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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图书馆绝不能成了摆设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图书馆应:以全开架借阅为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走廊、教室等空间创新书刊借阅方式。教学期间,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鼓励课余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
  近几年来,随着教育均衡举措的实施和教育投入的加大,中小学图书室的建设已经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高速路。从室舍条件到图书数量,从经费投入到管理手段,都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同十年前相比,中小学图书室从无到有、从简陋到达标,目前基本上解决了硬件不足的问题。但从各地调研的情况来看,中小学图书室仍然存在着管理水平落后、使用效率低下、育人作用不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重建设轻使用。各校对图书馆的建设非常重视,不少中小学图书馆,尤其是一些重点中小学图书馆的建筑面积、设施布局、图书藏量、人员配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等一点儿都不亚于专业图书馆,但图书馆的使用效率却非常低。不论是有效开放率还是上座率、图书借出率、流动率等,都非常低,没有发挥图书馆在育人、教学、科研、实验、第二课堂等方面应有的作用,图书馆成了学校对外宣传、展示学校形象的一个工具。
  重硬件轻管理。有的学校对图书馆的硬件建设非常重视,但管理手段却非常落后。有的学校图书馆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从采购图书到开放借阅、从人员安排到效率考核等都没有一套可操作的办法。我曾调研过一所中等职业学校的图书室,书报订阅毫无制度可言,完全凭校长或者图书管理员的喜好。比如,单就《参考消息》一种报纸就订了45份,但却没有一份《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也没有《人民教育》杂志。书报的订阅不仅结构不合理,也不符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还有的学校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不是从教学一线退下来的老弱病残者,就是从社会上招聘的临时人员,很少有专业的图书管理员。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图书馆应有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
  重检查轻常规。不少中小学图书馆只是学校应对检查、迎接参观的一个摆设,平常很少开放使用。每当学校要迎接检查或者参观的时候,就开放图书室、阅览室,组织师生借阅图书,形成图书室、阅览室很受师生喜爱的假象,而一旦检查完毕或者参观结束,图书室又是"铁将军把门",根本不对师生开放。常规开放不落实,建设图书室毫无价值可言,按标准建设的图书室就成了标本,失去了图书室应有的功能。
  重教师轻学生。有的学校图书室只对教师开放,而学生很少能到图书室阅读或者借书。我曾调查过某县的126所中小学,学生有图书借阅证的仅有2所学校,其余124所学校都没有给学生办理图书借阅证,因此,学生也根本无法到学校图书室借书。有的学校表面上面对全校师生开放图书室,但图书室工作人员的上班时间与学校的教学作息时间完全一致,中午、课外活动时间、周末及节假日一律不开放,因此,学生在上课时间根本不可能到图书室来阅读或者借阅,客观上取消了图书室对学生的服务。
  要改变上述不良状况,发挥图书馆(室)立德树人、服务教育教学的功能,中小学必须转变办学理念,端正对图书馆(室)的认识,提高图书馆(室)的管理水平。
  首先,学校要转变办学理念,变升学教育为素质教育。学校不应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要留有时间让学生到图书室借书阅读。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把阅读课纳入教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鼓励师生阅读,表扬奖励阅读先进个人、评选阅读之星。要积极创建书香校园,有针对性地改进学生阅读,让阅读成为学校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
  其次,学校要端正对图书馆(室)的认识。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指出:"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学校文献信息和服务体系,协助教师开展教学教研活动,指导学生掌握检索与利用文献信息的知识与技能;组织学生阅读活动,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因此,建设中小学图书馆(室)绝不是作秀、当摆设。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改变对图书馆(室)的不正确认识,恢复图书馆(室)应有的育人功能和教学价值,发挥图书馆(室)在德育、智育、科研、实验、第二课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再次,学校要提升图书馆(室)的管理水平。学校对图书馆(室)的管理,从制度、人员、经费、采购、日常开放、活动组织、效率发挥上,都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运行体系,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只要图书馆(室)的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了,服务的方式态度转变了,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突出了,图书馆(室)立德树人、服务教育教学的功能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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