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社区治理调研的报告1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存在街道社区工作队伍力量不足,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为居民服务不及时。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入人口增长,街道社区流动党员数量较多且构成复杂,教育管理难度较大。 2.当前城乡社会治理中关于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方面,存在街道社区管理职责有待进一步理清,社区从法律管理上定性为居民自治组织,随着社会管理的需要,政府却将行政事务转移到社区。 3.当前城乡社区治理定位与权责匹配方面,存在管理的事务和服务的事项过于繁杂,社区基层组织承担行政性事务较多,工作任务繁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质量。 4.当前动员群众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方面,存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人员较少作用发挥不够,社区活动居民参与度低,自治意识不够。社区居民党员志愿者队伍骨干大都以老年人为主。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不高。"三社联动"项目还没有形成符合本社区实际的具体措施,可操作性不强。 5.辖区居民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治专栏不多,且形式单一,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对留守妇女儿童的普法教育还不够到位,尤其是由于流动人员的特殊性,使得普法宣传教育存在一定的困难。对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6.大数据平台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甘肃党建、学习强国等党建信息平台成为党员开展活动、学习的虚拟阵地,但社区离退休老党员较多,很多老党员对智能手机操作上不熟悉,不少老党员拿的仍然是老年机。 7.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存在"四多、三难":离退休党员多、老党员多、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多、外出流动党员多,各支部集中学习或召开党员大会人数达标难、组织开展活动难、党费收清难; 8.社区工作和工作者队伍存在"三缺一重一慢":社区干部承担了大量的行政事务,甚至身兼数职。干部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社区干部后备力量不足。缺党支部书记人选、缺社区工作人员、缺社区建设经费,社区工作任务重,社区干部成长进步慢。 三、对策及措施 (一)树立城市基层"大党建"思维。坚持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原则,构建以城区党委为核心、街道党工委为统领、社区党组织为基础、辖区单位党组织为主体的区域化党建格局。发挥好辖区各类型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建立党建责任清单。强化街道党工委的统筹功能。进一步明确街道党工委的职责权限,加强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及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理顺街道党工委与各领域党建主管部门的关系,建立城市党建协调运行机制。一要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权力清单。对辖区内各领域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纵向上受行业系统党建工作主管部门管理,横向上受街道、社区党组织属地管理。二要配强工作力量。继续推行"现有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模式,在现有委员的基础上,增加配置兼职委员。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的作用,委员所在单位要支持其开展社区工作。三要加强党建人才队伍建设。要拓宽渠道,把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到党建工作上,同时加大对社区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四要严格按照《关于推进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各单位共享共建协议签订落实情况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和记录,定期上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围绕推进区域共治共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等工作对辖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二)完善共驻共建机制,促进各领域党建深度融合。突出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强化区域协同,把城区、街道、社区三级党组织联动起来,促进社区传统党建与驻区单位、新兴领域党建深度融合。一要建立辖区单位党组织属地报到制度。辖区各类党组织都要到所在社区党组织报到,定期与社区党组织联系沟通,开展对接活动。二是丰富活动形式开展区域党建活动。街道党工委按照党组织结对共建制度,组织共建党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同开展党内活动,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参与对方组织生活等方式,不断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广泛组织开展专题报告式、节日纪念式、现场体验式、经验交流式、娱乐表演式、实话实说式、志愿服务式和走访入户式等群众性主题教育不断丰富党内活动。三是建立考评制度。街道针对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方面,建立"双向考评"机制,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卡,将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反馈情况作为该单位和党员个人评先评优、奖惩晋升的依据,增强社区"大党委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正确处理抓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以"支部创标杆、工作出成绩"为着力点,牢牢抓好党建这个根本,通过"党建+民生"、"党建+服务"、"党建+综治"、"党建+生态"、"党建+文化"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将党建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综合能力,真正使社区基层党组织成为群众的"主心骨"。社区党组织通过设立教育带头岗、发展党员培养联系岗、廉政建设监督岗、退休职工联系岗、民主意见收集岗、计划生育指导监督岗、党员发挥作用监督岗等岗位引导党员积极主动认岗定责,履行职责义务。在新成立的社区积极推行"四方议事会制度",切切实实解决小区居民的实际问题,使社区支部的引领、指导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成为党建引领城市社区基层治理的典范。关于城市社区治理调研的报告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部署要求,助推全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水平提升,由我牵头,带领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和市民政局人员,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和寿阳县、灵石县、榆次区的5个社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7个城市社区实地调研、座谈研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夯实基层政权、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及我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社区治理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的意见》,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城市社区治理组织领导不断强化 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把城市社区治理组织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注重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城市社区建设领导组",从组织领导上保证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推进。注重机构设置建设。全市11个县(区、市)设置街道办事处17个,社区管委会16个,城市社区224个,基本满足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需要。注重基层组织建设。以党的建设引领社区治理,城市社区党组织区域内大党建格局基本成形,"两委"班子全部建立健全,固本强基作用得到发挥。注重建强社区队伍。