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t7 作品) 离家越久,越是想念家里的饭菜。 把我养大的,是妈妈饭菜的味道。 我妈会的只是家常便饭,寻常米面,排骨卤味。 都说"舌头比思想忠贞",比起饭馆的山珍海味,我妈做的饭菜,明显过时,却让人感到安心。 单是那一道卤味,肉质多软多硬,调料是咸是甜,沸水煮多久,调料何时下,有无数种考究。我妈把她最黄金的时间,投身在厨房里,才打磨出这样的味道。 味蕾像是绳索,将人牢牢拴住。 不管我出门走了多么远,还是会回家吃饭。 我妈这辈子唯一的本事,就是用美味征服所有人,不管你来自哪里。 我爸不外如是。 我爸姓丘,20岁从北方来到香港,因为身材发福,被香港人称为肥丘。 南方人清淡,北方人口重。 肥丘完全吃不惯香港本地的饭菜。 因为吃饭,肥丘和人吵了无数次,直到遇上我我妈。 我妈只是做了一道卤味饭,肥丘吃完,嘴里只蹦出了一个字,丢。 "丢"是骂人的话,意思就是"操",是肥丘跟香港人学的。 但在这里,肥丘的意思是,太好吃了。 我妈说,她一辈子都被人夸自己做饭好吃,但那句"丢",是她听过的最高的赞赏。 肥丘和我妈在一起了。 肥丘是修汽车的。那时候,无论在汽车修理厂工作到多晚,无论同事怎么邀请肥丘下班宵夜,肥丘都会回家吃饭。 同事嘲笑肥丘,你就是一老婆迷。 肥丘说,不是。 同事说,那你怎么不和我们吃饭? 肥丘一本正经地说,因为饭馆里面什么都好,就是菜不行。 都说爱情有五味,酸甜苦辣咸。 肥丘和我妈的爱情,就是一个字,馋。 肥丘挣钱很少,和我妈挤在一处10平米的小屋里。 肥丘很有心计,总是说女孩子还是瘦一点才好,然后趁我妈愣神的时候,把桌子上面的饭菜一扫而光。 我妈埋怨他耍心计的时候,肥丘总是说,吃你做的饭,代表"我爱你啊",把你做的饭一口气全吃光,一口也不给你留,代表"我太爱你了"。 肥丘不仅爱耍赖,还没钱。 每到月末,房东来敲门催帐,肥丘都急得要发疯。 我妈便把灯全部关上,伪造出家里没人的假象。 到了吃饭时间,我妈把饭菜端上餐桌,然后和肥丘静默地在黑暗中摸索着吃饭。 偶尔筷子轻碰,立刻移开,生怕发出一丁点声音,被人发现。 我爸原以为,穷,也可以活得很快乐。 但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房东走后,肥丘朝着门外说,丢你老母。 他跟我妈保证,将来有一天,我会挣到很多钱,再也不让你过这种窝囊日子。 我妈说,丢,过什么日子,还不是得给你做饭。 半年后,肥丘发了。 把旧车零件拆下来,拼成新车,再以三四倍的价格,走私卖到深圳。 据说,肥丘赚得最多的时候,一年可以赚到7位数,那是在遥远的80年代。 都说人有钱了,就会变。 肥丘也一样,他回家越来越晚,甚至都不回家吃饭了。 我妈说,饭不能凉,时间长了,味道就不对了。 她只是想让肥丘快一点回家。 肥丘曾经计划过,要是自己挣了大钱,就把全香港的人都撵走,只剩他和我妈,在维多利亚港散步,挥霍。 现在,他真的挣了大钱,也真的把自己的誓言忘了。 三年后。 肥丘贷款盘下了当时香港一大半的旧车,打算走私到深圳,大赚一笔。 结果,走私车运到深圳,被海关扣下了。 肥丘输光了所有的财产,而且因为借的是高利贷,对方放出话来,要是他不还债,就让他活不过三个月。 