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岗竞聘工作的通知》( xx 人社职字〔 xxxx 〕 xx 号) 、 《 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 xx 市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实施意见 的通知》( xx 人社〔 xxxx 〕 xx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 办法: (一)工龄:每满一年计 1分; (二)任专业技术现职年限:每满一年计 1分; (三)有效学历:研究生学历计 5分,本科学历计4分,专科学历计3分,中专及高中学历计2分; (四)职务:副局级及以上计 5分,正股级计3分,副股级计2分,科员1分; (五)年度考核:近三年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次计 3分,合格等次每次计 2 分,合格以下等次的不计分,连续三年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计 10 分。三年考核中有一年不合格的取消竞聘资格。 (六)荣誉称号:近三年内获得的荣誉称号,省委省政府级计 3分, xx 市委市政府级计 2分, xx 市 (县) 委市 (县) 政府级计 1分(年终考核类不计算),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不累计; (七) 机关作风 ( 10分)。 参加局统一组织的会议、学习等集体活动出现缺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 1 分。 工作期间从事玩游戏、看小说、网购、网聊、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被局查实的,每次扣 2 分,被 xx市 查实的,每次扣 3 分 , 被青岛市查实的,每次扣 5 分 。 出现 2次及以上者,取消竞聘资格。 在服务意识、工作态度等方面被投诉者,经查实的,被投诉到 xx 市,每次扣 3 分。被投诉到 xx 市,每次扣 5 分。出现 2次及以上者,取消竞聘资格。 (八) 民主测评( 10分)。由全体工作人员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主要针对竞聘人员 现实 表现情况,按照 "赞成 " 、 " 不赞成 " 进行评议, 民主测评情况按赞成率计算分数,计算办法是:赞成率等于赞成票数除以有效票数(有效票包括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赞成率乘以 10分为民主测评成绩。赞成率在 60% (不含 60% )以下的,取消 本级岗位竞聘资格。 (九)竞聘委员会综合意见:总分为 10分。由竞聘委员会根据参加竞聘人员实际情况,结合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总分为以上各项得分的总和,在实施竞聘上岗、竞争评审或竞争考试时, 竞聘委员会按得分情况确定人员。 根据《 xx 市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实施意见》 ( xx 人社〔 xxxx 〕 18号)文件精神, 局确定每年集中六月份办理竞聘业务。 本办法由局岗位竞聘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