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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基金经理职业道德


  笔者从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获悉,时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的唐建,因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所控制的证券账户交易"新疆众和"股票,为自己及他人非法获利152.72万元。而于2008年被中国证监会给予了行政处罚。
  看到这样的公告,我,还有千千万万的基民们会做何感想呢?会否很平静的漠视不见呢?不会,也不应该这样。在社会的大众意识和基金公司的官方宣传中,我们总能听到对基金经理的夸奖和信任,什么尽心尽力,利用资产配置和行业精选为投资者谋取最大的利益云云。知道唐建的行径后,是否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还会继续完全相信基金公司吗?
  偷偷摸摸"老鼠仓"
  回放一下唐建的违法过程,让基民们自己评说。据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告:2006年3月,唐建任职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在执行职务活动,向有关基金二级股票池和阿尔法基金推荐买入"新疆众和"股票的过程中,使用自己控制的中信建投证券上海福山路营业部(以下简称福山路营业部)"唐金龙"证券账户先于阿尔法基金买入"新疆众和"股票,并在其后连续买卖该股。期间,唐建还利用职务权限,多次查询上投摩根阿尔法基金投资"新疆众和"股票的信息,充分掌握了该基金的投资情况。截至2006年4月6日全部卖出前,"唐金龙"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新疆众和"股票60,903股,累计买入金额76.49万元;全部卖出所得金额105.45万元,获利28.96万元。此外,2006年4月至5月,唐建还利用福山路营业部"唐金龙"资金账户下挂的"李成军"证券账户、东方证券上海浦东南路营业部"李成军"证券账户连续买卖"新疆众和"股票的机会,为自己及他人非法获利123.76万元。
  唐建的行为,不但突破了自己的道德底线,损害了该基金的投资人,更触犯了法律法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基金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基金从业人员利用其所处的职务或地位,从事任何与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相冲突的证券交易,都将导致或可能导致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都是为法律所禁止的。
  近水楼台更危险
  违法行为自有法院等执法部门去查处并追究违法人的法律责任,我们芸芸大众很难参与。在此,我只想从职业道德角度追问,基金经理的道德是什么样的状况?比普通职业境界会更高吗?基金经理这个职业群体怎样构建自己的道德框架?
  基金经理们虽然手握重金,并掌握专业的投资知识,但学历和知识并不是判断一个人职业道德水准的可检验的标准。我们并不能据此认为他们水准高,道德约束一定强。正因为他们手握重金,行业知识精通并近水楼台,因此有更多犯错的机会,在巨大的诱惑面前,贪婪占据了心灵,职业道德几个不值钱的几个字,早被抛之脑后了。
  中国的基金业很年轻,左右不过30年,相对国外基金业上百年的历史,我国基金行业发展时间短,因此这个行业不成熟,对应的是,基金经理这个行业也没有成熟。既然不成熟,难免就有一些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不怎么样的人混入了这个队伍。虽然数量不会很多,但因为手握重金,这些"败类"却具有巨大的杀伤力,对此,我们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否则,损失的是投资人白花花的银子。
  基金公司也应该警醒,不能只是用金钱激励基金经理,还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度,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要加强对基金经理的道德教育和考察,要是发现某个基金经理职业道德有问题,即使他有很高的投资能力,也不能用,这才算尽到了自己的考察责任,对得起自己的招募公告中美丽动听的承诺。
  插牌:唐建的"老鼠仓"行为严重违背了基金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自己的身份,建立私人帐户在背后偷偷摸摸,利用公募帐户拉抬股票,看来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抵御诱惑真的很难"。
网站目录投稿: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