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清朝时期的布政使这个官职很多网友也是应该多多少有听说过的,其实也还是挺有大的一个官职的,那么具体要大到多少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揭秘分析看看吧,清朝布政使到底官居几品?如果换算成现在的官职的话应该是个什么官呢?下面继续跟随小编来分析揭秘看看吧! 布政使是明朝时期设置的地方行政长官,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也称为藩司。最早的布政使确实是有行一省长官的权力,但明朝皇帝为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由中央派出官员巡抚某省,久而久之,巡抚变成了一个常设的地方官员,布政使与按察使则成了巡抚的属官。 清朝沿袭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在省内仍设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并且在巡抚之上,又设总督管理一省到三省不等的地方,还设有满人驻防的各地将军,品级皆为从一品。巡抚为正二品,布政使为从二品,按察使为正三品。 那么,清朝的布政使主要的职权有哪些呢? 第一是承宣政令,即为接受朝廷的政令文件,下达到本省各道,厅,府,州,县,并督促其贯彻实施。同时,布政使也要考察各地方官员的业绩,汇总情况,上报督抚及朝廷。 第二是管理本省的财赋。布政使在清朝通常被称为藩台大人。藩台衙门里最重要的一个机构叫做藩库。这里是一省钱粮的总仓库,藩库的收支,做账,徭役,赋税的征收,朝廷的上缴,官员俸禄的发放,总之所有跟钱粮沾边的事情都与藩台有关。 第三是组织官员的提调考试及选拔。由于藩台汇总政绩,因此,各道,厅,府,州,县官员的考核就成为藩台的另一项重要职能。地方官员三年一任,三年宾兴,藩台衙门要根据政绩对官员的提调任免进行上报,以便下级官员能够得到合理的升迁任用。 综合以上三项布政使的职能,清朝的布政使只能相当于现在的分管民政,人事,财政的副省长,巡抚才能相当于是一省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