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在"金融创新""互联网+"的政策背景下,以互联网金融概念出现的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互联网保险等模式的互联网"投资平台"大量涌现,不法分子借助各种形式的互联网"投资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也日益突出,这一新型非法集资具有涉及面广、类型多样、发展周期短、隐蔽性和欺骗性强等特征,造成危害严重,查处难度极大。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更加健全、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工作机制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概念的兴起,以金融网销、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日益突出,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从线下向线上、从实体向虚拟、从传统的拉人式非法集资向电子化、网络化发展。如何从防范和查处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司法实践出发,探索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的非法集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是当前亟需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现状和特点 (一)涉及范围具有无界性 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呈跨省市、跨区域发展趋势明显,涉案公司普遍采取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相分离的方式,实行跨区域经营。此外,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传播面广、受众群体基数大、影响力大的优势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吸引全国各地的公众参与投资。 (二)犯罪手法具有隐蔽性 从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的手法看,犯罪嫌疑人往往是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利用QQ、微信等方式联系,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进行资金的转移,避免抛头露面与投资人进行直接接触,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由于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手段隐蔽、技术性强,且聊天记录、网络留言、邮箱信息、资金凭证等电子证据难以固定,为此办理此类非法集资案件取证极其困难。 (三)宣传方式具有欺骗性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事物的肯定和扶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时机,编造各种谎言大肆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法分子往往以高收益率、高回报为诱饵,通过主流媒体、知名网站进行宣传推广,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 (四)集资类型具有多样性 非法集资活动由"网下"转至"网上",作案手段不断翻新,涉及领域不断扩大。从目前来看,非法集资类型多样、名目繁多,其中又以借助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大宗商品交易、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期货交易、互联网保险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最为突出。 (五)运行发展具有快速性 借助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资金流动快、欺骗性和隐蔽性强等特征,不法分子可以在短期内吸收大量资金挪作它用或者卷款潜逃,甚至出现经营数月就发案的情况,非法集资犯罪的运转周期大大缩短。 二、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问题带来的隐患风险 (一)扰乱正常的市场金融秩序 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非法集资行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自建资金池、虚构融资租赁项目、虚构借款人、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在投资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资金池中的资金转移或挪作他用,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扰乱了正常的市场金融秩序。 (二)给群众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此类非法集资资金一般是养老金、家庭积蓄、安置赔偿金、向亲戚朋友借款等,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骗取或者吸收他人资金用于挥霍或转移、隐匿,涉案金额往往特别巨大,使受害群众遭受严重财产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三)容易引发恶性刑事案件 随着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新的矛盾和利益冲突不断涌现。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利益群体和利益关系复杂,相关当事人一旦遭受经济损失,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矛盾激化,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等刑事犯罪案件,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极大危害。 (四)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由于非法集资涉及人员多、资金大、范围广、利益关系复杂,存在的隐患风险数量多、燃点低,极易因某一偶然因素引燃,引发极端事件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法律防治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的思路和设想 (一)健全完善刑事打击法律框架体系 梳理完善现行非法集资法律法规,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研究制定专门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同时,在认真分析互联网金融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立案追诉标准,明确、细化办理此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和证据规格。 (二)建立完善行政监管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行业特点的配套法律法规和监管长效机制。出台《网络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种类型的网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二是建立完善行业准入机制。严格准入管理,要求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三是建立健全资金监测机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四是建立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广告监督管理机制。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修订完善广告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广告的监督和管理,有效净化社会舆论环境。五是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出台举报奖励规则,设立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非法集資行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三)建立完善跨部门和跨区域司法协作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简化部门间协作程序,实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非法集资的快速治理。二是建立完善跨区域司法互助机制。对跨省(区、市)的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建立统一协调、密切配合的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各职能部门、各涉案地之间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和日常联络,定期进行信息交流,互通数据库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四)建立完善涉案财物快速处置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 一方面,针对现行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涉案财物处置主体责任不明晰等问题,应尽快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另一方面,对于涉案财物处置涉及多个部门的情况,要建立涉案财物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由政府主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及时妥善进行处置。 (五)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宣传工作机制 一是各级政府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从本地区、本行业入手,根据地区和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二是以增强投资人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为主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资源,采取以案释法、发布警示提示等形式,积极宣传互联网金融、信贷政策和打击非法集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风险性,教育广大群众增强投资风险意识。三是各县、区、开发区建立"党政领导、部门牵头、镇街负责、社村落实"的"四级一体化"上下联动宣传防范工作机制,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宣传活动进重点社区、进高危楼宇、进银行网点、进高危家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