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的角度,关于上一个工作的离职(或计划离职)的原因: (只是举例) 最可以接受的(即会加分): - 我太太/老公工作在这个城市,因此只好离职重新找。 - 我已经在美国工作XX年,现在希望在中国发展,而且过去的经验有帮助,因为...。 - 创业失败,即使已经非常投入。 - 你们公司太让人激动了。 比较容易接受的: - 希望换一个环境(比如过去在律所,现在想去公司)。 - 公司破产,而且不是因为我的原因 - 现在职位薪水太低,或无法实现个人价值。 比较难接受的(不一定导致成见,但会减分): - 过去工作压力太大。 - 想改变职业方向。 非常难接受的(会导致成见): - 过去的老板是傻X(和关于过去公司的任何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