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珏++司波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2016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找准检察工作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成长的切入点,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检察机关坚持把是否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标准,强化检察监督,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安全的能力。 一、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我国宪法明确公共财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体现国家对两种性质财产的同等重视。刑法进一步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近年来,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打击侵害非公经济权益的各类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线,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加强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二、服务非公经济要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服务与依法履职的关系。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不能越权服务、非法保护、特殊照顾。二要正确处理保护国有经济与非公经济的关系。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应该把保护国有经济与非公经济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视同仁,特别是在法律适用上不能有偏颇。 三、服务非公经济要发挥好两个方面的优势 一是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能够为惩防非公企业职务犯罪建言献策。二是检察机关的客观中立地位。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具有超然中立的立场,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立案监督等方式纠正违法行为、保障非公经济发展。 四、办理涉及非公经济案件应当坚持好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办案原则。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办案,有效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非公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非公经济人员犯罪,在强制措施或者侦查手段的使用要妥当,尽可能减少对非公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避免出现"查办一起案件,跨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现象。三是坚持快速高效原则。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破坏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在法定程序的基础上,高效办理。 五、服务非公经济应当坚守好三个底线 一是明确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目的,找准服务非公经济的职能定位,在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切实发挥作用。二是明确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方式方法,要立足检察职能,转变检察方式。三是明确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范围和边界,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为,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六、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路径 1.认真履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利益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式是执法办案。一是严肃查办危害非公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使非公企业有更多的政策获得感。严肃查办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利益的职务犯罪,为非公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二是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平安稳定和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为非公企业持续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强化诉讼监督,为非公企业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款物,违法取证,刑讯逼供,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依法行使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调解民事经济关系,维护市场交易的诚信公平,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 2.改进方法,不断增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效能 检察机关要坚持法治思维,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创新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机制,增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效。一是严格罪与非罪的界限。善于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主体的创新原动力,为民营企业享受改革红利提供司法保障。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要谨慎、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二是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办理非公企业犯罪案件要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三是延伸办案服务触角。在履行职能与服务企业发展间找准"结合点",为非公企业提供法治宣讲等"辐射式"服务。四是建立健全非公经济案件信息互通机制、服务非公经济长效机制等工作机制。 3.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拓宽服务职能 检察机关通过分析总结非公经济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运用检察建议,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強监管,严格规章,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是履行法律监督和服务大局的要求,是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尝试。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式,落地、落细、落实各项服务举措,为非公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