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神曰 天之神在日 人之神在目 光照万物舒畅四体 眼明则神清 眼昏则神浊 清则贵浊则贱 人有一分神 一分衣禄 十分神 十分衣禄 无神者不贫则夭 眼有瞟视亦有近视 二者聪明而贵 有凶恶而贱 观人之法 先取其神 次取其形 可辩其贵贱矣 陈抟曰 神者眼为精神 天一生水为精 地二生火为神 精和者然后神从之 是形出于神而为形之表 故 形以养血 血以养气 气以养神 形全则血全 血全则气全 气全则神全 是知形能养神托气而安也 气不安则神暴而不安 能安其神 其为君子乎 寤则神游于眼 寐则神处于心 神居形内不可见 气以养神为命根 人之喜怒 人情未发时其神气先现 于表也 经云 神虽出于目之径路 然而又有可得 其盖者多矣 能推其神 则知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