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千难万难,征地拆迁第一难"。征地拆迁工作由于其政策敏感、矛盾多发且涉及面较广,一直都是工作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媒体追踪的焦点。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与群众利益最紧密,矛盾最突出,难度最大的就是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以及安置善后处置,也是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的难点问题。文章主题研究了新形势下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征地拆迁;服务;难题 拆迁工作是城市改造的开始,是城市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它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事关城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当前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和档次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拆迁工作难的问题也日益成为影响城市发展速度的"瓶颈"。 1.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的"瓶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拆迁工作量越来越大,拆迁主要针对三个方面,一是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二是对城市棚户区和老城区进行改造;三是对不符合新一轮城市发展规划的建筑进行重建,拆迁工作总体上依法有序进行。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拆迁工作中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方法不得当;一些拆迁单位违法违规拆迁,甚至野蛮拆迁;一些拆迁评估机构弄虚作假、不实评估,等等,由此引发了一些矛盾和纠纷,造成了当前征地拆迁工作的一些困难,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群众利益诉求平衡难 征地拆迁过程中,群众最关心、最看重的是自身的经济利益。因此,一部分农户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想千方设百计寻求自认为合理的要求,常常采取不签字、阻挠工程进度等方式,谋求不正当权益。加之征地拆迁涉及面广、人口多,又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往往极易抱团,极少数人别有用心的加以煽动,出谋划策以此缠住政府,提出与征地政策相悖的要求。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难度。 1.2矛盾问题协调难 在和被征地农户做思想工作时最主要的矛盾有以下几个:一是动员会上有些群众无组织无纪律,户户能当家,个个是代表,一户不满意,甚至夫妻一方不满意,征地工作都会陷于无休止的谈判之中。二是界址不清,难以划分。由于过去经济欠发达,利益不大,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界址划分不是十分明确,但是,由于征地拆迁补偿带来的利益,导致双方争吵不休,很难划定,征地拆迁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三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难以落实到位。由于部分群众把征地拆迁当作发家致富的大好机遇,想从征地拆迁这块利益蛋糕中多分一点,都想按照有利于自家利益来确定分配方式,吵闹不休,互相观望,致使补偿费长期无法落实到位。这些矛盾和问题,导致短时间内难以协调到位,从而为征地拆迁工作增添无形的压力。 1.3被征地农民建房安置、后续发展难 按照现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大都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被征地农民领到几万元的补偿费后,不出几年基本上消耗完,没有一技之长、年老体弱的农民,后续生活保障将十分困难。其他被征地区域农民虽大多身处市郊,谋生手段较多,但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务工技能较差。面对既得利益的丧失,很担心失地后的生活。每次开展征地工作,相当部分群众提出失地农民今后的生存、发展、建房问题,其妥善解决是征收土地的先决条件,这是我们征地工作中面对的首要问题,也是必须考虑的一大现实问题。 2.对策 2.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从组织上保障征地拆迁工作 坚持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 辖区属地管理负责制,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配合参与、拆迁公司具体负责的工作总体格局。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组和工作责任制、保证金等制度,从制度上消除领导层与管理层、管理层与执行层之间的责任空档,使工作与责任、奖惩挂钩,使拆迁工作在领导责任上真正落到实处。如金汁河上段沿岸带状公园工作建设。 2.2把握政策、宣传到位,从思想上保障征地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具有普遍性、政策性,而又十分深刻的社会利益重新分配工程,其中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得到了真实的维护关系到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大量由此而引发的上访已一再提醒我们,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保持应有的公平,站在维护政权稳定来反思要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是否真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3以人为本,依法办事,从根本上代表群众利益 要维护群众利益,一定要把城市规划、项目建设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既认真落实好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保证各项补偿及时兑现,又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生产、生活现实问题。在政策范围内,一定要维护和满足好群众、单位,尤其是企业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地按政策高限执行,努力争取不出现"钉子户"。 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事关是农民群众生活方式转变,根本利益调整的过程,涉及广大被拆迁农民的根本利益。一是既有利益格局丧失。现有征地拆迁基本上是城郊农民,征地拆迁导致农民多重既得利益的丧失,其长期可靠的、稳定的农业耕作收益丧失是最普遍的利益丧失;部分农民相当普遍的房租收入丧失。征地补偿的政策性缺陷。各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各异,基本标准停留在按农民土地市场产生的若干信款的基础,而生产安置由以前为转户转业(计划经济下安排工作)变为现行的货币安置(数万元到数十万、百万甚至千万元不等),实际上是土地征用后就意谓生产资料的失去,有三大现实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一是生活出路无着。二是现实利益分配不公。因为,农民自身素质和农业文化的客观局限性,加上现在就业形势很紧张,农民失地即意味着手失业。三是城郊土地实际价格与征地补偿价格差距较大,而差额部分政策只有获取了少量,大部分由用地单位(行政划拨地)、开发商无偿取得,存在比较严重的分配不合理。 总之,在整个征收和拆迁过程中,既应当坚持主导和核心的地位,又应当坚持"中立化"和 "公正"、"透明"的原则,将依法作出的评估结果作为唯一的依据,给予被征收人以充分的补偿。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区拆迁建设工作,定会将城区建设成为功能分区明确,规划结构合理、服务功能强大、环境优美的和谐家园。 参考文献: [1]王锋.审慎征地与合理补偿:当前失地农民满意度调查之反思[J].农村经济. 2010(08). [2]王锋,赵凌云.浙江省农村征地拆迁政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业考古. 2010(03). [3] 杜文芳,蒲春玲,张伟,李小龙.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证分析——以新疆伊宁市为例[J]. 经济研究导刊.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