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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拒绝认罪


  马振龙是四人帮在上海的一名干将,是王洪文的"五虎将"之一。他原是上海一个工厂的一名普通工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跟着王洪文造反,立下了赫赫战功。后来,他乘着文化大革命的东风,当上了上海市轻工业局党委副书记、市总工会常务委员。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一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的重要案犯徐景贤、王秀珍和陈阿大、叶昌明、黄金海、戴立清、马振龙、朱永嘉进行公开审理,作出判决。其中,马振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马振龙在这几名四人帮余党中当时职务并不是很高的,但他最后却比别的与他职务相当或者是还要高一些人多判了一年,这是为什么呢?
  让我们看看马振龙在预审和公开审理时的表现吧。
  马振龙拒不认罪,对即将失去的权力不甘心,对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表示很强烈的抵触情绪。在预审时,他态度蛮横,根本不听预审人员的提问,经常是吵吵闹闹,搞得对他的预审很辣手。
  在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他提问时他竟然拒不回答,问急了就公开与检查官顶牛,有时还当面诽谤预审人员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马振龙在预审时还威胁说,到了法庭他不但不承认有罪,而且还准备大闹法庭,气焰十分嚣张。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振龙一案开庭进行审判。
  这个四十二岁的汉子站在那里,将头硬挺着向上抬,但却不看法庭上的审判官,而是有意转向一边,一付目空一切的样子。
  法官根据起诉书指控:"一九七六年十月,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被拘禁后,徐景贤、王秀珍决定发动武装叛乱。十月八日晚,被告人马振龙积极参与王秀珍策划的武装叛乱的活动,共谋设立秘密指挥点,扣留轻工业局为部队生产的枪支弹药供武装叛乱使用。"
  法官问他:"被告马振龙,起诉书指控的是不是事实?"
  马振龙把头一扬:"不知道这事。"
  问:"你自己做的事情怎么能不知道?"
  答:"我没做过。"
  问:"你得说出道理来。"
  答:"没有做还要什么道理。"
  为了压住马振龙的气焰,法庭当场宣读了证人的证词。这些证词,大都是一些当时当地的这件事情的直接参加者,更有指挥他干这件事的直接领导。马振龙没想到,他的那些"顶头上司"都已经"缴械投降"了,并且还反过来揭发自己。他不由的身子微微一震,没有再说话。
  法官根据起诉书继续指控:
  "马振龙在一九七六年十月十二日,与叶昌明、陈阿大等在市工人文化宫密谋,决定在上海三十一厂设立秘密联络站,并定下武装叛乱用的标语口号和进行反革命煽动,晚上又与冯国柱、王少庸、张敬标、黄濤继续策划武装叛乱活动,竭力表示反革命决心。"
  "十三日,马振龙与叶昌明、陈阿大等在市总工会策划决定向区、县、局工会负责人进行反革命煽动,并伙同戴立清到江南造船厂民兵指挥部,要拉出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活动。"
  法官问:"马振龙,以上起诉你的是不是事实?"
  马振龙硬顶着,不肯承认。
  法官请当事人出庭作证。
  当当事人出庭作证时,马振龙用眼睛白了对方一眼,然后又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将头转了过去。
  这些证人的话,象一发发炮弹向马振龙射过来,他的头再也没有刚才那么硬顶了,微微低了下去。
  法官问他:"以上证人讲的是不是事实?"
  马振龙的头低了下去:"基本是事实。"
  起诉书还指控:
  "马振龙在一九七六年十月九日至十三日,煽动市轻工业局组、室和部分公司负责人要血战到底。马振龙公然声称,谁当叛徒我就干掉谁。并指使他们向轻工业局所属一百多个单位进行反革命煽动。经马振龙部署,轻工业局调动了民兵日夜值班待命,扣留轻工业局生产该上交部队的枪支一千七百三十九支,弹药六百二十四万余发,并设立了一、二秘密指挥点,制定了武装叛乱的标语口号,调集了广播宣传器材,交通工具、照明、设备和食品等大量物资,至此武装叛乱进入临战状态。马振龙还多次对原上海国棉十七厂负责人进行反革命煽动,指使他们在厂内设立联络点,组织工人罢工等。"
  马振龙对此仍然不肯承认。
  法庭这次仍然是采用证人、证言双管齐下,在法庭上对他进行摆事实的说理斗争。
  马振龙一开始还死赖着,不肯承认犯罪事实。
  可是,当这些证人、证言在法庭上出现时,他没有了刚才开始那种泰然自若的神态,他的脸一会儿发白,一会儿发红,他想否认,但自己又无法举出有力的证据。
  当法官追问他:"这些是不是事实?"
  他的头更低了:"这是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马振龙供认了部分事实,但态度顽固,拒不认罪。
  经过合议,法庭宣判之后,法官到看守所将判决书送给他时,他开始不肯接,后来接过去了,连看也不看,一扬手就将它扔到了铁墙外面。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上诉的十天期限内,这个庭审态度最顽固的马振龙却没有提出上诉,他最终认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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