界立碑工作。同年12月,双方在广西东兴和越南芒街口岸竖立第一块新界碑。2008年12月31日,中越双方就陆地边界勘界剩余问题达成一致,如期实现2008年内完成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的目标。至2010年7月14日中越陆地边界勘界议定书正式生效,中越陆地边界全线勘界立碑完成。
  界碑概况
  中越陆地边界全线勘界立碑完成后,根据文件要求,广西博物馆积极对相关界碑进行调查征集。2010-2013年,共征集中越边界旧界碑10块,新界碑1块。
  清雍正"奉宪永定疆界之碑"
  3块。原碑分别立于宁明县爱店镇原桂越东路47号界碑扣象山西北面320米处的礼由山(图一)、北面310米处那勒山和东北面55米处底峙山(图二),三块碑大致连成一线,碑之间间隔相距约400米。碑的北面为中国,刻有"界碑"二字,字体20厘米见方;碑的南面为越南,刻有详细中文碑文。经查核,除大小规格、所立地点不同,三块界碑所刻的文字、内容、排列基本相同,讲述的是思陵州那窝村土地归属中方并"掘壕立碑"等内容。
  "那窝",现名为宁明县爱店镇的那乎,历来是中国的领土。清代时属广西思陵土州(今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境内),由于地方官的腐败,当时曾被韦姓地方土官私下典当给安南国禄平州(今越南谅山省禄平县)。顺治年间(1644-1661年)清王朝刚刚建立,百业待兴,除忙于巩固政权外,还要清剿残余势力,广西更是如此。安南国禄平州土官韦德胜趁机对思陵土州进行吞食。顺治十七年(1660年)正月,韦德胜认为那窝土地闲旷且肥沃,便纠集边民住扎那窝及附近建立村庄,此后还屯兵此处。
  约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广西思陵土州知州韦荣耀向两广总督吴兴祚投诉,提出那窝村属于思陵土州地界。大清国移交安南国进行会勘,然而双方协商数年,争议地区依然无法解决。由于广西新任地方官不断投诉,后来安南国派段俊科、黎志遵,还有禄平州士官书德胜到广西泗城府(今广西百色市凌云、西林等地),接受广西右江镇总兵麟牲对那窝争议的调查。当中方问韦德胜那窝附近山洞左右叫什么地名时,韦德胜无法答出,其霸占那窝的企图没有得逞。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安南国再次派段俊科会同广西思明府及馗纛营官员于那窝会勘,段俊科指使韦德胜佯装耳聋,思明官员每问及关键问题,多由翻译代答,以致于中国官员被愚弄,结果错判那窝给安南禄平州。思陵州地方官对这一判决耿耿于怀。继任土知州韦世华不断提出上诉,后经护理左江道、南宁知府黑天池会同安南国陪从阮廷完、谅山镇督丁辅益再次勘定,最后确定那窝属思陵土州地界,当即责成思陵土州韦世华备银四百两(越南史集《钦定越史通鉴纲目》记载"以银四千两来质那窝之地")移交禄平州土官韦福廉赎回那窝地。由两广总督孔毓殉将会勘结果通知广西巡抚并照会安南国共同遵守。雍正四年四月五日,广西太平府养利州(今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境内)知州佟世俊、新太营中军守备李朴,会同思陵土州韦世华、安南国禄平州土官韦福廉,依照双方勘定的界线,掘壕立碑,并将"奉宪永定疆界之碑"八字刻上,告知两国后世子孙以此分界,不得再争犯。清光绪界碑
  共7块,分别为东兴段l块:粤越边界东兴段15号正碑(图三);宁明段5块:桂越边界东路宁明段47号副碑之二(图四)、49号正碑、50号副碑之一、52号副碑之一和之二;龙州段l块:桂越边界西路龙州段35号正碑(图五)。七块界碑中正碑3块、副碑4块。
  形制
  馆藏7块界碑中,形制不尽相同。除防城段15号界碑较小外,其余界碑均长而大。综观所调查到的清光绪所立界碑,除了桂越边界西路那坡段的127号和133号副碑(那坡县博物馆藏)、靖西段的59号正碑(靖西县博物馆藏)、大新段的55号和57号正碑(大新县博物馆藏)、凭祥段的3号副碑(凭祥市博物馆藏)为小型界碑,大新段的53号正碑(大新县硕龙镇德天村实地留存)为中型界碑外,其余均为大型界碑。
  用材
  光绪十五年四月十七日《致钦州冯督办李牧防城县孙代令》中提到:"……其牌宜用高大之石,大书深刻汉洋文,深埋数尺,方可经久等因。即派李牧(李受彤)暨孙代令鸿勋会同法员办理,并由省派委通判范鼎驰往会办,并派黄立富、陆奇湘两随同办理,速查明界图红线内外地名,预将料石工匠备齐。石高八丈、宽三尺、入地四尺,汉文大字,中书‘大清国钦州界,前书‘钦字第几段,后书年月日。防城县则书‘防字第几段。另绘图于界线上注明钦字一段至几段止,防字一段至几段止。各画押存案。洋文刊碑,阴应如何写,临时与法员商定禀办。经费核实开报。"
