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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年工作要点


  医疗保障局2021年工作要点
  一、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一)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同步做好医保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部署,要求从2021年起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整合,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监管为基本内容的"六统一"管理,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与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进行业务整合。撤销县药品采购与结算中心,重新组建县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控中心,完成医保系统机构改革。
  (二)创新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组建医保稽核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基金监管队伍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对两定机构全面实行智能监控全覆盖,提高打击欺诈骗保的针对性,创新监管方式,把事后监管向事中、事前监管延伸。
  (三)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全县医改整体安排和医共体建设需求,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推行总额控费、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按病种付费为主的等多种支付方式。研究出台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管理办法,完善制定单病种付费相关标准。
  (四)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推动药品与耗材采购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根据中、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开展带量采购,以量换价、量价挂钩,使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能降下来,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探索短缺药品县内医共体共济使用,减少平台下采购的数量,降低药品费用支出;规范诊疗行为,减少高值耗材和药品浪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严格辖区医疗机构、各配送企业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报药品采购计划、接收配送等工作,坚持月报制,做好药款结算。
  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五)持续打击欺诈骗保。继续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全县医保系统首要政治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加大检查力度,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主动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监管队伍综合能力。
  (六)加大两定机构管理。按照市局统一制定的协议范本,结合我县实际细化相关条款,增强协议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和行政监管双重管理。
  三、扎实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按照《榆林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精准参保和资金补助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和边缘户100%参保;精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待遇,保障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控制在80%―85%,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反贫",做好医疗救助民生工程;认真做实做细计划退出户医疗有保障认定工作,完善全县医保扶贫总台账,建立乡级分台账,村级子台账,做到依据清晰、准确无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扩大参保覆盖面
  突出"应保尽保",扎实推进精准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突出新生儿、返乡大学生、复退军人、低收入群众等重点群体,加大参保宣传力度,采取数据比对、行政推动、便民服务等方式,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提升参保率。与此同时,积极协调各级财政医保配套资金及时配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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