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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几点分析与思考


  摘要:遵循规范性,探求规律性,体现特色性,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既取得了时代进步的成果,又有进一步提高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从时代性规律性着眼,从规范化制度化着手,使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成为高校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政治保证和精神动力。
  关键词:新时期;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伴随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发展、创新和趋于成熟,反映出时代进步和发展的诸多显著特征。深刻认识和贯彻这些文件,遵循规范性,探求规律性,对于做好新时期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新时期党建和思政工作基于时代转型呈现的一个显明特征
  就党建和思政工作而言,中国共产党人有着悠久的传统和成功的经验,因其成功所在,前者被称为法宝,后者被喻为"生命线"。但是这种优良的传统在一段时期,比如十年文革时期也遭到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过去的经验教训之上,中国共产党人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探索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历史转折点上,百废俱兴,推陈出新,党建和思政工作的优良传统也逐渐恢复,并且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土壤中焕发出勃勃生機。迄今改革开放新时期已经30年了[1],如何认识和评价新时期的党建和思政工作呢?我认为,我们高度评价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进步,我们就必然充分评价其中的党建和思政工作。
  1、我党在革命时期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在国民党一党专制的环境中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党建和思政工作只有通过"思想发动""政治鼓动"才能唤起人民革命的激情和行动,但是在我们党取得了政权之后,有序化、制度化是一个政党构建现代国家的理性选择。我们的党和政府就应当把整个国家纳入制度体系之中,作为党建和思政工作也不例外。可惜的是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没有能够按照现代社会制度构建的要求,尽快实现各项事业和工作的制度化、有序化,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也沿习了历史的惯性,以致造成非常严重的教训,需要深刻总结和反思。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国家发展战略的推进,也必然将党建和思政工作纳入法治的框架和秩序之下。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党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探求国家长治久安的治理方式,摒弃"人治"色彩浓重的政治传统,选择法治国家或法治社会的现代政治模式。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国家和社会的诸多方面、各项工作都要符合法治的要求与规范。
  总之,与传统上非常明显的"运动式"、"无序化"的党建和思政工作模式相比,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是新时期党建和思政工作显著的特征之一。
  二、新时期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基本状况分析
  1、党和国家对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提出高度要求,作出全面部署,形成权威化、系统化、有序化的政策法规体系。新时期以来基于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特殊性,不断探索总结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经验及其规律,逐步将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有序有效的合理状态或者常态。多年来曾颁布过一系列重要的指导性文件,2004年10月14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方法途径、组织系统、社会环境以及经费保障等。这两个文件是迄今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最为权威和系统的文件,在一定意义上是对新时期三十年来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经验总结,是目前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必须遵循的最为基本的政策法规依据。
  2、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了认识和实践上的重大成果。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在贯彻执行中央文件精神,总结探索新时期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规律之上,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取得了许多重大和具体的建设性成果。而这些成果的取得与其指导思想的正确性,组织保障的有力性,工作机制和方式的合理性、通常性具有密切关系,而这一些最终促成了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从规范化、制度化层面推进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要求和设想
  1、高度认识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反映了新时期党建和思政工作转型的重大趋势和规律,反映了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首先,只有加强党建和思政工作的规范性、制度性,才能完成新时期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重大历史任务。其次,加强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是推进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基本途径和关键所在。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推进,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同时也为它探索和提供具体的经验。
  2、要从规范化制度化的角度去审视和改进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应该说,高校的党建和思政工作在新时期以来,迄今处在不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的过程中,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水平还相对较低。在目前来看,存在的一些基本矛盾和问题,一是一些人在此问题上认识不到位,进行党建和思政工作的观念和方法传统而陈旧,甚至不符合规范化、制度化的理念和要求。二是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权威性文件所规定的制度性措施的落实还不够全面到位。三是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一些内部规则和做法与国家法律和政策不协调,甚至相矛盾。说得更彻底一点,高等学校的内部规范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作出,而不能与法律法规相冲突。否则,高校党建和思政教育就会违背根本的方向性和目的性。
  3、结合高校实际,高层次、创造性地从规范化、制度化层面推进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一是要从规范化制度化的理念和相关规定角度去落实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和措施,并且将其置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去厘清党建和思政工作在理念、管理及措施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应当说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是对国家法治化的推动,也必然推进自身建设更有成效。二是在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中,要进行制度创新。在符合党和国家基本规章和法规的前提下,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具体制度和做法上应当允许并提倡创新。三是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要从高等学校的特殊性出发,不断在规范化制度化层面探讨学术和政治、自由和规范、民主和程序等之间的辩证关系,恰当地处理高校在现实条件下的上述层面的矛盾和问题,使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成为高校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政治保证和精神动力。
  参考文献
  [1] 胡飒.改革开放三十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经验[J].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8,(05):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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