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生活 - 生活常识大全

浅议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要: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是水行政主管部门高效履行水政监察职能的重要保障。针对当前一些地方水政监察队伍中存在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对单位的职能认识不到位、水政监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不规范、执法经费不足执法难度大等问题,从推进水利执法改革、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和执法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水政执法制度等方面提出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 水政监察队伍 问题 对策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擅自取水、违法采砂、围库造地、围垦河道、破坏水土保持、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以及侵占河道、水库、渠道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局部地区还呈高发之势。为了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违法行为,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水政执法能力。
  一、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存在的问题
  水政监察工作是水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水政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是水行政主管部门高效履行水政监察职能的重要保障。根据调查,一些地方的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目前还存在不少的问题。
  1.机构设置不够规范。
  各级各单位虽然都成立了水政监察队伍,却存在执法职责交叉、执法力量分散的现象,形不成执法合力。有的水政监察队伍是经政府批复成立的,而有的却是经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的,造成各单位的财政供给方式不同,有的单位的水政监察队伍是财政全供,而有的却是财政差供,甚至是自收自支,不符合水利部 "积极推动水政监察队伍逐步纳入公务员队伍或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的要求。
  2.对单位的职能认识不到位。
  关于水行政执法概念认识不统一,一般概念上水行政执法包括水行政监督检查、水行政许可、水行政处罚、水行政强制执行(清障、征用)等四大类,而狭义观念上很多人认为水行政执法只包括水行政处罚,目前大多数水政监察队伍仅具有狭义的水政执法职能。
  3.水政监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执法不规范。
  一些监察人员不是水利或法律专业的,对水利专业技术掌握得不够,对法规知识知之不多或对有关水的法律法规掌握、钻研得不够,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出现事实不详、定性不准,态度不好现象,给行政执法带来很大困难。
  4.执法经费不足,执法难度大。
  一方面由于各单位的财政供给方式不同,有些单位经费不足,致使这些单位的水政监察队伍普遍存在执法装备缺乏和执法经费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水行政执法没有直接的强制手段,加之管理对象水法律意识淡薄,面对执法人员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的态度拒不配合,更有甚者,态度蛮横、谩骂打击、围攻水政执法人员,一些旁证害怕报复,不敢做证,加大了水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难度,影响水事案件的查处。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
  1.推进水利执法改革,发挥队伍上下联动优势。
  根据水利部《关于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精简高效、职权清晰、开拓创新的原则,统筹整合执法力量,加快推进水利综合执法,集中行政执法职能,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的问题。建立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为一体的水政监察队伍,在基层单位设立执法巡查员,负责巡查影响、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由上一级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提高水政执法效率,增加对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执法检查与违法案件查处、行政征收与违法追缴、许可审批与监督检查之间的制度衔接,完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整体效能。
  2.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素质。
  加大对水政执法干部和人才的培养、使用与交流力度,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加强水行政执法的队伍业务学习制度、培训考核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廉洁执法制度等,加强对水政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落实执法办案津贴和人身意外保险,切实提高福利待遇,解决水政监察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水政监察队伍的吸引力。
  3.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和执法经费保障,提升执法能力。
  争取财政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按照《河南省水政监察执法装备配置标准》和《河南省水政监察执法装备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配齐或按规定更换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船艇、执法车辆、执法取证器材、信息处理设备、办公设备等基本的执法装备,以及保障开展执法所必须的经费,提升执法能力,提高水政执法效率。
  4.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力度。
  水行政执法工作不能仅仅依靠水政监察队伍,还需要多方面的配合以形成合力,来推动水利法制化的进程。不仅水利部门要上下联动,而且要联合公安、司法、国土、环保、安监、航道、海事、渔业等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强化水行政监督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还要密切与法院的关系,使各种司法程序都能及时、顺利进行。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重大水事案件督办等联合执法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和查处违法案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5.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水政执法环境。
  建立水利普法责任制,制定落实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推动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注重普法内容和形式创新,积极探索培育水利系统法治文化,增强水利普法效果,为水政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完善水政执法制度。
  水政执法要以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规定水政监察队伍和人员的责权利,分解、细化和量化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执法范围、权限、程序、标准和责任,制订配套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要健全和落实责任追究和行政赔偿等制度,促进水政监察队伍和人员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责任心。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推进和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
  作者简介:杨红岩,女,经济师,现工作于河南省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人事科。
网站目录投稿:春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