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现阶段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司法改革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使我国的法制化道路越来越宽敞,相关法律制度也逐渐趋于完善,但是司法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也有现实条件的制约,更有制度体制方面的障碍,还有本身司法腐败预防措施不足以及司法人员自身的执法素质和水平有待提高等原因,因此,治理司法腐败必须做好提前预防工作,同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综合治理、多管齐下,不断健全惩防司法腐败的法律体系、全面加强对司法人員的教育、不断改革完善司法体制、努力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才能收到较为理想的社会治理效果。 关键词:司法腐败;反腐;思考 1我国当前司法腐败预防体系的不足 1.1司法体制设置仍然不够合理 司法体制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司法地方化,司法的地方化表现归根结底,是由于长时间的地方行政权力干预法院、检察院导致的,所以在有些时候后两者会处于被动地位。我国司法体制设置的现状使得法院部门原本是上下级的监督关系在某些地方表现为上下级的领导关系,司法地方化问题亟待解决。 1.2司法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 在我国,专门性的监督机构缺少本该拥有的独立性。理论层面上,整个监督过程应该是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都包括的监督模式,因此现实中就只重视事后监督还是远远不够的,如若注意力重点都只在于追惩,可以说是监督方式错误片面。当前的情况往往是无人问责,因此监督机制就显得很是苍白。就我国目前司法领域所发生的腐败现象来看,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而且在处理涉及职务犯罪的案件时很难从根本上查处,这些都与我国的司法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有关。 1.3司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据调查,早期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多不是像现在这种方式录取通过的,早期这些人大部分的学历教育、考核过程、职业训练,以及对从事司法工作的信仰在不同程度上相对缺乏,因此在从业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挑战更大,比如说在面对金钱、权力时就很容易受到引诱,并且很容易为了一己私利就走上腐败的犯罪道路。另外,这些早期人员在任职期间缺少参与合理完善的预防腐败宣传教育活动。为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就需要进一步提高。 2司法腐败的治理措施 2.1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权力的正常行使,离不开合理有效的制衡,制约权力、防止司法腐败必须建立一套完备有效的集"防范、惩治、自律"于一体的防治司法腐败的机制。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因此,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是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的治本之策。近年来,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不断改革,实施了诸如公开审判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监狱体制改革等,这些措施对消除司法腐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司法机关的整体形象未能根本好转,甚至产生了新的问题。因此,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科学配置各司法机关的权力(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权、司法行政管理权、裁判及裁判执行权等)、优化各司法机关的内部机构、理顺司法机关与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的关系以及各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成为当前改革司法体制和治理司法腐败的重要任务与主攻方向。 2.2努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法律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党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新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多渠道、多层次、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是防治司法腐败的关键所在。从目前社会监督的实际状况来看,首先要构建完备的监督体系,设立专门的行使监督权力的组织机构,改革现行的监察和审计双重领导体制,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的监督体系,保障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实行司法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扩大公民的知情权,保障检举人、控告人权益。继续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司法部门党员干部的监督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强化新闻媒介的监督功能,努力营造宽松的舆论监督环境,确保新闻传播媒介的相对独立性,明确舆论监督的范围、权利。其次要完善反司法腐败的相关法律,尽快制定防治司法腐败的专门法律法规,如《政府行为道德法》、《申报财产真实情况法》、《关于政治生活财务透明法》、《公民举报法》等。 2.3大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治理司法腐败,制度是根本,监督是关键,但制度的落实、监督的实施最终都要靠人来实现,因此,大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是防治司法腐败的先决条件。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其次是要加强对司法队伍的管理,努力建立法官、检察官终身制,明确司法人员的权力和义务,严格奖惩,司法队伍进行经常性的职业培训和专门训练,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3结论 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协调、以人为本、注重教育、突出重点、面向社会、继承创新、与时俱进、重在建设、务求实效的原则,大力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和传播,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切实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参考文献: [1]吴建雄.论司法反腐的价值功能[J].法学杂志,2015,01:22-32. [2]吴建雄,吴茵.司法反腐的价值理念与实现路径[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3:123-127. [3]赵爱玲.建立党纪与司法并重的反腐倡廉模式[J].人民论坛,2015,23:44-46. [4]张国锋.论司法反腐的权力制约功能[J].法制博览,2016,36:42-43.