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阴历,简称阴历。据可靠史料记载,世界上一些文明古14,都是在数千年前先后制定和运用了太阴历。我国在4200多年前便有了太阴历。太阴历是依据月相的变化周期来制定的,比较直观,容易掌握,故为世人最先采用。我国的先民们把月亮圆缺的一个周期称为一个"朔望月"。把完全见不到月亮的一天称"朔日",定为阴历的每月初一;把月亮最圆的一天称"望日",为阴历的每月十五(或十六)。从朔到望,是朔望月的前半月:从望到朔,是朔望月的后半月;从朔到望再到朔为阴历的一个月。一个朔望月为29天半,实际上是29天12小时44分3秒。 阴历一年有12个月,单月是大月(30天),双月是小月(29天),全年共有354天。12个朔望月共为354.367天,二者一年相差0.367天。若不予以调整,经过40年后,其朔望日期便完全颠倒。因此阴历需要安排"闰年"来调整,办法是每30年中给规定的11年中的每年最后一月加1天。阴历经过这样的自我调整以后,每30年和月相的步调差16.8分。并且。由于月亮围绕地球运转和地球围绕太阳运转均非匀速运转。为保持朔日必须在阴历每月初一,也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因此,有时会出现连续两个阴历大月或连续两个阴历小月的情况。 节气和阴历是我国古代的太阳历和太阴历。它们同时产生于4000年前夏朝的前期,当时曾一度对两种历法分别并用。用节气历来记述一年之中寒著、季节、气候、物候以及农事时段的演变规律和特征;运用阴历主要来记述月、日时段,如每月的初一、十五以及诸多的民族祭祀日期,如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七巧节、中秋节、重阳节以及除夕等。沿海地区的人们根据阴历月相判断海洋的潮汐日期和时间等。 直到今天,在我国还有不少人仍然将节气和阴历分别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