  光绪十五年十月《两广总督张之洞咨呈总署派员勘立中越界牌文》:"为咨呈事,光绪十五年八月二十日,承准贵衙门电开:‘法使照称,中越立界,伊国已派文武官员会同中国官办理,并带护卫兵三百余名,抬夫二百余名,定于十月初九日在芒街会齐。……至彼谓意见不同处所,先行记出,勘完再定,可以照行。等因。到本部堂,承准此,查勘立中越界牌,事关重要,必须通达稳练、能耐劳苦而又熟悉边地情形及中外交涉事宜之员,假以事权,方克胜任。……并由督办钦廉防务冯,选派稳慎得力之将弁,酌带萃军营勇二三百名随同前往。前饬将石料工匠预为料理,李牧必已如式措办齐备。应用抬夫若干名,即由李牧孙丞斟酌雇募,俟法国官员前来即赴芒街,会同前往查照界图依线竖立界牌。……"
  关于界碑的用料、来源和经费使用情况等等,资料较少提及。但从界碑来看,材质多样,形制各异,有砂岩、石灰岩、页片石等,亦非由一个地方一组人员统一加工制作而成。由此推测,各界碑多应为就地取材制作而成。广西边境这个大石山区,可以说为其取材提供了可行性和便利性。
  碑文
  光绪十七年(1891年)九月,广西巡抚马丕瑶委派龙州城守营游击伍起祥会同法方三画官,依界线立碑,至光绪十八年(1892年)三月十八日全部立完。所立界石,遵照总理衙门指示,以中法文书刻,埋地数尺,以期经久。据载,每一块四方形界石,碑的两面刻有中文"中国广西界"、法文"fronti e re Sino annanute"、界碑号数及中文刻写界碑所在地名。"fronti e re",法文,为"边界、界线"之意;"Sino",英文,为"中国人的,中国的"之意;"annamite",英文,为"安南人、安南语"之意。
  正碑标注有"FRONTIERE SINO ANNAMITE"、"中国广西界"以及界碑号,也有的标注地点、缓冲区距离等。
  副碑上的铭文较为统一且简单,一般只标注"FRONTIERE SINO ANNAMITE"和"中国广西界"字样,也有少部分标注其多处的当地地点名称或立碑时间的。如桂越边界西路那坡段132号副碑之一,其碑面右侧标注有"下苟华";桂越边界西路那坡段127号副碑之二,其碑面左侧标注有"光绪十五年八月十九日立"(均为那坡县博物馆藏)。
  所属地段不同,碑文内容也不尽相同。如粤越边界界碑多为前有立碑的时间,中有"大清圆钦州界"字样,后有界碑号、"李受彤"及其相关信息等,碑文基本占到碑面的一半至整个。且界碑号不是每块都标有,也有的没有,如粤越边界东兴段的1、3、5号正碑都没有标明号数。而桂越边界正碑碑文相对规整紧凑,基本只占整块碑面的三分之一部分。一般为前有碑所在的地名,中有竖刻"中国广西界"和横刻"FRONTIERE SINO ANNAMITE"并排,下方或右下方为界碑号。且粤越边界界碑多为两面都刻有碑文,一面汉文、一面洋文。但桂越边界界碑多为汉洋文同刻于一面。
  清朝所立界碑中,只有在两块正碑之间界线走向不明确的情况下,加立副碑以明确两块正碑之间界线的走向。否则,正碑仅独立存在。正碑与副碑碑文上的区别主要在于:正碑碑文中会有或阿拉伯数字或中文亦或两者兼有的界碑号,副碑则不标注界碑号。
  清光绪所立界碑,除收藏于国家、区、地市县级文博单位外,为部队、测绘局、国防部等部门和单位分散收藏。此外就是部分现场销毁,或实地保留的。现实地保留的界碑共有4块,分别为现存于东兴竹山港的1号界碑、口岸的5号界碑,大新县硕龙镇德天村的53号界碑(图六),靖西县吞盘乡孟麻村的108号界碑。
  中越边界新界碑
  共l块(图七)。界碑面向中国一面用中文标注"中国
  2001",面向越南一面用越文标注"VIET NAM
  2001"。此碑为辅助界碑。
  中越陆地边界核勘立碑,广西段竖立新界碑共1306块,其中基本界碑979块、辅助界碑327块。基本界碑是堪界实地作业前已在地图上确定位置和编号的界碑。辅助界碑是堪界实地作业中根据需要在基本界碑之间增加的界碑。
  此外,我馆还征集了中越边界勘界过程中的探雷器、迷彩服、勘界日记、奖状等相关物品及资料一批。中越两国就陆地边界划分而进行的勘界立碑是中越两国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件,也是涉及广西地方的重要事件。中越两国陆地边界新界碑竖立和清朝所立旧界碑拆除的顺利完成,使中越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为中越边境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奠定了基础,也将对未来两国关系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此次拆除的旧界碑为清朝时期设立,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将其征集保存于博物馆中,对于研究中越边界史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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