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了实现全体人民群众摆脱贫困的理想,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建设的宏伟目标,以精准扶贫作为新时期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手段加以实施。但是在"精准扶贫"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和偏差,需要进一步完善扶贫机制与创新扶贫方式。我国正在逐步加大精准扶贫的力度,扶贫工作成绩显著。但是,实地调查结果显示精准扶贫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偏差和问题。本研究对完善精准扶贫的机制以及我国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都具有借鉴意义。国外学者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于扶贫的手段。而国内学者则侧重于体制研究、偏差及问題的研究以及创新手段研究三个方面。 【关键词】精准扶贫;扶贫偏差;问题对策 由于过去我国存在的贫困人口数量较多,在进行扶贫工作时,普遍采取了大范围内普遍扶贫的方式,对整体贫困区域内的居民平均分配物资。这种范围式的扶贫手段,在经历了改革开发后,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一部分人摆脱了贫困,但是,由于没有精准地对贫困人口做出评估和调查,致使当前的贫困人口在数量统计、资源分配比例、管理办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较多地问题,部分贫困人口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和帮助,从而导致扶贫工作进展缓慢,贫困人口数量居高不下等问题。 根据公共选择理论,地方政府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做到以公众利益的优先考量。从法律层面来讲,人民才是政权组成的主体,政府仅仅是权力最终体现的机构,理所应当为了人民的利益提供服务帮助,以求人民利益得到实现。正因如此,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不但是国家出台的一项非常紧迫的为脱贫致富而计划实施的决策战略,同时,也是政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所具有的不能被忽视的责任。但是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具体相关责任人更多是出于维护自己地位阶级利益,没有把此扶贫政策扶贫工作当作一个重点政策项目,没有从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把扶贫工作看得过于一般,从而导致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官僚作风 "官本位"的思想文化理念,在中国过去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都被视为是政治文化的传统印象。在我国,这种自古延续下来的封建传统观念影响非常大,在政府及官员中任何时候都会存在。虽然,现代社会文明发展已将阶级等级观念废除,官本位思想在生活中的形成与体现基本已经转化成为维护官员的特权",传统的官本位思想通过这样的转变,从而在现实中得到了制度的支撑。 尤其是基层干部在执行精准扶贫政策之时,由于受传统的以官为本思想的影响,致使在扶贫政策践行的过程中,对于扶贫项目的安排和政府与群众矛盾的化解方面,他们不会将其作为长期工作来考量,更很少以人民群众整体利益服务作为出发点,而是将工作中心都放在了维护自身官阶地位、个人利益,以及如何迎合上级等事宜。 二、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一言堂" 目前在扶贫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该是通过驻村干部的带头,积极推动扶贫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既彰显工作的集中性,又能体现民主的工作态度,但是从实际上却是只能看到集中,而见不到民主,这样的工作模式完全就是"家长制"作风,"一言堂"的性质,这样的做法行为从结果上难以保证工作的结果,没有能够依照政策给予贫困方足够的利益。 扶贫工作具体执行者一般是由上级政府派领导下来带领工作,然而这些工作人员通常在工作期间并没有多大的工作热情,对待工作态度上基本敷衍了事,而对其他事情例如政策执行方式、项目安排、资金统筹等权力则是非常热衷,希望这些都完全由自己所把控,甚至整个执行活动也由其个人意志所支配。这样过于追求"个人偏好"的思想观念对于扶贫工作极不负责,不合实际,也浪费资源。确切的说,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实际上是在"家长制"作风下展开的,只是其会被更严重的问题所左右,甚至掩藏。然而在分析政策执行的工作过程中,还是不能避免接触"家长制"和"一言堂"的观念作风。这样的问题从实际过程论断,不仅是压缩了公众参与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空间,断绝了群众提出的有效建议、指出的关键问题,同样也制约了最终工作目标和扶贫成果的顺利实现。 三、执行过程中群众参与度低 在践行精准扶贫政策的过程中,驻村干部过于注重个人利益,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想要通过严禁群众参与减少社会矛盾,这些思想行为都会造成扶贫工作执行期间出现偏差。 从目前来看大部分贫困村贫困户对于项目实施的安排均没有征求群众意见。当地群众在了解所有扶贫政策安排上大都来源于口口相传。基层工作人员与群众之间存在的对立关系,给基层人员在扶贫工作中唯己自利的思想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而本身基层干部就存在着一定的观念定义。这些政策工作因为特殊原因很多都被认为是领导要求务必完成的目标,这就使得基层人员受到影响,为了完成工作,尽快落实工作绩效与成果,往往就会违背特别工作性质自我意识判断抉择的本意,使得手中掌握的权利出现不可预知的变化。将扶贫政策工作弃之不顾,与执行方针明显背道而驰。故而,驻村基层干部在精准扶贫政策执行时因其思想偏差导致工作行为甚至具体政策执行也会出现偏差问题。 四、过分注重结果数据 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有效手段是绩效考核,上级政府一般通过此方式对基层干部有效管理。驻村干部在开展精准扶贫的过程中是充当政府代言人的决策,若存在信息不对称将削弱精准扶贫时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因此对驻村干部进行考察,是精准扶贫的重要保证。避免因其自利行为对扶贫活动造成损害,有必要对基层干部领导进行严谨的考核和监督,这些是保障精准扶贫政策有效执行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五、监督方式和手段缺乏约束力 驻村干部始终是上级领导选派下来领导村民进行扶贫脱贫工作的,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工作目前仍是由驻村干部直接参与执行,尽管其本身存在个人自利行为也无法避免。而想要对扶贫政策执行工作有所期待,确认精准扶贫政策彻底贯彻落实到具体实处,就需要对工作执行人施行考核监督,避免扶贫工作出现意外,不能达到预期设定目标结果。 六、结论 精准扶贫工作是为实现我国在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全社会范围内消除贫困的伟大目标而提出的,是针对现有的扶贫制度和方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而提出的。对于我国从建国以来的扶贫工作而言,始终保持着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考虑的出发点,在较大范围内实现民众的集体富裕,但是,由于新中国成立后在一段时间内一直处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阶段,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难以得到满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社会大踏步前进,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同时,由于个体差异、地域政策差异、自然条件不同等原因,我国仍然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贫困人口,对于这一部分人的帮扶工作是体现党和国家对于全体人民群众的关怀,是党和国家发展的根本初衷,因此,通过精准扶贫,针对性地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的部分人口贫困问题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从提出精准扶贫政策以来,各地区都开始加大力度,对于贫困人口进行重点的帮扶工作,其中既包括资金、物资方面的直接给予,还包括了对于人员的技能培训、项目设计与实施方面的援助,为现今的贫困人口提供多方位和多角度的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