我妈当时已经怀上了我,每天大着肚子给肥丘做饭,希望能让他的心情好一点。 肥丘一口也吃不下。 我妈把一口都没吃的饭,一盆盆倒掉。 我妈生我的当天,肥丘没有陪在我妈身边,在外面躲避仇家。 陪在我妈身边的,是一群古惑仔。 古惑仔找不到肥丘,转而守住我妈。生怕逮不到和尚,再丢了庙。 都说孩子出生的时候,身边会围绕着一群亲戚,欢喜道贺。 我出生的时候,同样身边围绕着一群人,只不过他们是黑社会。 我姨来看我妈,被当时的阵势给吓到了。 我姨偷偷跟我妈说,她有关系,可以偷偷把我妈送到美国去。 肥丘知道这件事,大怒,说我妈背叛了她。 他要跟她离婚,让她赶紧滚。 离婚当天,我妈泪流满面,肥丘面色铁青。 办完了手续,我妈说,都生活这么长时间了,吃顿分手饭吧。 肥丘摇摇头,表情决绝。 我妈上了巴士,快要开车的时候,肥丘忽然敲了敲车窗。 肥丘对我妈说,咱们两个人,不能一起死,得有一个人活。离婚后,你去美国,好好带孩子,剩下的交给我。 车开了一段距离,我妈忽然听到身后一个声音大喊。 "丢!老婆我爱你!丢!老婆我爱你!" 一周后,我妈坐飞机到了美国,和肥丘断了联系。 不过,我隐瞒了一件事情。 我并不是跟着我妈,在美国长大的,而是肥丘一手把我带大的。 我妈上飞机的时候,并没有带上我。 因为黑社会把我看得很紧,在他们眼里,那个已经和肥丘离婚的女人无关痛痒,但是肥丘的孩子不能就这么放走。 我妈也不肯走。是肥丘让我姨,强行把她带去了美国。 之后,肥丘把我托付给他的朋友。他自己则游荡在街头,故意抛头露面,吸引黑社会注意,等待自己必死的结局。 半个月之后,警察因为另一件案子,逮捕了追杀肥丘的黑社会。 肥丘从朋友那里把我接回家,作为一个单亲爸爸,独自抚养我。 我是在10岁的时候,才再次见到我妈的。 我妈给我做了一顿大餐,排骨、叉烧、卤味饭。 我妈说,尝尝看,不是你妈自吹,只要尝过我做的饭,都会心服口服。 我尝了尝,说,很平常啊,我从小在家吃的就是这个味道。 肥丘在10年间,把厨艺练得很好。 作为一个事业失败的男人,一个单身爸爸,肥丘把原本应该投入卧室的精力,转而投入了厨房。 肥丘一直对我说,给你做饭,是我这辈子最大的乐趣。 肥丘一直对我说,我所有的厨艺,都是你妈教给我的。 是的,把我养大的,是妈妈饭菜的味道。 只不过,做饭的人,是我爸。 如果用几个词语概括肥丘的前半生的话,那就是,拼搏、奋斗、贪图、财富、堕落。但如果用几个词概括肥丘之后10年的话,那就是,卤味饭、白切鸡、酸甜排骨、老火靓汤。 我一直以为,肥丘喜欢的是饭菜的香气,但其实他喜欢的,是和我妈在一起时,恬淡又平常的烟火气。 他经历了跌宕,经历了生死。 惊心动魄的故事最后,也不过消弭在了一顿顿饭菜里。 他想念她,用他们的专属方式。 每次吃饭,肥丘对饭菜,比对我还要更在意。 在那片眷恋、深情又沉默的目光里,我总能穿过表面,看到那背后,有一个温柔坚定的女人。 她看似拴住了他的胃,实际拴住了他的心。 我妈终于回到香港的家,她走进厨房。 肥丘在准备饭菜,回过头来,对我妈说, 回家了,一起吃饭吧。 "一起吃饭吧。"这五个字,无非就是"我爱你"的另一种说法。 就像有人说的,所谓天荒地老,就是这样。一茶、一饭、一粥、一菜,与一人相守,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