目前,全市城市社区"两委"干部1324人,其中,中共党员700人,大专以上学历的 826 人(其中研究生8人),取得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444人,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二)城市社区治理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10余个指导城市社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涉及我市城市社区治理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经费落实及人员保障、社区用房建设管理、加强全市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开展社区减负、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基础保障和提高社区干部待遇、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等方面。政策的落实有力推动了社区场所设施建设、社区经费的基本保障、社区干部薪酬待遇的不断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提升,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全市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社区治理的新路径新模式,注重社区治理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相结合、与我市实际相结合、与先进典型相对照、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对标一流,找差距,补短板,"五位一体"联席会、社区重大事务公开听证会等协商制度逐步建立;多形式多主题组织社区协商;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全市登记社区社会组织约486个,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的约373个,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在提升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发展发挥了助推器作用。市义工协会开展的"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项目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学雷锋四个100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成为全国志愿服务典型;社会工作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逐步凸显,全市涌现出学习型、生态型、服务型、文体科普型、双拥共建型等一批"一居一品""一居多品"特色社区,社区治理展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通过调研了解,对标中央、省、市《意见》要求和先进发达地区更高标准,对照大讨论"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我们认为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意见的浓厚氛围尚未形成 对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意见精神存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不及时、不深入、不到位的情况。座谈时发现,一些县(区、市)县级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认识不高、了解不深、重视不够,对本级这方面工作有不清底、不掌握的现象。社区干部也反映,由于日常工作事务多、组织学习培训少,对中央、省、市相关社区治理的政策要求了解掌握也不够。目前,我市县级层面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意见》工作还没有及时跟进,市直一些职能部门也没有提出相应举措。 (二)城市社区治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待健全 对照中央、省、市要求,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方面还有差距;在建立研究决定城市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方面还没有做到制度化;在落实市、县(区、市)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面,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待强化。 (三)推进落实城市社区治理的政策还不到位 "两委"干部薪酬待遇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社区自治组织权责任务不清,一直是我市城市社区建设中反映强烈的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但长期以来都没有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得到有效解决。"两委"干部薪酬待遇政策落实不到位。目前,我市城市社区干部报酬实际情况与标准要求还相差甚远,个别县的自收自支事业占编人员未予缴纳"五险一金";其他身份人员,薪酬待遇达到当地最低工资保障水平,未达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五险一金"缴纳种类各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政策落实不到位。2016年市委、市政府以市厅发〔2016〕27号文件转发了市民政、组织、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管、文化、地税、体育、残联11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把"房地产开发配建"作为推进场所设施建设的具体方式加以明确,提出建立共扶共建机制,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清退楼堂馆所闲置的场所,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城市社区使用。调研中,从我们所掌握的情况看,这一政策落实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房地产项目开发配建中,严把规划入口、加强建设监管、实施联合验收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共扶共建也还没有形成机制。社区减负工作政策落实不到位。根据民政部、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要求,指明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对未列入依法自治和依法协助目录清单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但在调研过程中,仅榆次区谈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将社区承担的200项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依法减少到115项。所到县的社区几乎异口同声反映,他们依旧是承担和履行大到拆违治乱、小到登门入户检查餐饮企业液化气罐阀门等事项的责任主体。长此下去,社区的很多主责主业会被边缘化,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度会大打折扣。 (四)建立"三社联动"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力度需要加强 根据我市社区治理工作总体目标,到2020年要初步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互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服务格局。但是,目前由于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组织推动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发挥还不够;社会组织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能够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还较少;社会工作者数量少,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能力还较弱;政府包揽社区公共事务较多,服务水平较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投入少,一些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三社联动"社区治理工作按时序进度有效推进。 三、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水平的建议 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的近期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互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服务格局初步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围绕这一目标的实现,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深刻认识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省、市《意见》中,都把"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放在首要位置。我们认为摆在首要位置的必然是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学懂弄通做实"的标准要求,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进一步把城市社区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根据中央、省、市出台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及落实主体责任的办法措施,把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具体化、责任化、标准化、目标化,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城市社区治理纳入市、县党建工作领导体系,扎实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城市社区治理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破解制约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难题 聚焦重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落实见效。一是针对"建立‘三社联动’机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等一些刚性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压实工作责任,把每项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具体化,针对性地制定办法措施,持之以恒用心用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二是针对改善全市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中,"共扶共建"没有对应明确责任单位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制订出台共扶共建的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配建单位的督查,确保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改善达标。三是针对社区"两委"主干报酬动态调整难的问题,建议贯彻中央、省、市相关精神,结合落实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在市级层面作出设计,统筹制定办法标准。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政策标准体系、考核指标体系、激励宣传机制、督查问责机制 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社区治理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城市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把高标准贯穿始终。研究制定配套考核办法,强化组织保障,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基础数据定期更新、重点任务定期提醒、进展情况定期收集等制度,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督查跟进,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作为"三个清单"任务落实的重要内容,深入一线实地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基层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督查结果的分析运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新局面。关于城市社区治理调研的报告3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为推进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今年10、11月份,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先后深入我市大唐社区、二零五所社区等多个社区进行调研,了解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和召开相关部门、社区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我市社区治理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以加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为抓手,积极探索社区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措施,不断加大投入保障,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村2074个,村两委干部16159人,社区1087个,社区干部10144名(两委会成员7173人,社区专职干部2971人)。全市1087个社区中,有社区办公用房的1085个(含租赁190个),占比99%,社区办公用房中有独立一站式服务大厅的756个,占比70%;有室外活动广场的851个,占比78%。全市有3个区、4个街道、16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政策保障。为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西安市社区建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居住区社区设立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社区治理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管理服务、规划建设保障和考核督查等专项机制,为社区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加大投入保障,进一步夯实了工作基础。一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全市各级累计投资近5亿元,建成社区服务站462个,社区普遍设置了服务大厅、司法调解室、警务室、计生卫生室等功能场所。二是加大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先后6次调整社区办公经费和人员补贴标准。社区工作经费从原来每个社区每年3.5万元提高到各区社区25万元,各县社区20万元。三是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通过全省统一笔试、各地组织面试,我市连续4年为社区服务站公开招聘了3000多名专职工作人员。 (三)规范制度程序,进一步提升了治理能力。一是完善社区组织构架。普遍实行了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三驾马车、各司其职、并驾齐驱"的社区管理与服务格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社区党支部加强党建强核心、社区居委会民主管理促自治、社区服务站公共服务惠民生的基本职责。二是深化社区民主管理。出台了健全完善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自治组织开展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四)加强研究探索,进一步创新了治理模式。一是稳步推进社区减负。建立了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规范了印章管理,较好地落实了"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求,减轻了社区工作负担。二是积极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将组织党建、司法调解、综治维稳等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目前,全市共设立网格单元5856个,有工作人员32710人。三是探索开展"四社联动"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初步形成了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为支撑、以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四社联动新格局。 (五)统筹各类资源,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能力。各相关部门能够结合各自职能,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将各类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形成了社区治理的合力。扎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投资837万元建成了市社区信息网络平台,已实现市、区县、街镇、社区四级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社区普遍能够通过微信群、电子屏、网络、呼叫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宣传政策、发布信息,社区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二、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现实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社区治理体系不够完善、治理能力和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社区基本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突出问题。 (一)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 2014年清理市级议事协商机构时撤销了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社区办,设在市民政局),目前,全市社区治理工作缺乏统一的协调指导机构,民政部门作为牵头协调部门,推进难度较大,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工作力量相对薄弱。 (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够完善。部分新建小区由于在规划、验收和移交等环节上联审机制不健全,致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缺失或漏项,影响社区治理功能的发挥。一些老旧社区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面积,与新标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即一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应该在6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比较,差距较大。目前,我市社区办公活动用房600平方米以上的仅占170个,占比15.6%,300-600平方米的558个,占比51%,室外活动广场1000平方米以上365个,占比33.6%。 (三)社区工作人员流失问题较为普遍。从调研情况看,2015年以前,连续4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937名,目前实际在岗只有2782人,辞职1155人,占比30%。我市社区工作人员流失严重,分析原因,一是薪酬待遇偏低,没有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单从薪酬方面来看,我市社区工作人员年平均补贴约为3万元,与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4993元相比差距较大。二是权责不对等,社区工作负担较重。目前,社区作为最基层的组织,承担了大量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任务,我市社区行政化倾向的问题依然存在。社区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普遍负担较重、压力较大。三是薪酬体系不同,职业晋升通道较窄。社区专职干部、社区其他人员执行不同的薪酬体系,报酬待遇差距较大,加上职业前景不明,很多年轻的优秀社区干部因看不到希望而选择离职。 (四)社区多元治理模式较为滞后。 调研中发现,我市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手段和方法单一,社区居民的认同感不足、缺少途径参与社区治理。社区居民议事会参与人员覆盖面窄,议事程序不够规范,作用未有效发挥;有相当一部分居民,对社区事务参与较少,社区总体参与率较低、参与渠道有限、参与水平不高。社区建设的经费来源目前仍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金投入还比较少。社区类社会组织发展不足,专业人员数量较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社会组织过分依赖政府,独立性差;有些社会组织长期不开展工作和提供服务;有些社会组织纯粹是兴趣团体,对社区治理并不关心。 (五)社区服务还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 从服务内容看,社区服务是以行政服务为主,主动了解和回应居民需求做得不足,基于居民需求的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内容不够丰富、开展不够均衡;从服务提供主体看,虽然大部分社区引入了社会力量提供服务,但总体仍以政府提供为主,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以及居民自助互助服务有待提升;从服务质量看,不同社区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服务标准各有不同,整体服务效果、服务场所设置、服务人员素质要求等缺乏明确规范化的标准和操作指南。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建议 (一)成立机构,统筹各类资源。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目前,成都在市委序列创新设立了社区发民治理委员会,市委常委任主任,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推动社区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推进。建议成立市级社区治理工作专门领导机构,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整合政策,完善体制机制。法治、德治和自治的三维度融合是新时代社区治理的重要保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和细化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明确职能部门、街道(镇)在社区治理方面的任务分工和权责清单,依法厘清街道(镇)和居(村)民委员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居(村)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属性和所应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回归社区功能,提高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三)全面提升,优化社区环境。严格落实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全市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和多方筹资保障力度,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参与规划、建设和移交等环节的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确保新建小区配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齐全、保障到位。通过购买服务和棚户区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老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兴办实体、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社区建设。借鉴其他城市先进做法,加强智慧社区建设,逐步实现市、区县、街道(镇)、社区四级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给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优选优培,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选优配强社区负责人,打破行业条块分割,积极通过招聘和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形式,扩大社区工作者的来源渠道,配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二是要加强培训教育力度,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增强社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执行政策、服务居民能力。三是要建立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自然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借鉴长沙市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员额管理,薪酬待遇实行"三岗十六级"阶梯管理,有效激励社区干部安心扎根基层的经验做法,稳定我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四是要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体系,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跨街道、跨领域调整,打通职务职级晋升通道。建立完善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制度体系,为社区治理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水平。紧贴群众新需求,扩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业,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能力。要着力抓好政府主导的社区卫生计生、文体教育、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抓好市场主导的物业管理、便民超市等商业服务,制定社区服务标准,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服务行业;要适应信息化发展形势,努力打破部门行业数据孤岛,整合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全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深度融合,利用社区电子屏、手机客户端、微信等,实现信息的智能推送和共享应用,让"数据多跑腿,百姓少走路"给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